抗日战争时期,任
晋察冀军区第二
军分区五大队队政治指导员,大队政治教导员,第三军分区骑兵团政治处主任,区队副政治委员,冀晋军区政治部生产民运部部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
内蒙古自治区骑兵二师政委,辽吉军区哲盟军分区第二政治委员,内蒙骑兵第二师政治委员,内蒙古军区参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内蒙古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蒙绥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训练部副部长、部长、训练研究部部长、副教育长,军事科学院教研馆主任。胡秉权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校军衔,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曾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
解放勋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荣誉章。
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
晋察冀军区第2分区第5大队政治教导员,第3分区骑兵团政治处主任,区大队副政治委员,晋察冀军区政治部生产民运部部长等职,为抗日斗争做出了贡献。
他于1946年 1月受西满军区的派遣任东蒙古人民自治军骑兵第1师政治委员。在此期间,他团结依靠
蒙古族官兵,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教育培养蒙古族干部战士并将其中的优秀分子发展成为
中国共产党党员,在部队中建立党的组织,受到了官兵拥护和爱戴。他夜以继日率部征战在西满、北满、东满广大地区,配合
东北民主联军和
新四军第三师消灭了大量的光复军、土匪,解放了
白城市、
广安市、
通榆县等
嫩江市南部六个县,保卫了东蒙根据地。1947年他率部参加
东北地区攻势作战,浴血长农,战黑北。
1948年3月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解放军骑兵第2师政治委员,在部队中负责组织实施新式整军运动,使广大官兵更加坚定了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决心。并在部队开展了群众性的苦练五大技术大练兵活动,大大提高了部队的
军政素质。他率部执行围困
新民市的作战任务,参加解放东北全境的辽沈战役,为内蒙古人民和东北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历任
内蒙古自治区军区参谋长、内蒙古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训练部副部长、部长、训练研究部部长、副教育长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教研馆主任。
胡秉权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校军衔, 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曾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
解放勋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