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港是安徽省区域性重要港口,是皖北地区综合运输网的重要枢纽,是
亳州市城镇建设、临河工业发展和腹地煤炭资源开发与外运的重要依托。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亳州港总体规划的请示》(亳政〔2008〕23号)、省交通厅《关于呈送亳州港总体规划报批稿的请示》(皖交计〔2008〕57号)悉。经研究,并征求
交通运输部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亳州港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亳州港以煤炭、矿产建材装卸为主,兼有件杂货、化工品等货物运输,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装卸存储、中转换装、运输组织、临港开发、现代物流和旅游客运等功能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
三、港口集疏运设施具体建设标准、等级等,要通过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确定;供电、
排水管、通讯、生产及生活辅助设施的布置方案,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港口支持系统及其他港口作业船舶配置,视港口发展需要确定。
四、《规划》是
亳州市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亳州市港口建设与发展、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岸线资源的重要依据。自《规划》批复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港区界限范围内建设与《规划》不符的其它永久性建筑物;如需建设临时性建筑物,须经亳州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但在港口建设需要时,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