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奖
CF奖
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产品设计奖(CF奖,Canton Fair 设计 Awards),由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于2013年首次组织举办,旨在响应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评选具有突出设计价值的中国出口的产品,以不断促进企业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培育形成外贸竞争新优势,最终推动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CF奖将依托广交会这个平台,以成为世界一流设计奖项为奋斗目标,努力打造“中国创造”面向世界市场的前沿展示平台。
基本介绍
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产品设计奖旨在响应我国创新驱动   发展的战略部署,评选具有突出设计价值的中国出口的产品,以不断促进企业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培育形成外贸竞争新优势,最终推动我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主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China Foreign Trade Centre (Group)
合作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China Industry 设计 Association
支持单位:
中国纺织进出口商会 CCCT
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土畜进出口商会 CFNA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CAEFI
下设机构:
CF奖评选办公室
CF奖评审委员会
总则
(一)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产品设计奖(以下简称CF奖)评选活动的主办方是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以下简称主办方)。主办方成立CF奖评选办公室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和实施。参评具体事宜由CF奖办公室负责对外释疑。主办方对CF奖评选活动有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本条款适用于参加CF奖评选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企业(以下简称参评企业)。文中的参评产品是指参与CF奖评选的产品。
(三)CF奖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本条款适用于2015年的参评企业和参评产品。
(四)参评企业在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官方网站提交参评申请之前,须阅读本条款。提交参评申请的企业,被视为同意遵守本条款所提及的所有内容。
参评条件
(一)参评企业必须于2014-2015年期间,在参评范围内的48个出口展区(除化工产品、食品展区外的所有展区)参展。
1.电子电器类。包括家用电器、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照明产品、电子电气产品等展区。
2.建材五金工具类。包括建材、卫浴、户外水疗设施、五金、工具等展区。
3.交通机械能源类。包括摩托车,自行车,汽车配件,车辆,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农机,动力及电力设备,新能源。
4.生活用品类。包括餐厨用具、日用陶瓷、宠物用品、家居用品、个人护理用具、浴室用品、钟表眼镜、玩具、礼品及赠品、办公文具等展区。
5.家居园林类。包括家具、园林用品、工艺陶瓷、家居装饰品、玻璃工艺品、编织及藤铁工艺品、节日用品等展区。
6.健康医疗类。包括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等展区。
7.纺织服饰类。包括家用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地毯及挂毯、男女装、童装、内衣、运动服及休闲服、裘革皮羽绒及制品、服装饰物及配件、鞋、箱包等展区。
(二)参评企业从未被列入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涉嫌违规使用展位黑名单。
(三)参评产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四)建议参评产品在绿色环保、智能化功能、整合设计、创造新商业机会等方面有创新或突破。
(五)参评产品须符合活动指定的产品类别,并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15日期间首次投放国内或国外市场。
(六)每家企业在每个展区最多可申请5件(套)产品,同一件参评产品只能由唯一一家参展企业申请参评。
(七)同一系列,或功能、外形、设计理念相似的产品应避免重复申请参评。
(八)参评企业签署自愿遵守参评规则的承诺书。
(九)已获得往年CF奖奖项的产品不可重复参评。
(十)主办方不收取参评企业任何评审费用,但参评者必须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参评产品运输、保险、差旅及其他相关费用,并自行决定是否付费参与部分后续推介活动。
知识产权
(一)参评产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参评企业一旦提交申请,即被视为保证其参评产品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并自行负责一切关于其参评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主办方或CF奖评选办公室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自活动产品征集至颁奖期间,若第三方对参评产品提出维权主张,参评企业应及时书面通知CF奖评选办公室。CF奖评选办公室将在涉嫌争议得到最终司法澄清之前,暂停对参评产品的评选、颁奖和推介。否则,CF奖评选办公室保留对涉嫌侵权参评企业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若第三方对颁奖产品提出维权主张,参评企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CF奖评选办公室。CF奖评选办公室有权设定一段时限,责令参评企业在此时限内应对第三方的维权主张。同时,在此时限之前,CF奖评选办公室推迟发布相应参评产品的获奖。时限过后,参评企业未能对相应参评产品做出最终司法澄清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四)因参评产品涉嫌或实际发生侵权行为,造成第三方向主办方提出赔偿主张的,参评企业应对主办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办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以及相关的名誉、经济损失等。
(五)一旦有第三方向主办方提出维权主张,参评企业有义务应主办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以协助主办方核实第三方主张的正当性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六)一旦在线提交参评申请和产品信息,参评企业有义务无偿授权主办方为活动需要而复制、使用、印刷、宣传或发行参评企业同意公开的参评产品图片和文字资料。除非发生第三方对参评产品提出维权主张,参评企业无权要求主办方退回、删除或修改所提交的参评产品资料,并无权要求主办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参评企业若拒绝CF奖评选办公室将参评产品资料向媒体透露,应当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在产品征集截止日期之前,告知CF奖评选办公室。
产品运输、仓储及保险
(一)参评企业应为参评产品的运输承担费用和风险,必要时应为参评产品购买运输保险。
(二)CF奖评选办公室原则上不退还参加终评的产品。须退还的,参评企业必须及时填报CF奖评选办公室发出的有关回运处理手续申请,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货运费用和运输风险。逾期不填报申请的,参评产品被视为放弃回运,交由主办方处理。处理方式为用作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吸引采购商的部分活动的奖品。收到回运手续申请后,CF奖评选办公室将于2015年11月20日启动回运手续,并尽量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回运手续。
(三)获奖产品如参加后续推介活动,则被视为交由CF奖评选办公室保管至后续推介活动完全结束,回运时间安排于获奖次年(2016年),有关条款请参照上述第四点第(二)条。
(四)参评企业应当为参评产品购买适当的保险,特别是针对盗窃、火灾、破损和损坏等风险的保险。除非证明是由主办方或CF奖评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否则主办方或CF奖评选办公室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获奖者须知
(一)CF奖奖项颁发对象为获奖产品的参评企业,不针对产品设计师个人。获奖内容包括主办方颁发的奖杯及参与相关推介项目的权利;在与主办方签订相关协议后,拥有将CF奖标志用于获奖产品宣传的权利。
(二)当遇到以下情况时,主办方有权召回有关奖项,并取消参评企业使用奖项标识的权利,并向参评企业索赔与相关推介项目等值的费用:
1.获奖产品由于功能性缺陷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危害。
2.正式确认获奖产品侵犯了其他产品的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3.设计者或生产者在未通知评选办公室的情况下对获奖产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产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4.使用获奖标志宣传的产品与获奖产品不符。
5.获奖产品因质量问题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索赔,产品信誉受到较大损害。
6.有证据证明获奖作品企业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
免责声明
(一)主办方将邀请有关公证部门公证终评环节,并与参与评选的评委签署公平评审承诺书。CF奖评审专家对参评产品所作出的判断和评价,为根据其个人经验、审美情趣、设计思维和CF奖评选标准作出,具相对客观性和公平性,参评企业须无条件服从评审专家所作出的判断,以及CF奖评选办公室公布的评审结果。
(二)参评企业需按照本须知的指引参与CF奖评选活动。如因参评企业疏忽或对本须知有歧义导致不能顺利参与CF奖评选活动,参评企业不能就此对主办方提出任何主张。
(三)CF奖评选办公室将对参评企业提交的相关信息和图片文字等资料进行严密管理,对企业所提交的实物参评产品进行封闭式存放,只有CF奖邀请的评委及CF奖内部工作人员才能浏览或接触到有关资料和实物。在当年评选活动结束前,企业提交的资料和实物均不对外公开。当年评选活动结束后,CF奖主办方有权使用企业提交时标注为"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与CF奖有关的宣传活动。
(四)CF奖评选活动的标准、时间及相关事项以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官方网站上CF奖评选活动网页公布的为准,若有变更,CF奖评选办公室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评选企业密切留意网页动态,并留意有关申请的处理状态标志,恕不另行通知。
(五)主办方及CF奖评选办公室对参评产品不负保管或保存义务,若参评产品发生灭失、毁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是主办方或CF奖评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
争议解决
(一)参评企业如有任何有关CF奖评选活动的疑问或争议,应当积极联系CF奖评选办公室沟通了解。
(二)CF奖评选活动的发生地在中国海珠区。任何与本条款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当友好协商沟通解决,须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的,可向活动发生地管辖法院提起诉讼。但主办方保留向违反条款的参评企业所在地法院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15年CF奖参评指引
1. 建议参评产品在绿色环保、智能化功能、整合设计、创造新商业机会等方面有创新或突破。
2.参评产品须符合活动指定的产品类别,并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5日期间首次投放国内或国外市场。
3. 每家企业在每个展区最多可申请10件(套)产品,同一件参评产品只能由唯一一家参展企业申请参评。
4.同一系列,或功能、外形、设计理念相似的产品请避免重复申请参评。
5. 参评企业签署自愿遵守参评规则的承诺书。
6. 2013、2014年CF奖获奖产品不可重复参评。
企业参加2015年CF奖时间安排
评选标准
创新性:产品设计概念新颖独特,引领产品发展趋势;有效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供创新解决方案,产品设计能针对国际区域市场消费者特点进行独特设计。
功能性:功能先进,结构合理,性能稳定;以人为本,考虑人机工程、交互关系,具备良好的舒适性和便捷性;实用性强,识别与操作使用简单高效,安全耐用。
品质:工艺品质精良,产品符合并达到国内外相关质量标准,适合批量生产制造。
美感性:外观造型设计美观,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风格特色突出,色彩搭配和谐。
环保性:产品材质、设计理念符合绿色节能环保要求并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趋势。
评委构成
初评的评委由境外不同地域的大买家、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品牌企业的设计总监、商协会代表、参与PDC设计展示的境内外设计师,境内外比例约1:1。终评的评委由境内外设计界专家学者构成,境外评委为主。
评选办法
初评:评委通过网络查看参评产品的图片、资料和信息,按照评审标准筛选入围产品。各展区的入围产品数量,参考该展区参评产品总数确定。
终评:评委对入围产品实物进行评选,并集中举行评审会议,获奖产品的分布不受展区入围产品数量限制。
获奖产品推介
获奖产品和企业可获得颁奖仪式、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列印CF奖专属宣传刊物、于2015年秋季及2016年春季两届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在广交会设计廊的实物展示、在广交会和PDC官方网站在线展示等奖励。具体推介项目由PDC负责统筹组织。
评委名单
2013年CF奖评委名单
评委会主席:何人可
评委会成员:斯蒂法诺·乔凡诺尼、石振宇、汤重熹、吴剑、辛向阳、应放天、姚远、费斌、叶宇轩、陈为弘、何莲香、高磊、可可扎、Rich Hocker、孙国涛、新井向井康二、曾智明、Dennis Gossens、Hugo Cailleton、黄士庭、郑锡俊、李立成、廖志文、Mar De Roo、米罗、保罗·安东尼·科恩、哈维、徐霍成、叶智荣、余、董春松、姜颖、孙丽亚、吴欢龙、武卓政、蔡天智、高卫东、金哲、李永强、李北北、蒲实、苑本红。
2014年CF奖评委名单
评委会主席:何人可
评委会成员:高登·布鲁斯、李淳寅、卢耕、马汀·拉齐、皮特·卡斯坦、罗杰·博尔、刘西迪、范圣玺、樊晓东、何晓佑、兰翠芹、   、Diego Quiroga、Edoardo Brianzi、Jens Arend、李琦、廖志伟、马蒂亚斯·贺迈、米罗、Olga Sismanidou、保罗·安东尼科恩、宋民勋、黄土庭、丁楚轩、李雨鑫、高磊、李平、潘、蔡年贵、崔学山、金婵、顾晓焱、刘洋、孙倩、申滟、王翠杰、王开德、王向军、吴晓光、伊长春、殷永生、周志靖、邹冬、蔡天智、高卫东、金哲、李永强、李北北、蒲实、苑本红。
获奖奖励
CF奖是基于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平台的奖项,将利用广交会平台,为获奖产品创造更多的推介机会,吸引国际采购商的关注,扩大企业的营销效果。除了获奖证书和奖杯、参加颁奖仪式、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等奖励,更有机会参加后续一年两届广交会期间在广交会设计廊的实物展示、在广交会官方网站   在线展示、出版物宣传等推介活动。
颁奖仪式
每年秋交会第一期举办当年CF奖的颁奖仪式,届时邀请有关领导嘉宾对获奖者进行颁奖,集中展现获奖企业风貌。
新闻发布
每届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向新闻媒体公布获奖名单,并大力邀请、鼓励中外新闻媒体对获奖企业进行采访。
对外宣传
通过广交会新闻中心、官方网站、PDC网站、海外招商等渠道大力宣传CF奖获奖产品及其企业。
出版物
参照国际产品设计奖项的做法,出版获奖产品图册,供课上自由取阅,并向全世界范围内的重要工商团体和大买家进行重点推介。
在线展示
在广交会官方网站设立专区作在线展示。
实物展示
在展馆A、B区间中央平台(展馆人流最密集的区域)设立实物展示区,供所有与会者参观。
奖项设置
设奖项类别及数量上限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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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基本介绍
总则
参评条件
知识产权
产品运输、仓储及保险
获奖者须知
免责声明
争议解决
2015年CF奖参评指引
企业参加2015年CF奖时间安排
评选标准
评委构成
评选办法
获奖产品推介
评委名单
2013年CF奖评委名单
2014年CF奖评委名单
获奖奖励
颁奖仪式
新闻发布
对外宣传
出版物
在线展示
实物展示
奖项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