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
《圣经》中的人物
撒拉(Sarah),女,虚拟角色,是《古兰经》中记载的一个人类族源,《圣经》中人物。
撒拉族的传说
撒拉族的祖先是怎样迁来循化的,有一个充满神话色彩的传说故事。
传说撒拉族始祖尕勒莽王朝、阿哈莽兄弟两人原居住撒马尔罕,在伊斯兰教门中很有威望。由于他们反对压迫,遭到国王的嫉恨和迫害。一天,国王派人偷来一条牛宰杀了,偷牛人吃了牛肉,把牛头、牛蹄等包在牛皮里,偷偷地放在勒莽的屋顶上。接着,牛主人到国王面前告状,说他家的牛被人偷了。国王派人到尕勒莽家搜查,在屋顶上查获了牛头等物。于是,国王以偷牛罪逮捕了尕勒莽。审讯时,国王特地召唤来许多老百姓,说:这就是你们素所尊敬的人,却干出偷牛的勾当,证据确凿,你们说该怎样处置他呢?百姓们在国王的淫威下,只得说:国王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尕勒莽王朝被判了死刑。临刑时,当着众多百姓,尕勒莽请求说:我愿就死,但请允许我念经,向胡达(安拉)祈祷。经念完了,在真主默佑下,国王当即变成了一个怪物。于是,尕勒莽的沉冤得申,性命得保,真相大白。这时,尕勒莽认为此地不能再继续呆下去了,宁肯放弃家产,也不愿舍弃教门,便和阿哈莽带领同族18人,牵了一峰白色骆驼,驮着《古兰经》,向东方寻找新的乐土。当地一位“外利”(伊斯兰教法中学问道德很高之人)叫他们带上故乡的一瓶水和一袋土,并告诉他们:哪里的水土与家乡的相同,哪里就是居住的乐园。他们向东走了17个月。经天山北路、吐鲁番市,进嘉峪关市,经酒泉市甘州区凉州,到宁夏。再东南行至了秦州区(天水市),折而西返,到伏羌(甘谷县),又到洮州(临潭县)、黑错(合作),经拉卜楞,进入夏河县的甘家滩。尕勒莽王朝等人离开撒马尔罕后,又有45人跟踪而来,追随他们,经天山南路进入青海省境内,沿青海湖南岸东行。他们先到贵德,走尖扎滩,又到同仁县的龙车(即龙布、隆布,今隆务),折到元珠沟,疲惫不堪,有12人留了下来,以后繁衍为元珠沟12族。其余33人继续东行,在甘家滩与尕勒莽等18人巧遇,同行进入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境内。他们在甘家滩朝西北方向行走,经夕厂(夕昌)沟,越孟达山,攀上奥土斯山。这时天色已晚,苍茫中走失了骆驼,便点起火把在山坡寻找,撒拉语叫“奥特贝那赫”,意即“火坡”。当他们到了街子东面的沙子坡时,天正破晓,后人又称沙子坡为“唐古提”,即“天亮了”。在曙色中,他们眺望街子一带,眼见土地肥美,清流纵横,确实是一块好地方。下了山坡,发现一眼泉水,清澈见底,走失的骆驼卧在水中,已化为白石一尊。众人试量了水、土,与所带故乡的水、土重量相同,这就是他们建立新家园的乐土,于是,决定在此地定居下来。现在街子的骆驼泉、骆驼石的来历,即源于此。骆驼所驮的《古兰经》,成为撒拉族世代珍藏的传世之宝。
撒拉族的历史
撒拉族先民从中亚撒马尔罕一带迁来的历史,近年来被一些历史学家证实。其祖圣尕勒莽王朝、阿哈莽的坟墓与《古兰经》手抄本仍在街子清真大寺内保存。一本土耳其文著作《回族源流考》中记载:“原住在撒拉克(今土库曼斯坦境内)的尕勒莽和阿哈莽兄弟二人,带领本族一百七十户,离开此地东行至西宁市附近定居下来。”从民族习俗来看,过去撒拉人结婚时往往表演“骆驼舞”或“骆驼戏”,其内容就是追述先民从中亚撒马尔罕迁来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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