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勇
北大毕业生杀人案犯
连勇,男,汉族聊城市东昌府区于集镇连海村,出生于1981年。连勇是家里唯一的男孩,经过努力,他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北大法律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并开始在北京工作、创业。然而,在经历了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等一系列打击后,已是而立之年的连勇失控,将不满情绪发泄在11岁男孩乐乐(化名)身上。在将孩子残忍杀害后,连勇进而又以绑票名义向乐乐家人索要15万元。
人物经历
村里娃获北大学位
连勇的老家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于集镇连海村,出生于1981年,还有三个姐姐。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连勇从小备受家人关爱。
“我的成绩一直很好,我以及我的家庭,对我今后的社会地位和个人发展,都有着很高的期待”,连勇说,在考取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并完成本科学业后,他又通过自学考试,拿到了北京大学法律本科学士
2006年,连勇在完成学业后,先在一家房产公司就职,一年后,又跳槽到一家规模更大的IT企业工作。当时,连勇对自己还是很满意的。
与女友分手压力大
工作几年后,连勇和大学时期的女友开始谈婚论嫁。然而,女方家提出的买房、买车、彩礼10万、通过司法考试等条件,压得连勇吃不消。几乎与此同时,因单位工作变动,连勇决定辞职自己创业,从事中小学生辅导行业,但收入很不稳定。2009年9月,连勇在司法考试中失利。不久后,女友提出分手。
人物事件
2010年,因一点琐事他在京将11岁男童乐乐勒死,而后又向其家人勒索15万元。
1981年7月,连勇出生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于集镇连海村。这是这个普通农民家庭迎来的第四个孩子,也是唯一一个男孩。连勇从小就很老实,性格和他母亲很像,内向、不爱说话。很有礼貌,见了长辈都会主动打招呼。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内向、不爱说话”的连勇,却在2010年11月14日下午5点多,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事发前三天,他因不小心碰到了一辆车的反光镜,被人骂了一顿,还险些挨打,为此一直怀恨在心。
犯罪经过
事发当天,在其租住的昌平区回龙观地区镇定福黄庄村的一条胡同里,一个放鞭炮的孩子不小心碰到了他。小孩没道歉,就跑开了,这让连勇很生气:“任何人都能欺辱我,连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把我当回事。”
连勇决心找到孩子,让他给自己道歉。一个多小时后,他找到了男孩乐乐,并以家中有小乌龟要送其为由,将乐乐骗到自己的出租屋内。在得到孩子不记得是否撞过自己的回答后,连勇开始殴打乐乐,并最终用一根跳绳勒住乐乐的脖子,最终致其死亡。次日,他将孩子的尸体掩埋在铁路桥下。2010年11月22日,向孩子家长敲诈15万元人民币的连勇被警方抓获。
11岁的死者乐乐父母来自江西省,案发前在昌平区开超市为生。夫妻二人四十岁得子。
庭审
2011年6月16日庭审当天,赴京旁听的连洪印和女儿在开庭前几分钟才互相搀扶走进法庭,未敢看泣不成声的死者父母一眼。庭上,连勇当庭下跪求饶,称如能存活,愿为被害者父母养老送终。连洪印一言未发,连勇的姐姐亦下跪致歉。
判决结果
2012年12月6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并罚判处连勇死刑,并同时判决他赔偿死者家属60万余元。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人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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