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5甲(英文:Shenyang J-5A)是由中国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公司在歼-5的基础上改进的夜间
歼击机,也是歼-5的主要改型。该机型的特点在于前机身加粗,机头上端有突出进气口前缘313毫米的鲨鱼嘴状雷达罩,进气口内加装了半球型天线中锥。此外,歼-5甲采用了性能改进的涡喷-5乙
发动机,并具备外挂2枚250
千克炸弹的能力。歼-5甲在中国航空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是中国制造成功的首款
喷气式飞机,标志着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入喷气时代。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快速提升本国的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力,中国政府与
苏联签署了相关技术援助协议。1951年10月,《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组织修理飞机、发动机及组织飞机厂方面以技术援助的协定》签订。同年4月18日,重工业部设立了航空工业局,负责飞机的维修工作。至1951年底,航空工业局下属工厂已达18个,职工人数接近一万。
1951年12月,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会议,确定了试制雅克-18初级教练机和
米格-15战斗机的任务。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试制任务改为更先进的
米格-17战斗机喷气式
歼击机。1954年,中国成功试制出第一批飞机及其
发动机。1956年9月8日,沈阳飞机厂试制成功中国第一种喷气式歼击机
歼-5,即МиГ-17Ф(米格-17F)型,并获批准批量生产。中国由此成为世界上少数能够
成批生产喷气飞机的国家之一。
与此同时,空军进口的原装米格-17新机试修任务交由空军上海13厂负责。该厂于1959年7月开始米格-17的试修准备工作,并在1960年3月底完成了第一架米格-17飞机的试修任务。然而,由于形势变化,空军党委决定停止对该型飞机的修理。1961年5月,空军工程部曾下达任务给13厂,要求将1架
米格-17战斗机飞机改为教练机,但同样因形势变化而未能继续进行。
歼-5甲的研制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当时国防急需一种全天候
歼击机。这项艰巨的任务落在了成都飞机制造厂身上。尽管缺乏设计图纸和生产资料,工程师们依靠两架实物飞机和全套
歼-5图纸和工装,通过严格的
测绘学和分析对比,最终在1962年10月发布了全套歼5甲设计图纸和资料。1964年11月11日,歼5甲首飞成功,并于年底通过国家定型。时任三机部部长孙志远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歼-5甲是一种单座、单发、机头进气、后掠式中
单翼喷气战斗机。机翼后掠角45°,双梁结构,内侧有后退式襟翼,外侧是副翼。机身采用全金属半硬壳式构造,呈圆形截面的流线体。尾翼分为上下两段,垂尾后掠角为55°41′。起落架为前三点式,均采用单轮设计。座舱为密封式单人座舱,配备可弹射座椅。操纵系统为硬式操纵,液压系统用于多个功能的操作。动力装置采用涡喷-5离心式加力涡轮喷气发动机,提供强劲的动力支持。机载设备包括多种通信和导航设备。
航空武器系统包括机头两侧的
航空机炮和左右翼下的炸弹挂架。
歼-5甲是歼-5系列的重要变型,其主要特点是增加了夜战能力和外挂能力。在打击美国B-17G轰炸机侦察改型的战斗中,中国技术人员曾改进了歼-5甲的RP雷达,提高了其探测性能。1959年5月29日,空军第18师截击大队队长蒋哲伦成功驾驶歼-5甲击落了一架B-17G。
歼-5甲由中国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公司制造,从1956年9月投入小批生产,到1959年5月停产,共生产767架(包括用苏制零件装配的13架)。歼-5甲的改进型配备了雷达,可用于夜间截击。在服役期间,歼-5甲屡建战功,特别是在1958年7月至10月期间,击落了多架敌机。虽然歼-5甲目前已经退役,但它在中国航空史上的贡献不可磨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