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义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
李新义,1963年1月出生于平遥县,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获得硕士学位。他曾在蚌埠市第二中学担任校长,并在蚌埠五中工作二十年,先后担任团委书记、校长助理、副校长和校长职务。此外,他还曾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2022年11月,李新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安徽省蚌埠市第二中学校长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主要成就
主持多项省级重点教育科研课题,先后在《化学教育》、《中国教育与教学》、《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十几篇。
获得荣誉
曾受到市政府记功奖励三次、市政府嘉奖两次,获蚌埠市优秀教师、蚌埠市首届“教坛新星”和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2年11月消息,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新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3年7月消息,经中共蚌埠市委批准,蚌埠市纪委监委对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新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新义身为教育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追名图利,欲望膨胀,在产品推广、项目招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李新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蚌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新义开除党籍处分;由蚌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审理
2023年7月20日上午,固镇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新义受贿一案。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新义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22年,被告人李新义利用担任蚌埠第二中学校长、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等职务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在项目推广、招标、工作调动、岗位调整和学生借读、分班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安徽某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孙某某等52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82.092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新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李新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参考资料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新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2023-07-26
李新义.名人简历.2021-11-15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新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2023-07-26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主要成就
获得荣誉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依法双开
公开审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