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顺自幼失去父亲,由母亲抚养长大。太守征召蔡顺担任东阁祭酒的官职,之后又推荐他为孝廉,但蔡顺都没有接受,最终在家中度过了一生。关于蔡顺的籍贯,存在不同的说法。《后汉书·周磐传》中提到他与安城人周磐是同郡的人;《册府元龟》则说他是汝南安城人;《汝宁府志》则声称他是汝阳(现今的汝南县)人,具体地点是二孝里(也就是现在的汝南县董会村)。《后汉书》中记载了关于蔡顺孝顺母亲的三件事情之一“抱棺回火”。当时,蔡顺的母亲去世,灵柩还停放在家里,不料邻居家发生了火灾,火势迅速蔓延,眼看就要烧到母亲的棺材了。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蔡顺束手无策,只能趴在母亲的棺材上大哭。然而,令人惊奇的一幕出现了,大火竟然绕过了蔡顺家,直接烧到了下一家去。
母年九十而寿终。未及得葬,里中火,火将逼其舍,顺抱伏棺柩,号哭叫天,火 遂越烧它室,顺独得免。母平生畏雷,自亡后,每有
俄克拉荷马城雷霆队,顺辄环冢泣,曰:“顺在此。”蔡顺母亲去世还殡在家里。
蔡顺字君仲,
汝南县人,至孝。
王莽乱,人相食,顺取
黑桑葚赤异器。贼问所以,云:“黒与母,赤自食。”贼异之,遗盐二斗,受而不食。
蔡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
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农民起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甜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酸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