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麟(1520年-1580年),字仲文,号新源,
婺源县(今
江西省婺源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
进士。
一麟为此上疏,力救吴时来,使之得以释放。不久一麟调任
广平府 (治今
河北省永年区)
知府。
隆庆元年(1567),朝廷考察天下官员政绩,一麟在广平府知府任上被评为第一。不久东南各地倭寇蜂起,因一麟政绩突出,升监军副使,前往
广东省征讨倭寇。广东百姓为图小利,卖米给倭寇,以此求得一时安宁。一麟到任后,当即令各地不准将粮食卖给倭寇,以此孤立倭寇,形成围困之势,次第荡平。因战功升右副
都御史,兼
贵州省巡抚。在贵州,
苗族首领叶楷凭险为祸,侵害苗民。一麟设离间之计,直捣叶楷老窝,为苗民除害。并上疏朝廷,奏请建立
长宁县(在今
四川省境内)以便治理,获得批准。旋升为都御史,兼户部侍郎,
总督治理
淮河之务。
万历八年(1580),因病在任上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