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泽修二(1851年6月30日-1917年5月3日),日本
长野县人,教育家。1895年至1897年担任台湾总督府学务部长。他对
日本近代师范教育、音乐教育、聋哑教育、口吃矫正等领域有重要贡献。伊泽修二曾创立国家教育社,主张
国家主义教育。他是第十任台湾总督
伊泽多喜男的兄长。
1874年伊泽修二担任长野师范校长,随即赴美留学,为日本第一届公费留学生。1890年他创立国家教育社主张义务教育对日本的重要性。1895年,日本获得台湾新领土。伊泽修二以该社为名,发表《台湾教育意见书》。该意见书表示日本侵占台湾之后,最重要工作正是以免费的义务教育方式来普及
日语。台湾总督府接纳其意见,不但将其发表的意见书当成台湾教育制度的草图,也邀其担任总督府学务长。
(1851-1917)生于
信浓国高远(今日
长野县),以高远藩的「贡进生」之身份毕业於大学南校後,并担任了爱知师范学校长。明治八年(1875),以公费生之资格被派遣留学美国。明治十ㄧ年归日後,伊泽除了致力于日本的音乐教育、体育、盲哑教育、
教科书编集外,并活耀於日本的国语创造运动,为日本近代教育基础的奠定,立下指导者的功劳。
伊泽修二是日据初期对台湾教育政策有重要影响的人。他建议总督府:「台湾的教育首先应以
日语的推广为主,如此一来,内地人(日人)与土人(台湾人)才能沟通,政府的政令和教化才能通达」。伊泽也认为,台湾的教育需重视初等普通教育与师范教育。伊泽曾说:「要以什么教育内容把台湾
日本化呢?如果是在别的耶稣教国家就是以教育耶稣教来达成这个目的。然而这在台湾是行不通的,因为非常清楚的,宗教教育并没有那么好的效用,绝对不是因为我自己是教育家所以才自我捧场。──对於台湾的教育,我们不能有一天,甚至半天的怠慢。」
明石元二郎总督颁布「台湾教育令」,确立了台湾教育的基本法规,台湾的教育体系从此趋於定型,大致分为初等普通教育、高等普通教育、实业教育、专门教育及师范教育。但台湾人在当时能受教育的并不多,反而是居住在台湾的日本人能接受教育。日本总督府则是希望台湾人朝实用的基本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尤其是农业方面,也奠定了後来台湾农业的发展基础,台湾人进入专门学校受高等教育则是少之又少。
,芦沟桥事变之後,
中日战争全面爆发,日本政府提出建立东亚新秩序的意图。此时,
日本国内开始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在教育方面,1941年日本内地颁布「
国民学校令」,台湾也以敕令改正「台湾教育令」规定全岛小学校与工学校一律改为「国民学校」,藉以强化国民的身体与意志,为养成忠君爱国的皇民做准备。1943年,总督府规定每一个儿童都应受初等教育,这是台湾义务教育的开端。
二次大战後期,日本总督府在台湾积极推广「皇民化」运动,大力提倡
日语,所以在当时的公学校教育中,日语的学习是最重要的部分,日语课的时间占上课时间的七成,殖民政府希望藉著日语的学习,让台湾学童培养日本的国民精神,并认同日本的国家精神与传统文化,进而将此精神转化成对天皇的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