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为落实国家法律人才发展战略,创立中国律师专业化教育体系而设立的一所
二级学院,是我国第一所由部属重点高校组建的律师学院。
二、
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组织制作与证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文件。
律师学院成立伊始,重磅推出证券发行上市业务作为律师学院的首期课程,完全是基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走势和战略。资本市场业务是我国商业律师的主要业务,谁抓住了这个主要业务,谁就会赢得商机,拔得头筹。
我们知道,证券业务既不同于诉讼业务,亦不同一般的商业业务。证券业务体现了律师事务所的整体信誉、律师团队的合作精神、律师执业的综合素养、执业律师的核心价值和律师行业的从业标准。
同时,我们亦知道,证券发行上市对于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而言亦是执业风险最为广泛,最为持久,甚至是一辱俱辱,灾难性的。这样的教训近年来时有发生。正是基于此,我们把证券发行上市业务培训和研修做为律师学院的“开山工程”。
律师学院聘请全国律师中德高望重、执业经验丰富、业务专长突出、热心律师教育事业的律师和法律界精英做教授,立足在职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结合,面授与网络相结合,中国律师培训实践与外国律师学院教学方法相结合。从律师基本执业素质和技能入手,突出专业性、功能性、操作性、实务性,重在培养律师执业理念、执业技能、执业操守、执业规范,突出程序技巧和案例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