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师中(1129年-1202年),字绍祖,金国洺州人。
金朝官员,曾任
监察御史、
御史中丞、参知政事等职。他在任期间,以直言敢谏著称,曾多次劝阻皇帝的不当行为,体现了他的政治勇气和责任感。
董师中自幼聪明好学,记忆力强。1149年,他通过了科举考试,成为
进士,随后被任命为
泽州军事判官。不久后,他又担任了
平遥县的
县丞。在任期间,他成功抓捕并处死了当地的一位恶霸王乙,使得全县得以安宁。他还发现战后野外有许多无人认领的尸体,便将其全部妥善安葬。此后,他晋升为绵上县令,并补充为尚书省令史。右相唐括讹鲁古对他非常看重,认为他将来必定能胜任更高的职位。
董师中在担任
监察御史期间,因为没有及时揭露大名总管忽剌的违法行为而受到批评,导致官职被降级。但他很快凭借自己的才能和品行,重新获得了朝廷的信任,先后担任了尚书省
都事、陕西路副使、大理寺卿、
御史中丞等职务。他曾因修缮公署时滥用官款而被判处罚款,但在御史台的建议下,他因其宽厚温和的性格被召回担任大理寺卿。由于表现出色,他最终被提升为御史中丞。
在金明昌四年的春天,皇帝计划前往景明宫,董师中与其他官员一起上书劝谏,指出此举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潜在的风险。他们引用历史教训,提醒皇帝要注意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生活状况。尽管他们的意见最初并未被采纳,但他们坚持立场,继续上书,最终说服了皇帝取消这次行程。此外,在其他场合,董师中也曾就人事问题提出反对意见,显示了他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敢于直言的精神。
董师中在后期的职业生涯中,经历了多次职务变动。他曾被提拔为吏部尚书,但由于一些原因,他也曾被贬为陕西西路
转运使。然而,他的才干和忠诚最终得到了认可,他再次被召回中央任职,并逐步晋升为参知政事、
尚书左丞等重要职务。在他去世之前,他还曾请求退休,并获得了一套住宅作为奖励。
董师中于1202年去世,享年74岁。皇帝得知这一消息后,表达了深深的哀悼之情,并下令按照现任宰相的标准为其举行葬礼和祭祀活动。他还特别强调,像董师中这样正直的人虽然有时可能显得固执,但却能够保持公正和通达的态度,这是非常难得的品质。因此,董师中被追封为文定侯。
董师中不仅精通文学,而且性格豁达,乐于助人。他平时待人友善,但面对大事时却坚定果断,绝不妥协。他的弟弟董师俭原本想依靠他的关系进入官场,但董师中坚持让他自己努力学习并通过科举考试来证明自己的能力。这种严格的要求和高尚的情操,赢得了人们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