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精释》是2007年11月1日出版的一本书籍,作者是
周道鸾。
《刑法罪名精释》(第二版)在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02年3月和2003年8月公布的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两个“补充规定”,从罪名到内容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经修订,《合同法最新文本样式(上下)》具有三个显着的特点:一是内容新颖,重点突出。对两个“补充规定”根据全国人民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4个刑法修正案确定新增设的9个罪名,加上原有的413个罪名共422个罪名全部进行了研究、撰写;修改的23个罪名也逐一进行了改写,并坚持新罪,常用的罪,修改的罪重点写。二是阐明立法的基本精神。凡涉及适用《决定》、刑法修正案和立法解释条文的,都阐明了立法的背景。三是实用性强。对每一个罪名,注意从概念和构成要件等方面正确阐明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对认定罪名和适用刑罚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作了充分的阐述,并吸收了“两高”为执行刑法公布的50多件司法解释的内容。这是目前国内出版的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内容最新、最全面、最具实用价值的刑法专着之一。
周道鸾,1930年生,
湖南省津市市人,1958年毕业于
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任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小组顾问。曾任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最高法院刑法修改小组负责人、诉讼文书修改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写作协会司法行政文书研究会副会长。对中国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法律文书学有较深造诣。着有《应用法学与司法实践》、《中国刑法分则适用新论》、《中国法院刑事诉讼文书的改革与完善》、《民事裁判文书改革与实例评析》(第二版),主编《刑法的修改与适用》、《刑法罪名精释》(第二版)(主编之一)、《新编司法文书教程》、《民事诉讼法教程》等专着、教材34部,发表论文90余篇。享受国务院发放的特殊津贴。
二十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爆炸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