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里玛(生年不详—1669年),满洲镶黄旗瓜尔佳氏人,是
卫齐的第六子,
鳌拜的弟弟,
清代的政治人物。在
顺治,他继承了父亲的世职,担任
一等侍卫,后转任
参领,参与了多次战役。顺治十七年六月,穆里玛接替
苏纳海担任清朝工部尚书,随后改任本旗满洲
都统。
康熙帝二年(1663年),他被任命为
靖西市将军,率军镇压
李来亨部于荆襄山区。
康熙八年(1669年),因鳌拜倒台牵连获罪,被处决。
穆里玛继承了父亲的世职,最初担任牛录章京,随后被授予一等侍卫。
顺治帝四年(1647年),他升迁为参领,世职逐渐提升为一等轻车
都尉,并获封一云骑尉世袭。
顺治五年(1648年),穆里玛随军征讨
江西省叛将
金声桓,与
参领喀尔塔喇等人一起在童子渡击溃敌军,率兵渡河击败敌军两千人,攻克
饶州。随后,他与参领巴都联手击退步骑追兵两万人,围困
南昌市,多次击退金声桓及其伪帅
王得仁的进攻。
顺治帝十七年(1660年)六月,穆里玛被提升为工部尚书。八月,他被任命为本旗满洲
都统。
康熙二年(1663),授穆里玛为
靖西市将军,
图海为
定西市将军,率师讨之。李来亨拥众据茅麓山,穆里玛督兵攻围,九战皆捷。李来亨等夜袭
总督李国英、提督
郑蛟麟营,穆里玛赴援,大破之,李来亨势穷,自焚死,招抚伪王侯及伪总督等官。论功,超进一等男爵
世袭。
康熙帝八年(1669年),鳌拜被处决,穆里玛因结党营私而被削去
爵位,与班布尔善等人一起被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