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戏剧家协会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区各民族戏剧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专业性人民团体,同时也是
中国戏剧家协会和宁夏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该协会致力于推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戏剧艺术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宁夏戏剧家协会自成立以来,经历了多次重要的历史时刻。首次会员代表大会于1980年5月18日召开,会上
殷元和发表了《团结起来,促进我区戏剧事业的繁荣》的工作报告。此后,协会又分别在1984年7月和1992年12月召开了第二次和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到了1999年4月,协会举行了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这次会议上,王志洪继续担任主席,同时新增了多名副主席和理事。在这次大会上,杨建国获得了“百名优秀青年文艺家”称号。进入新世纪,宁夏剧协常务副主席石进忠先后获得
中国文艺网第三届“德艺双馨”会员称号和
中国戏剧家协会“德艺双馨”会员称号。
宁夏戏剧家协会的章程规定了协会的性质、宗旨、任务、会员资格、组织架构、经费来源等内容。协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区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决定协会的重要事务。理事会则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由主席团主持日常工作。此外,协会还设立了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以表彰对戏剧事业作出贡献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