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之獬(xiè,1591年—1647年),字龙拂(bì),今淄博市博山区(明属淄川县)白塔镇大庄人,是明清鼎革之际集各种矛盾于一身、富有争议的一名官员。
明朝万历十九年(1591年),孙之獬出生于山东淄川大庄村,万历四十三年(1615)中
举人,
天启二年(1622)成为
进士;获任
庶吉士,因馆试第一,升任翰林院检讨,后升任翰林院侍讲;明
崇祯年间,孙之獬受阉党逆案牵连,被革去官职,贬为平民。
清军入关后,孙之獬毫无抵抗直接投降,在清廷历任
礼部侍郎、招抚
江西省提督军务、
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
都御史、
翰林院侍读学士等多项职务。后来因“久任无功,市恩沽誉”,被罢免了官职。
顺治三年秋,孙之獬被山东谢迁领导的农民
起义军处以极刑,肢解而亡。
在清朝为官期间,孙之獬为争宠效忠,迎合统治者意图,率先剃发改装,为清廷“满化”政策推波助澜,被视为强制推行“发令”的始作俑者,激化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
人物经历
跻身翰林
孙之獬为翰林孙光辉之孙,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考中科
举人,
天启二年(1622年)考中壬戌科三甲
进士,获任
庶吉士,因馆试第一,升任翰林院检讨。不久,告假回乡,为父养老送终。
谄附阉党
守丧期满后,孙之獬重回京师,并升任侍讲。当时正是宦官
魏忠贤专权乱政时期,好趋炎附势的孙之獬归附了“
阉党”。天启七年(1627年),与徐时泰主顺天府乡试。身为主考官的孙之獬帮助当时号称阉党“五虎”之首的
崔呈秀进行舞弊,让其“才不能文”的儿子崔铎得以中举。
崇祯即位之后,即展开了对魏忠贤阉党势力的清洗,党首魏忠贤畏罪自杀,其党羽也树倒孙散。
争毁《要典》
崇祯元年(1628年),翰林
倪元璐请毁《
三朝要典》,并要求彻底清算阉党,拉开争毁《要典》的序幕。时任翰林院侍讲的孙之獬逆潮流而动,请求崇祯帝亲自为《要典》作序,指出毁要典之举是将皇帝置于不孝不友的境地。同时上《力疾不能供职疏》,以生病为由请求辞职,在当时背景下,孙之獬的行为广遭讥笑。
最终,崇祯皇帝还是毁禁了《三朝要典》,而身为
阉党的孙之獬则于同年八月被夺官削籍,回乡居住。
崇祯二年(1629年),清洗阉党的最终结论下达。孙之獬以“中
崔铎(帮助
崔呈秀之子崔铎舞弊中举)”和“哭《要典》”两项罪名,定为三等“结交近侍”之罪。
乡居为民
孙之獬返回山东淄川老家,闲居近二十年之久,平日教授子孙族人读书,城中有公共事务,如修建石城、复行一条鞭法等,孙之獬亦以乡绅身份出面倡议。崇祯末年,农民
起义军四起,
淄博市县城也常受到民军的袭扰。赋闲在家的孙之獬倾其家财,组织训练了一支
地方武装,守卫淄川县城,击败了义军,保护了士绅和百姓的生命财产。
归顺清廷
清顺治元年(1644年),
顺治帝福临进入北京;同年五月,清世祖对明朝官兵实行招降政策。明朝的众多文官武将因此相互推荐,归顺清廷。
山东巡抚 方大猷把孙之獬保卫淄川县城的事迹上奏朝廷并推荐他为官。不久,朝廷下旨,召孙之獬入京,原职录用。十一月,升孙之獬为
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
侍讲学士。
剃发易服
孙之獬进入清廷为官后,为了表示对清廷的忠心,积极迎合清廷的一些主张,剃发改装便是其最为世人诟病的行为。
在大殿议政时,朝廷官员分成满汉两班。
满族官员剃发留辫,身着满装;明朝降臣皆束发,顶进贤冠,穿长袖大服。孙之獬独自剃发改装,进入满族官员的
队列,满族官员认为他是汉人,不允许他人列;进入
汉族官员的队列,汉族官员又因为他是满人的发式和服饰,也不允许他入列。 这着实让孙之獬进退失据,既羞又愤。
退朝后,孙之獬向皇帝上疏:“
皇帝平定
中原地区,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
顺治帝到孙之獬倡导剃发易服的上疏后,颇受震动,深叹曰:“不意降臣中有作此说者”
招抚江西
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攻克江西九江。孙之獬上疏请求前去招抚。在上疏中,他指出“志士忠臣每思垂名竹帛”,自称要对清廷感恩图报,根据
占卜结果,孙之獬此行必然成功。六月,朝廷授他
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
都御史头衔,准其南下。
孙之獬到江西后,先是与同僚到许真君祠进行拜,立誓报主,后四处宣示皇恩,收买人心。他尽心为清廷效力,数月之内,即抚定数府。有柯、陈大姓人家,为元末武装陈友谅后裔,二百年来盘踞险阻,不听官差。孙之獬自甘委曲,前往招徕,使其地纳入版图。
顺治三年(1646年),
江西省局势渐稳,孙之獬应召还朝。总兵金声桓劾其擅自为副将高进库、刘一鹏加授总兵衔,孙之獬于十月被革职,永不叙用。
回乡身死
顺治帝四年(1647年),山东人
谢迁举兵抗清,声势浩大。
淄博市知县
刘修己因孙之獬知兵,有军事才能,又经过实战锻炼,请其协助守城。然而,当时清廷因惧怕民众叛乱,已在规划收缴民间的枪械武器,朝廷虽然尚未下旨,但淄川当地民众的武器已经先行被缴。孙之獬只能率领众人以木棍御敌。
六月十四日夜,城中内应垂下绳索,引民军入城,打开城门,淄川城破。孙之獬率家人力阻不敌,退回家中,准备自尽。民军已蜂拥入宅,将孙之獬押解到县衙,令其投降。孙之獬骂不绝口,被捆绑囚禁,受尽折磨。六月二十二日,民军以死威胁,孙之獬仍破口大骂,结果双唇被缝,肢解而死,其家眷亦有多人同时被杀。
身后之事
孙之獬惨死之事上报后,朝廷命下吏部商议抚恤办法。侍郎
陈名夏、
金之俊建议为之獬复官、赐恤,而马光辉及启心郎宁古里认为之獬已经削籍,不应予以抚恤。两种意见一同上奏,清廷最终采纳后者,孙之獬身后一无所获。孙之獬墓在大庄孙家林,墓前有卧碑。
乾隆四十一年,清朝为了进一步巩固统治,在大力表彰忠臣(即在明末清初因抗清遇难的明朝官员)的同时,下令编了著名的《
贰臣传》,对当年背叛明朝投降清朝的“贰臣”进行了道义上的否定和批判。孙之獬被编入了乙编,自诩为大清殉国的孙之獬却最终没有得到清朝统治者的认可。
政治举措
孙之獬当时所任的
礼部左侍郎是“掌管礼仪祭祀及学校科举的机构”的第一
副职,孙之獬的“
剃发易服”之举,符合
清代贵族的征服、奴化策略,“剃发易服”本来是清朝既定的“国策”。
有学者认为,孙之獬的激进言行促成了血腥政策《剃发令》的出台,实属罪无可赦。孙之獬主动为清廷出谋划策,请求改变
汉族的发式和服饰,消除各民族心理上的隔阂,使汉族等中原民族与
满族融为一体,在政治上形成大一统的满清天下,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孙之獬“剃发易服”的倡议和行为,并不逾越职责,也并不过分,只是行动过早过度罢了。
相关作品
诗歌
清顺治四年(1647)六月,高苑人
谢迁率领农民军攻陷淄川城,擒住首倡剃发易服、已被革职的孙之獬,在多次劝降无效后,将其肢解。
顾炎武当时正在
山东省游历,与新城徐夜等山东文人交游,并在章丘桑家庄等地置办田产。他听说此事后,作古体诗《淄川行》庆贺此事,借此嘲讽孙之獬降清。
诗曰:“张伯松,巧为奏,大高牙拥前后。罢将印,归里中,东国有兵鼓逢逢。鼓逢逢,旗猎猎,淄川城下围三匝。围三匝,开城门,取汝一头谢元元。”诗中“张伯松,巧为奏”二句引用典故,以张伯松代指孙之獬,写其巧言逢迎。“罢将印,归里中”二句,据《顺治朝实录》,顺治三年(1646)冬十月二十日,“革招抚江西、尚书孙之獬职,永不叙用。以其招抚无功,擅加总兵官职衔,任意市恩故也。”
《聊斋志异》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写了一篇名为《骂鸭》的文章,这是讲一个人偷吃了别人的一只鸭子,身上因而长满鸭毛,且痛痒难当,最后还亏鸭的主人出面骂了一通,那小偷才褪去了鸭毛。这故事就是以孙之獬为原型。
人物评价
有山东进士孙之獬,阴为计,首剃发迎降,羞愤上疏,于是削发令下,而中原之民处处蜂起,百万生灵,尽膏草野,皆之獬一言激之也。原其心,只起于贪慕富贵,一念无耻,遂酿荼毒无穷之祸。(清人王家的《
研堂见闻杂记》)
嗟呼,小人亦枉作小人尔。当其举家同尽,百口陵夷,恐聚十六州铁铸不成一错也。(《顺治实录》)
后世纪念
淄博博山新区大庄村,有座孙氏墓园,建于明朝,2015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最为著名的人物,当属明末清初的
兵部尚书孙之獬。
相关记载
据清初无名氏《研堂见闻杂记》载:
谢迁起义军攻破淄川城后,将孙之獬绑缚示众十余日,然后凌迟处死。
据《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山东巡抚张儒秀揭帖顺治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到,本揭对同》:“
淄城于本年(指顺治四年)陆月拾叁日夜,被内贼丁可泽等接应,大逆
谢迁等陷城。将工科给事中
孙珀龄父、原任招抚
江西省兵部尚书革职孙之獬绑缚逼拷。獬抗言骂贼,不饮食者数日。至贰拾贰日,贼又惨刑毒害,獬复大骂,触贼之怒,缝口支解而死。同时又杀其孙男肆人:官
贡生孙兰,
生员孙兰、孙兰薮、孙兰蔼;又杀曾孙贰人:孙大曾、孙二曾;儿妇一口;孙女二口。”三据《清世祖实录》卷三十四:
顺治四年十九日“
山东巡抚张儒秀奏报:土贼丁可泽,勾引叛贼
谢迁等陷
淄川区。原任招抚江西
兵部尚书革职孙之獬,被贼支解死,其孙兰滋(茲)等男妇九人同时遇害。”
家庭成员
相关事件
2018年据
山东省相关媒体报道,淄博博山新区大庄村东头的座孙氏墓园被盗。现场墓穴边上有一个直径六十公分、深约3米的洞穴,周围散落着一些作案工具,和一些矿泉水瓶、烟头等,被盗的这座墓正是孙之獬的。可令人费解的是园里其他几座墓完好无损,唯独孙之獬的墓被盗了。
在经过了一周的调查和蹲守,民警将嫌疑人马某抓捕归案,他的同伙赵某也在
东北地区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