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节基金会成立于1987年9月,是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全国性
公募基金会。该基金会旨在筹措文化艺术发展资金,服务于中国
中国艺术节及相关项目,促进公益文化活动,推动文化创新和发展。目前,基金会由
安然担任理事长。
中国艺术节基金会于1987年9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成立,1988年8月正式挂牌开展工作。创会理事长为
英若诚,首任荣誉理事长分别为荣毅仁、周谷城。基金会成立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多次中国艺术节,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支持、资助了大量的文化活动,表彰、奖励、培养了众多艺术人才。
中国艺术节基金会的宗旨是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筹措文化艺术发展资金,服务于中国艺术节及其相关项目,扶持和资助公益文化活动,推动文化创新,发展文化市场,支持文化产业、保护
文化遗产、鼓励高雅艺术,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致力于中国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中国艺术节基金会的理事会由5至25名理事组成,理事任期为五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在文化艺术领域有所建树,并无犯罪记录。理事会作为基金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修改章程,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职务,以及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基金会设有监事1至2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可连任。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选派,或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监事负责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基金会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均由理事会在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作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代表基金会签署文件。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中国艺术节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补贴、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组织募捐的收入、基金的增值和利息收入等。基金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
基金会的主要活动工作内容包括资助和参加
中国艺术节活动,组织、支持、资助社会上的文化活动,表彰、奖励、培养艺术人才,团结、带动、影响有识之士从事公益文化事业。此外,基金会还积极参与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支持青少年艺术培养和国际交流。
中国艺术节基金会严格按照《
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接受年度检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基金会的财务和会计工作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的监督,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