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潼
杭州保姆纵火案遇难者
林青潼[tóng],“6﹒22杭州保姆纵火案”中遇难者之一,2017年6月22日去世。
2017年6月22日凌晨,林青潼在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家中因保姆纵火死亡。
2017年6月22日凌晨4时55分许,保姆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引发火灾,造成朱小贞(林青潼母亲)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其中一名为林青潼)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017年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莫焕晶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两项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2018年2月9日,杭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8年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人物经历
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林青潼在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因保姆纵火死亡。
相关事件
2017年6月22日凌晨4时55分许,保姆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引发火灾,造成朱小贞(林青潼母亲)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其中一名为林青潼)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并造成该室内精装修及家具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经鉴定,损失共计257万余元。火灾发生后,莫焕晶即逃至室外,报警并向他人求助,后在公寓楼下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当天,警方调查明确火灾为放火案,莫焕晶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莫焕晶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两项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并透露,莫焕晶在该雇主家中从事家庭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窃取家中财物。
案发前一天晚上,莫焕晶用手机进行网上赌博,输光6万余元。为继续筹措赌资,莫焕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最终酿成惨剧。
2018年2月9日,杭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此前的一审庭审中,莫焕晶当庭表示认罪。宣判后,莫焕晶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并委托了两名新律师。
2018年6月4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莫焕晶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其在从事住家保姆期间,在多地多次窃取雇主家中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一人犯二罪,依法应予并罚。上诉人莫焕晶对其所犯盗窃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予从轻处罚。上诉人莫焕晶选择于凌晨时分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其对所犯放火罪行虽有酌定从轻情节,但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造成的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上诉人莫焕晶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焕晶被执行死刑。2019年3月,"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等恶性案件写入最高法报告。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相关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