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兴王,姓金,名原宗,智证王长子,朝鲜半岛
新罗第23代君主。梁天监十三年即位。法兴王四年(517年)四月开始置兵部。十五年因近臣
异次顿从
高句丽引进佛教。十九年降服金官国主金仇亥(即驾洛国,又称伽后改称金官),二十三年(536年)始称年号建元元年,二十七年七月王,
真兴王嗣位,时年八岁,由太后摄政。
十五年 肇行佛法 初讷祇王时 沙门墨胡子 自
高句丽至一善郡 郡人毛礼 於家中作窟室安置 於时 梁遣使 赐衣着香物 君臣不知其香名与其所用 遣人䝴香徧问 墨胡子见之 称其名目曰 此焚之则香气芬馥 所以达诚於神圣 所谓神圣未有过於三宝 一曰佛陁 二曰
达摩 三曰僧伽 若烧此发愿 则必有灵应 时王女病革 王使胡子焚香表誓 王女之病寻愈 王甚喜 墩赠尤厚 胡子出见毛礼 以所得物赠之 因语曰 吾今有所归 请辞 俄而不知所归 至毗处王时 有阿道 一作我道 和尙 与侍者三人 亦来毛礼家 仪表似墨胡子 住数年 无病而死 其侍者三人留住 讲读经律 往往有信奉者 至是 王亦欲兴佛敎 臣不信 疂腾口舌 王难之 近臣异次顿 或云处道 奏曰 请斩小臣 以定众议 王曰 本欲兴道 而杀不辜 非也 答曰 若道之得行 臣虽死无憾 王於是 召臣问之 曰 今见僧徒 童头异服 议论奇诡 而非常道 今若纵之 恐有後悔 臣等虽重罪 不敢奉诏 异次顿独曰 今羣臣之言非也 夫有非常之人 然後有非常之事 今闻佛敎渊奥 恐不可不信 王曰 众人之言 牢不可破 汝独异言 不能两从 遂下吏将诛之
异次顿临死曰 我为法就刑 佛若有神 吾死必有异事 及斩之 血从断处涌 色白如乳 众怪之 不复非毁佛事 此据
金大问鸡林杂传所记书之 与韩奈麻金用行所撰我道和尙碑 所录殊异
十八年 春三月 命有司修理堤防 夏四月 拜伊飡
吴泽为上大等 知国事 上大等官 始於此 如今之宰相 十九年 金官国主金仇亥 与妃及三子 长曰奴宗 仲曰武德 季曰武力 以国帑宝物来降 王礼待之 授位上等 以本国为食邑 子武力仕至角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