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经2017年8月29日交通运输部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2017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公布。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分总则、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经营人资质、作业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88条,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2012年12月11日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同时废止。
历史沿革
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我部起草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16年10月24日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参与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
发布过程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经2017年8月29日交通运输部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2017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公布。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和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包括在港区内装卸、过驳、仓储危险货物等行为。
第三条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港口经营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行业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
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市、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应当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六条 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下列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一)涉及储存或者装卸剧毒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
(二)沿海50000吨级以上、
长江干线3000吨级以上、其他
内河1000吨级以上的危险货物码头;
(三)沿海罐区总容量100000立方米以上、内河罐区总容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危险货物仓储设施。
其他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条件审查。
第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编制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港口建设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或者单位、人员密集区、敏感性设施和敏感环境区域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三)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危险货物建设项目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三)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提供);
(四)依法需取得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文件。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核查文件是否齐全,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对材料齐全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对不属于本级审查权限的,应当在受理后5日内将申请材料转报有审查权限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转报时间应当计入审查期限。
第十条 负责安全条件审查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条件审查不予通过:
(一)
安全预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的,包括对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价不全面或者不准确的;
(二)对安全预评价报告中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对策与建议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三)建设项目与周边场所、设施的距离或者拟建场址自然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四)主要技术、工艺未确定,或者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五)未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
(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安全条件审查过程中,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现场进行核查。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第十一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应当予以通过,并将审查决定送达申请人。对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二条 已经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备案:
(一)变更建设地址的;
(二)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安全风险增加的;
(三)建设项目规模进行调整导致安全风险增加或者安全性能降低的;
(四)建设项目平面布置、作业货种、工艺、设备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安全风险增加或者安全性能降低的。
经营人资质
第二十一条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人(以下简称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除满足《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规定的经营许可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且经专家审查通过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设备;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还应当具有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装卸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 申请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除按《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外,还应当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一)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申请表,包括拟申请危险货物作业的具体场所、作业方式、危险货物品名(集装箱和包装货物载明到“项别”);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应急设施、设备清单;
(三)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提供);
(四)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港口设施的,提交安全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包括安全设施施工报告及监理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验收结论和隐患整改报告);使用现有港口设施的,提交对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第二十三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每个具体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配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见附件)。《港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名称与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地域、准予从事的业务范围、附证事项、发证日期、许可证有效期和证书编号。《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应当载明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作业场所、作业方式、作业危险货物品名(集装箱和包装货物载明到“项别”)、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和证书编号。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
海事管理机构和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通报。
第二十四条 《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有效期不得超过《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二十五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港口经营许可证》或者《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有效期届满之日30日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十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发生变更或者其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重新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第二十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依法取得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经考核合格或者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第二十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取得经营资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遗留隐患和安全条件改进建议。
第二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备案:
(一)增加作业的危险货物品种;
(二)作业的危险货物数量增加,构成重大危险源或者重大危险源等级提高的;
(三)发生火灾、爆炸或者危险货物泄漏,导致人员死亡、重伤或者事故等级达到较大事故以上的;
(四)周边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港口安全生产带来重大影响的。
第三十条 增加作业的危险货物品种或者数量,涉及变更经营范围的,除应当符合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方面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外,还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重新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第三十一条 现有设施需要进行改扩建的,除应当履行改扩建手续外,还应当履行本规定第二章安全审查的有关规定。
作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上载明的危险货物品名,依据其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正常、正确使用。
第三十三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其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及时更新不合格的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检验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四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还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五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三十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三十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三十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三十九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四十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四十一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四十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四十三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四十四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四十五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四十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四十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四十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四十九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五十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五十一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五十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五十三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五十四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五十五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五十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五十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五十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五十九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六十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六十一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六十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六十三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六十四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六十五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六十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六十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六十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六十九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七十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七十一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七十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七十三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七十四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七十五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七十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七十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七十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七十九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八十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八十一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八十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八十三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八十四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八十五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八十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八十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八十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八十九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九十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九十一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九十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九十三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九十四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九十五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九十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九十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九十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九十九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零一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零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零三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零四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零五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零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零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零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零九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一十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一十一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一十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一十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一十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一十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一十九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二十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二十一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二十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二十三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二十四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二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二十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二十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二十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二十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三十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三十一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三十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三十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三十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三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三十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三十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三十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三十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四十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四十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四十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四十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四十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四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四十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四十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四十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四十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五十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五十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五十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五十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五十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五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五十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五十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五十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五十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六十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六十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六十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六十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六十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六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六十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六十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六十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六十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七十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七十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七十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七十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七十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七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七十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七十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七十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七十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八十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八十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八十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八十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八十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八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八十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八十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八十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八十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九十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九十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九十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九十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九十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九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九十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九十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九十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一百九十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零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零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零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零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零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零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零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零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零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一十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一十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一十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一十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一十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一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一十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一十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一十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一十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二十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二十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二十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二十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二十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二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二十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二十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二十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二十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三十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三十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三十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三十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三十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三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三十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三十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三十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三十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四十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四十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四十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四十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四十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四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四十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四十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四十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四十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五十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五十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五十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五十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五十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五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五十六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五十七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五十八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五十九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六十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六十一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六十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六十三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六十四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六十五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维护。
第二百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