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法律保障研究》是一本由田东霞编著的法律研究作品,于2006年由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主要探讨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法律保障问题。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均将中小企业视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此,设立中小企业的专门管理机构是这些国家支持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日本建立了一套以中央政府为主导、地方政府为基础、民间团体为补充的中小企业行政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日本管理和扶持中小企业的机构有四种类型:行政管理机构、政策咨询机构、民间团体和官民结合的金融机构。1948年,日本政府根据《中小企业厅设置法》,在商工省(现经济产业省的前身)设置了中小企业厅(类似我国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它是日本政府管理中小企业的最高行政机关。按照《中小企业厅设置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厅的具体职责是:制定旨在谋求配置、发展中小企业的基本方针政策;负责和监督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的实施;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资金、技术、发展方向等给予指导和扶持;对国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提出修改意见;向上反映中小企业的要求和愿望;调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矛盾以及中小企业内部的矛盾。中小企业厅并不直接对中小企业进行直接的领导和管理,只是根据政策和法律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资金、技术开发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扶持。同时,在全国各个地区的通商产业局和
都道府县的工商部门内设立了各种官方或民间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