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1950年,是国内较早的艺术系科,现有教职员工63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0余人,硕士生导师8人,在校本科生951人,研究生近90人(含在职),函授生1500人。
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已培养出本科毕业生近千人,主要分配在省内外高校、中等学校、部队、机关、文艺团体、广播电台以及各企事业单位,成为各行各业中的音乐骨干力量。毕业生中有88人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和教学能手光荣称号,278人次在全省、全国及国际比赛中获奖。
办学条件
院系概况
音乐学院设
教学设备先进,教学成绩显著,科研成果丰硕,经常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座,聘请著名音乐家
等为名誉教授,并多次与国外同类院校进行学术交流。主要专业如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音乐研究人员以及社会所需的艺术教育工作者。
专业特点:理论性和实践性强,具有基本功扎实、专业全面的学科特点。
主要课程:
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音乐教学法、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与欣赏、合唱指挥、电脑音乐、
声乐、
钢琴、
器乐、舞蹈等。
音乐学专业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具备音乐教师或音乐教学研究的培养条件,五官端正,无耳、喉疾病。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音乐表演方面的才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声乐、键盘、器乐)、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与欣赏、曲式分析、和声、民族
民俗音乐、重奏(重唱)、合奏(合唱)
室内乐、
歌剧表演、艺术实践等。
音乐表演专业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考生五官端正、形象好。
声乐方向考生须声音本质好,无耳喉疾病,具备专业演唱人才培养条件,男身高1.70米、女1.60米以上。
钢琴、
手风琴、
器乐方向考生须有较好的演奏能力和独奏水平,具备专业人才培养条件。
舞蹈学专业
培养目标: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舞蹈表演的能力,了解相关学科知识,能在专业文艺团体、高、中等院校机构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及研究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艺术概论、
乐理、中外音乐欣赏、
舞蹈编导、中外舞蹈史、中外民间舞蹈鉴赏、
芭蕾舞、民间舞、
古典舞、
现代舞等。
舞蹈学专业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考生须五官端正、形象好、身体比例协调,舞蹈基本功好。身高男1.70米、女1.60米以上(未满18周岁可适当放宽)。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全面的
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电脑音乐、高级和声、复调、指挥法、配器、中国传统音乐、戏曲、
钢琴、视唱练耳、音乐美学、中外音乐史与欣赏等。
师资队伍
音乐学系
系主任:葛晓明
音乐表演系
系主任:魏凡俭
舞蹈系
系主任:张泉君
学科体系
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音乐学院成为
山东省第一个音乐学硕士点,招收音乐作品、作品分析研究;作曲和
作曲技术理论;中国音乐
历史学、中国传统音乐;声乐演唱与教学理论研究;钢琴演奏与教学理论研究;
手风琴演奏与教学理论研究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1999年又开始招收
研究生课程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研究生以及音乐教育硕士研究生。设有
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中心认证课室。
文化传统
音乐学院管理严格,教育得法,学生工作成绩显著,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的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受到社会的好评。在校生的
声乐、手风琴、
钢琴、舞蹈多次在全省、全国乃至国际比赛中获大奖,学生整体素质高,社会普遍反映好。
音乐学院以规范的管理,雄厚的师资力量,完善的教学设备,优秀的教学质量,成为
山东省音乐教育的排头兵。满载着累累硕果,迎着新世纪的晨曦,音乐学院步入了新的天地。这里有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有便捷的交通信息网络,有优越的生活环境,有宽松浓郁的学术氛围,有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学习、工作、生活的理想所在。
热忱欢迎学有所成的博士、硕士来我系施展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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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址
地址:中国.济南文化东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