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伯龙(? ~1930年),
壮族,原名曾如松,号伯龙,广西
奉议县田州镇人。民国5年(1916年)任县立第二小学校长。民国13年(1924)6月任县
知事,民国19年(1930)10月押回奉议县府门前永思亭当众枪毙,以平民愤。
父亲曾象贤曾任田州丙等小学校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参议员。曾伯龙早年就读于广西省立第五中学(今百色中学),没到毕业就被开除。民国5年(1916年)任县立第二小学校长。民国13年(1924)6月任县知事,将县署从那赖村(今田州镇兴城村)迁到田州镇(今盐业公司内)。民国15年6月,
国民革命军第十六军军长
范石生委托曾伯龙在
奉议县代购7.5万公斤军粮,定价每50公斤大米13元,曾伯龙乘机向百育乡甫圩摊派,压低价为8元,收购时每50公斤只付给3元5角,中饱私囊。民国16年7月27日,国民党广西省党部宣传团到二都区进行“清党”宣传,被县农协会组织群众驱赶。曾伯龙给仑圩乡“六虎”即土豪黄锦升、黄曹山、黄石狮、黄子贞、黄子亮、黄静山等人配备枪枝弹药和3000块光洋,密令他们于
中元节偷袭农民协会,捕杀农运领导人。县农协闻讯,先发制人,于中元节前一个圩日即8月8日举行二都暴动。12日,曾伯龙奉省政府指令悬赏各1000元通缉黄治峰、覃常耀、
潘宪甫、罗有穆等农运领导人。民国17年(1928)1月17日,广西省党部指令曾伯龙解散以黄治峰为首的
奉议县各乡农民协会办事处。3月15日,又指令解散农民自卫军,并派1000多名军警镇压田南农民运动。9月,国民党第十五军副军长
黄旭初巡视田南道,日平均收到500件奉议县民众控诉曾伯龙贪污暴戾、鱼肉百姓的罪状信函。为缓和农民运动局势,黄旭初扣押曾伯龙,监禁于
南宁市。民国19年(1930)10月押回奉议县府门前永思亭当众枪毙,以平民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