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本谦,男,
汉族,山东济南人,
法学博士,
中国海洋大学“繁荣工程”第二层次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
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理学会副会长,青岛仲裁委员会委员。
人物经历
桑本谦在
山东大学获得哲学学士(1988-1992),
法学硕士(1999-2002)和法学博士(2002-2005)学位。2012年获
山东省第二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2013年列入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2014年被授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并获聘为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
学术成果
桑本谦在《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
中外法学》等权威或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学术随笔30余篇,多次被《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摘编。出版学术专著2部;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国家级重大项目子课题2项;省部级项目多项;获教育部第六届高校科研优秀成果
三等奖1项、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
一等奖3项,
二等奖2项。是国内法学界为数不多的能够在法学一级学科范围内从事
跨学科研究的学者。
学术著作
专著
- 《私人之间的监控与惩罚——一个经济学的进路》,
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 《理论法学的迷雾——以轰动案例为素材》,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论文
桑本谦教授在《
政法论坛》《
法学评论》《法律科学》《
中国社会科学》等权威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其中包括:
- “科技进步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近现代变革”,《政法论坛》2014年第5期;
- “草率的言论和粗暴的批评:从“7·16微博事件”看法学研究的教条化”,《法学评论》2014年第1期;
- “
法律经济学视野中的赠与承诺——重解《
合同法》第186条”,《法律科学》2014年第4期;
- “利他主义救助的法律干预”,《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10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
- “‘标杆’?还是‘警示牌’?解读
云南省高院改判
李昌奎案引发的舆论风暴”,《刑事法判解》第11卷;
- “法理学主题的
经济学重述”,《法商研究》2011年第2期;
- “
钓鱼与后钓鱼时代的执法困境”,《中外法学》2011年第1期;
- “涉黑性质犯罪的
法律经济学对策”,《
法学杂志》2010年第10期;
- “检察机关预防
职务犯罪的困境和出路”,《当代法学》2010年第3期;
- “预防腐败的政策何以大打折扣”,《改革内参》2010年第4期;
- “对预防腐败政策基层执行情况的调查”,《改革内参》2010年第4期;
- “传统
刑法学理论的尴尬——面对
许霆案”,《
广东商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
- “传统刑法学理论的尴尬——面对梁丽案”,《广东商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 “疑案判决的
经济学原则分析”,《
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
- “反思中国法学界的‘权利话语’——从邱兴华案切入”,《
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8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
- “法律控制的成本分析”,《现代法学》2007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
- “法律论证:一个关于司法过程的理论神话””,《
中国法学》2007年第3期;
- “法治及其社会资源——兼评
苏力‘本土资源’说”,《现代法学》2006第1期(《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新华文摘》转摘);
- “民间的
社会保障——对山东农村互助合作规范的经济分析”,《
山东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 “私人惩罚与公共惩罚的互动——一个解读
法律制度的新视角”,《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5期;
- “
无政府状态下的秩序与合作”,《
文史哲》2005年第4期;
- “法律解释的困境”,《
法学研究》2004年第5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中国法理学精粹》收入);
- “不可抗力的法经济学思考”,《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04第2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
- “契约为何必须遵守”,《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2期;
- “论契约的不平等”,《
浙江社会科学》2004第1期;
- “配偶权:一种‘夫对妻、妻对夫’的权利?”,《
山东大学学报》2004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 “过错责任背后的经济-伦理问题”,《法学》2003第8期;
- “
推定与汉德过失公式”,《
广东社会科学》2003第4期;
- “从
经济学视角看非法获得证据的可采性问题”,《
山东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 “强奸何以为罪”,《法律科学》2003年第3期;
- “司法过程中法律解释的思维过程探析”,《法学论坛》2002年第3期。
课题
桑本谦教授主持和参与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包括:
- 主持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选择性执法研究”(2011);
- 主持
山东省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疑案判决的经济学”(2008);
- 主持山东省软科学项目“疑案判决的
经济学研究”(2009);
-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人大与选举制度、法制建设理论实践”;
- 参与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子课题“
基督教与法律变革”。
获奖情况
桑本谦教授的学术成果获得了多项荣誉和奖项,包括:
- “利他主义救助的法律干预”,山东省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一等奖,2014;
- “利他主义救助的法律干预”,
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4;
- “疑案判决的经济学原则分析”,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三等奖,2013;
- “‘
钓鱼’与‘后钓鱼时代’的执法困境”,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二等奖,2013年;
- “疑案判决的经济学原则分析”,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0;
- “法律论证:一个关于司法过程的理论神话”,山东省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一等奖,2009;
- “‘钓鱼执法’与‘后钓鱼时代’的执法困境”,2010年度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活动一等奖;
- “法律解释的困境”,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6。
研究领域
参考资料
学院领导.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202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