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北县是历史上曾存在的地名,分别位于今
花都区和
广饶县。在
广东省,广北县的设立时间为1958年12月至1959年3月,由
广州市市郊区的人和、太和、
竹料镇、
钟落潭镇等4个公社与花县合并而成,隶属于广州地区。1959年3月,广北县被撤销,花县划回佛山地区,其余地区划回广州市郊区。1960年4月,花县改属广州市委管辖。在
山东省,广北县作为历史地名存在于1941年至
解放战争期间,后并入广饶县。
花都区 (原花县),汉朝属
番禺区县辖,
隋朝属
南海郡辖,宋代以后属番禺、南海分辖。1686年,划出南海、番禺两县部分区域置县,因地处花山而定名为花县,隶属
广州府。民国时期,
花县屡次改属。
1949年10月13日,花县解放,划属江北专区,同年12月改属
珠江专区。1952年和1956年先后改属
粤北行政区和
佛山专区。1958年11月,广州郊区部分公社划归花县,遂改名“广北县”,次年3月复名花县。1960年4月20日划为
广州市市属县。1993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花县撤县设市,定名“
花都区”(县级),由
广东省直辖,委托广州市代管,以原花县的
行政区划为花都市的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