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清算所公告,公司于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虚增货币资金共计861亿元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因此,证监会对永城煤电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6名高管处以共230万元罚款。
一般经营项目:对煤炭.铁路.化工及矿业的投资与管理;发电及输变电(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工业油脂.服装加工.销售;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信器材(不含无线).石化产品(不含
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及成品油)的销售;农牧
渔业;养殖业;仓储(除可燃物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范围需前置审批或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登记机关
商丘市永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照日期2014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