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勋章
中共中央颁发的荣誉勋章
七一勋章是由中共中央决定、中共中央总书记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党内最高荣誉,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党员。“七一勋章”以朴素、庄重为主要设计理念,以红色、金色、白色为主色调,由章体和织物绶带组成。
该勋章正式设立于2017年7月,在中共成立96周年之际,党中央批准《“七一勋章”授予办法》,正式确立“七一勋章”为党内最高荣誉。旨在表彰中国优秀共产党员、中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中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21年2月,党中央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以中共中央名义首次颁授“七一勋章”。2021年6月29日举行首次颁授仪式。七一勋章一般在中国共产党成立逢五、逢十的年份授予。中共意在通过规范、权威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充分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
“七一勋章”的首次颁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进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七一勋章”获得者颁授勋章。此次颁授,共产生了29名功勋党员。“七一勋章”首次颁授后,中国五大最高荣誉在中共成立百年之时全部颁齐。“七一勋章”的颁授,有助于获得者或他们的精神品质,充分发挥出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是对全体党员在新时代坚定理想信仰、筑牢思想之基,践行初心使命、争做优秀党员的激励,也能激励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利用党员楷模的先进事迹,给群众厚植爱党爱国情怀,凝聚更多爱党爱国力量。“七一勋章”的首次颁授,使党和国家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被确立——“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友谊勋章”、国家荣誉称号以及国家功勋簿,构成了“五章一薄”。规范、权威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发挥了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引领人们见贤思齐、崇尚英雄、崇尚先锋。
奖项历史
十八大以后,中共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上,成功设计并完成“1+1+3”的制度构建。即中共中央制定1个指导性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1部法律,有关方面分别制定党内、国家、军队3个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据此,以“五章一簿”为主干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被确立——“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友谊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国家功勋簿。
2017年7月,在中共成立96周年之际,党中央批准《“七一勋章”授予办法》,正式确立“七一勋章”为党内最高荣誉。按照《“七一勋章”授予办法》,“七一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党员。中共意在通过规范、权威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充分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七一勋章”提名和全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以中共中央名义首次颁授“七一勋章”,表彰中国优秀共产党员、中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中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同年3月23日,中共中央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以中共中央名义,向为党和人民作出杰出贡献、创造宝贵精神财富的党员授予“七一勋章”,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发证书,颁授勋章。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公示了“七一勋章”提名建议人选。2021年6月29日,“七一勋章”的首次颁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进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七一勋章”获得者颁授勋章。此次颁授,共产生了29名功勋党员。“七一勋章”首次颁授后,中国五大最高荣誉在中共成立百年之时全部颁齐。
授予规则
授予对象
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作出杰出贡献、创造宝贵精神财富的党员。授予对象应当在全党全社会具有重大影响、受到高度赞誉。
授予方式
“七一勋章”通过评授和普授两种方式产生,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党中央直接授予。评授指评选授予,按设定条件好中选优,评选确立,一般每5年授予1次,在中国共产党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授予。普授指普遍授予,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任务、特点确定基本条件,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参与者,参加者均可授予。
“七一勋章”可以追授,一般追授给本条例施行后去世的党员。
授予原则
党内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依法依规、坚持标准、从严掌握;
(五)以精神激励为主;
(六)分级分类管理。
评选过程
提名条件
“七一勋章”人选的提名条件主要有4项:一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出杰出贡献,建立越功勋;三是道德品行高尚,创造宝贵精神财富;四是在全党全社会具有重大影响,受到高度赞誉。
评选原则
《关于做好“七一勋章”提名和全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七一勋章”提名人选的数量、基本条件和提名办法。要求各提名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考察提名人选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提名公示
根据评选颁授工作部署,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中央有关部门(系统)党委(党组)提名的基础上,经过初审、考察和审议研究,产生“七一勋章”提名建议人选。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将有关人选情况予以公示。如对提名建议人选有异议的,于公示期内可向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反映。
勋章设计
“七一勋章”是以朴素、庄重为主要设计理念,以红色、金色、白色为主色调,使用冷压成型、花丝镶嵌、彩丝织锦等工艺制作。
章体:采用党徽、五角星、旗帜(flags)、丰碑与光芒、向日葵、大山大河、如意祥云等元素。
织物绶带:“七一勋章”使用织物绶带,采用向日葵、光芒、星光等元素。寓意在党的阳光沐浴下,勋章获得者一心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
首次颁授仪式
2021年6月29日上午8时45分,“七一勋章”获得者集体乘坐礼宾车从住地出发,由国宾护卫队护卫前往人民大会堂。
2021年6月29日上午10时整,颁授仪式开始,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委王沪宁主持。习近平为“七一勋章”获得者颁授勋章,并同他们亲切握手、表示祝贺。
仪式上,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代表党中央向“七一勋章”获得者表示热烈的祝贺、致以崇高的敬意。讲话中提出“七一勋章”获得者生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拼搏奉献、廉洁奉公的高尚品质和崇高精神。
颁授仪式后,习近平等领导同志同“七一勋章”获得者合影留念。
获奖统计
“七一勋章”在2021年6月29日首次颁授,共产生了29名功勋党员。七一勋章一般在中国共产党成立逢五、逢十的年份授予。此次是截至2023年12月13日,唯一一次颁授。
价值意义
“七一勋章”的设立,推动了党和国家以“五章一簿”为主干的统一、规范、权威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五章”是指“”、“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友谊勋章”以及国家荣誉称号;“一簿”是指功勋簿。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确立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手段。
以颁授新设立“七一勋章”的方式隆重表彰功勋模范和先进典型,是对他们忠诚于党、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等精神的大力弘扬,也是在中国社会营造崇尚英雄、争做先锋良好氛围的具体举措,激励着广大党员用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首次颁授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举行隆重的仪式,将党内最高荣誉授予为党和人民作出杰出贡献的共产党员,是对他们作出巨大贡献和卓越功勋的褒奖。是对无数共产党人奋斗、付出与牺牲的崇高致敬,也是对百年奋斗历史的深情回顾,更是对开启新征程、扬帆再出发的精神动员。大力宣传“七一勋章”获得者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德,充分发挥了功勋荣誉精神和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以功勋人物为榜样,凝聚起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强大力量。
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所象征的政治正当性、正统性、稳定性彰显了党、国家、人民对民族英雄、国家栋梁的尊崇,形成全体人民强烈的国家认同感、群体自豪感、民族自信心,迸发全体人民爱党爱国、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更加有利于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国际环境。以法律和党内法规形式规范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赋予了荣誉本身更多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参考资料
..2022-07-11
..2022-07-11
..2022-07-11
“七一勋章”诞生的故事.共产党员网.2023-12-07
“七一勋章”.共产党员网.2023-12-07
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四川机关党建.2023-12-07
两院院士陆元九逝世 享年103岁.中国新闻网.2023-11-22
读懂“七一勋章”的时代价值.中国文明网·张家港.2023-12-13
目录
概述
奖项历史
授予规则
授予对象
授予方式
授予原则
评选过程
提名条件
评选原则
提名公示
勋章设计
首次颁授仪式
获奖统计
价值意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