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思维
一种思维方式
辩证思维,指人们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对客观事物辩证发展的反映。
它是一种通过理性进行批判,具有实践性的思维方式,是从整体上观察认识对象的变化发展的思维。辩证思维的实质是依据唯物辩证法的原则,在联系和发展中把握认识对象,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从多维度、多方位、多角度使整个主观世界变成动态、整体的模式,是认识复杂的动态系统的思维模式。
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辩证思维并不等同于辩证法,因此辩证思维不属于哲学范畴,而仅是一种应用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辩证思维是人的主观所形成的思维方式,具有客观存在性。无论人们在思考的过程中是否主动认识和运用辩证思维,它都存在并且在概念、判断、推理等人类思维过程中客观地发挥着提升认识、指导实践等作用。
定义
在逻辑学界对辩证思维都有不同的认识,形成了不同的观点。但从他们不同的观点表述中存在的共性,可以概括为:辩证思维就是反映事物之间的矛盾、反映事物之间的联系、反映事物变化发展的整体性思维。
概念描述
辩证思维就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上的运用。所以,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规律、范畴完全适用于辩证思维。它的思维形式介于形式逻辑和具体辩证法范畴原则之间, 是逻辑与辩证法原则的结合,是一种体现客观事物辩证发展及其发展规律的思维。
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过程和思维方式中的运用的一种总体性的思维方式。也可以说,辩证思维是“主观辩证法源自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唯物辩证法是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统一。所以,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思维中的反映;辩证思维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人类认识客观事物并改造客观世界的思维。
辩证思维基于一般思维产生,辩证思维是人人都可以有,但人人都不一定能有的思维。首先,辩证思维强调的是辩证法中的唯物辩证法应用于思维过程和思维方式中的思维方式,指明了辩证思维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其次,辩证思维体现在辩证逻辑上,虽然辩证逻辑是辩证思维的重要体现和组成部分,但辩证思维不局限于辩证逻辑,它涵括了各种因素在思维过程中的复杂交互作用。辩证思维就是不完全自觉或完全自觉地按照对立统一思维、质量互变思维、否定之否定思维等辩证思维基本规律进行的思维。
同时,辩证思维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内容。其核心要求是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它体现了在辩证思维的过程中,事物发展不是绝对的、是有条件的,是一种多维的、动态的整体思维模式。
恩格斯曾说:“辩证的思维, 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辩证思维是一种以不同视角观察和分析事物,能够看到事物的双面性的科学思维方式。它要求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时,以多维度、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要求人们用联系、发展、矛盾的观点来分析、观察一切,把握对立统一,在普遍联系和辩证发展中认识事物的本质与规律,克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辩证思维是一个由简单向复杂发展,在思维中再现客观对象的多样性统一的过程。就是一个思维不断由抽象阶段到具体阶段的,跟随着变化发展的具体思维而更加丰富发展,将客观对象的多样性反映于思维的过程。辩证思维是最高层次的哲学思维模式,也是一种根本的、科学的思维方式。辩证思维是人类思维发展进程中的最高形态和历史必然。
发展过程
辩证思维在人类的思维发展史上是一个从自发阶段逐渐转向自觉阶段的发展过程。
自发阶段
人类的思维产生于实践的物质性活动的过程中。原始人类在自然界和原始社群中进行无数次反复的联系交流实践,将某种事物反映在脑子中,并在脑子中对某种事物的形象固定下,形成了概念。而概念的出现就是人类思维的起点、结晶。
在古代,人们就已开始了对概念问题的研究,甚至涉及其中的矛盾问题。如埃利亚的芝诺在感觉上对运动的思考,但无法用概念形式来反映运动的矛盾事实。这时的人们对思维和事物的讨论尚是直观的,具有朴素的思辨性质。虽然所看到的联系与发展变化是直接的、直观的、简单的、素朴的,但可以确定的是辩证思维已初步萌芽。
自觉阶段
直到近代德国古典哲学家,才真正开始了对辩证思维理论的系统探讨,辩证思维的研究也进入了自觉阶段。伊曼努尔·康德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认为认识有三个阶段:感性、知性、理性,并且承认理性是辩证的。理性是否能认识和把握外界事物和发现矛盾,二者出现分歧。康德提出“二律背反”,即互相联系的两种规律各自成立,但存在相互矛盾。黑格尔认为矛盾是一切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原因,并系统地研究概括了思维的辩证方法和思维形式的关系。但那时德国古典哲学家对辩证思维的研究本质上是唯心主义的,对自然界和思维的一切的研究都带有思辨性质,从而无法正确认识辩证思维的本质且其理论不具有科学的形态。
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批判改造了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学说,基于当时科学基础的理论成果,建立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并在思维领域运用。辩证思维不仅进入了自觉阶段,而且具有科学的形态,即科学的辩证逻辑。
在当代,辩证思维仍不断在科学实践活动中丰富发展以适应当代科学发展的需要。
辩证思维是人类思维发展史上的高级阶段。辩证思维的发展与实践的发展是密切联系的。辩证思维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能认识客观事物。人们为提高物质与精神的需求,不断通过有实践目的、有计划性的认识客观事物和改造客观世界。在实践的同时也在不断运用辩证思维的新方法。在社会实践和辩证思维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进程中,人类社会也随之变化发展,创造了古代文明、近代文明、现代文明。人类社会实践的扩展,辩证思维的空间也在扩大。实践证明了辩证思维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改造是无限的。只有尚未认识的事物,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
特点
理性思维
通过客观的、严谨的、正确的理性分析,逐步把握、理解事物的本质。要求必须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属性,并进行不断超越。
批判思维
用批判性的眼光审视现有的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尊重前人的经验和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敢于提出质疑、批判,并且敢于提出挑战、突破、超越。在不断的否定基础上揭示那些被认为理所应当的、习以为常的经验和知识的不一致,从而创造性探求新理论、创造新方法、提出新设想。坚持批判的、革命的、开拓的创新精神,不断发展创造。
实践性思维
辩证思维是以社会实践为基础前提,人类认识客观事物并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思维。辩证思维源于实践、并运用于实践。实践活动是一种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富有感性的、目的性的物质性活动。
基本方法
归纳与演绎
这是辩证思维的基本推理方法。归纳与演绎是互相对立、双向运行的。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是归纳的前导。归纳是思维从个别到一般的过程;演绎是思维从一般到个别的过程。同样的,人的认识也是一个这样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因此,归纳与演绎二者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辩证统一。但是单纯的归纳与演绎法具有局限性,无法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需要结合其他的思维方法。
分析与综合
分析与综合是部分和整体关系的互相渗透转化。在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在综合的前提下分析。分析是思维从整体到部分的过程;综合是思维从部分到整体的过程。分析与综合二者循环往复,不断推进认识进程的深入发展。
抽象与具体
抽象和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态,是认识由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首先,在具体事物的感性抽象上,分析抽象出事物的本质属性,使得感性抽象发展成为理性抽象,由表象深入本质;再综合将抽象上升至具体,把各部分遵从内在固有关系互相联系、转化,使得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从理性抽象上升到理性具体发展过程。
逻辑与历史
逻辑和历史是统一的,是主客观统一的辩证思维过程。逻辑分析以历史的考察为基础,历史的考察以逻辑分析为依据。从而客观、全面展现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
意义作用
辩证思维是人类思维的高级形态,通过实践的运动发展、事物的矛盾转化中不断认识和研究发展事物。辩证思维能力对现实社会实践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引导作用
辩证规律、矛盾规律是客观事物自身固有的、客观存在的。现实世界在辩证中稳定运行前进,人们先是已经认识客观世界的辩证规律,做到理论自觉和实践运用,从而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在实践的前提基础下的辩证法,为人把握自身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思维方式。也就能够正确认识和优化处理在社会实践中复杂而动态的矛盾网络系统和规律网络系统。促进辩证思维的大众化,提高思维主体的综合思维,促进人类文明的演化和高度发展,要求必须树立辩证思维,发展辩证思维能力以此引导现实世界和人类世界的繁荣发展。
突破作用
辩证思维作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以一种超越、批判、否定、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解决现实世界中存在的某些具体问题。为改造世界提供方法论武器。
反思作用
辩证思维的批判和革命本性思维促进人类对现实状态和现实生活进行合理反思。通过前提性的不断超越和创造,探索世界。以批判的视角看待社会实践问题,保持着人类思维和价值评价的否定性和批判性,使得人类世界在否定、批判中始终以一种探索、求真的意识,反思自身、提高自身。
创新作用
辩证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方法,其核心要求是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而这些基本规律在思维领域的运用, 是指导创新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运用辩证思维的同时也在培养辩证思维习惯,提高辩证思维能力,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维能力,为国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战略性意义。
关联概念
辩证法
辩证法(Dialectics)是辩证的方法,即通过理性的思维揭露事物本质矛盾的方法,是一种使人正确认识和把握客观事物的思维方法。它是一种哲学上的概念,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它包括了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前者是指客观世界自身的辩证运动,后者是指思维的辩证运动,即客观辩证法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恩格斯总结归纳了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质量互变规律。学术界通常认为:辩证法的实质是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辩证法的发展过程也是人类思维从自觉到自发再到能科学地把握解决客观活动自身矛盾的过程。
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灵魂,辩证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方法。辩证法是辩证思维的理论基础,辩证思维是辩证法的实践运用。辩证法为辩证思维提供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导,辩证思维通过实践运用来验证辩证法的理论。辩证法强调对事物的自身本质和规律的理性认识、把握;辩证思维则强调运用辩证法对客观事物整体性认识分析的科学思维方式。只有将二者通过实践结合起来,才能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Formal Logic)是一门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是人类思维的一种逻辑工具, 帮助人类认识客观事物、认清其矛盾问题,实现思维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形式逻辑是一种“静态”的逻辑。仅从既定形态方面来探究概念问题,把概念作为固定范畴而加以研究。形式逻辑的三大基本要素是:概念、判断、推理。形式逻辑从思维形式的结构方面研究思维,把概念当作判断、推理的组成要素来研究。形式逻辑的核心是推理理论。
形式逻辑和辩证法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两种基本思维方式。形式逻辑和辩证法是两种异质的思维方式,具有不同的适用对象和范围。辩证法是一种与人的生存本性相契合的逻辑,重视对人的思考,立足于人的世界,与人的世界具有一致性;形式逻辑是一种与物的现成性相契合的逻辑,产生于对各种事物间关系的总结,立足于物的世界,与物的世界具有相宜性。辩证法是形式逻辑形成的前提和基础,形式逻辑是辩证法发展和合理化的保证。辩证法的矛盾规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法则,也是现代逻辑系统的可靠性研究的基石。二者相辅相成。
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Logical Thinking)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的理性认识过程。它是人的理性认识阶段,是一种确定的、有条理、有根据的静态的思维方法。所以,通常认为与辩证思维相对立。
逻辑思维是人们能正确思维的基础, 在人类的一切思维活动和知识领域中都要应用逻辑思维, 符合正确的思维规律。一旦背离了正确方法和规律, 就会陷入思维混乱、矛盾和错误, 无法正确地认识事物和准确地表达思想。
批判性思维
批判性思维(Critical Thinking)是通过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具有合理的、反思性的思维技能。它注重在局部对事物进行分析,从而循序渐进解决问题,贯穿于思维的整个过程。它是辩证思维形成的必要条件、必经环节,存在于辩证思维的推理过程。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定义
概念描述
发展过程
自发阶段
自觉阶段
特点
理性思维
批判思维
实践性思维
基本方法
归纳与演绎
分析与综合
抽象与具体
逻辑与历史
意义作用
引导作用
突破作用
反思作用
创新作用
关联概念
辩证法
形式逻辑
逻辑思维
批判性思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