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专业表演主要研究现代舞台艺术理论和歌唱、舞蹈、表演的基本技巧,具备较强的人物塑造能力及创作、编排、导演的能力,能独立、创造性地完成音乐剧、舞台剧的人物表演,
短剧小品类音乐剧表演与编创。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可面向剧本创作、表演指导等工作。
2015年10月26日,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音乐剧表演被划入文化艺术大类,专业类别为表演艺术类,专业代码为650206。
2021年3月12日,教育部颁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在公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2021年版中,音乐剧表演保留,原专业代码650206变更为550208。
音乐剧专业表演专业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音乐剧基本理论、音乐剧角色塑造、演唱与舞蹈等知识,具备音乐剧表演、
声乐演唱与舞蹈表演、文艺活动策划与艺术辅导等能力,具有精益求精、守正创新的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音乐剧表演、
歌舞表演、音乐剧编排与策划、艺术辅导与培训、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与指导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音乐剧表演专业的课程体系由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两部分组成。专业基础课程主要有
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等;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有
声乐、舞蹈、台词等。
音乐剧专业表演专业的学生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内外进行音乐剧舞台表演、
歌舞表演、文艺活动的策划、组织、编排与教学等实训。在文艺院团、文化企业、教育
培训机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等机构进行岗位实习。
音乐剧表演专业的学生接续高等职业本科专业有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编导、播音与主持,接续普通本科专业有表演、
戏剧学、
戏剧教育、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