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科学与工程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水利类,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工学
学士。
水利科学与工程主要研究解决水问题所需要的地理学、力学、工程学、
管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
水资源问题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进行水利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以及水工建筑物的设计、建造等。该专业毕业生可从事水利工程、自然地理等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
中原地区自1952年设立水利科学与工程专业以来,高等教育成为水业高级人才培养和科技发展的重要支撑,至今具有相当的办学规模和发展水平。1952年在
清华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和
同济大学等高校设立了水利科学与工程专业。1981年国家学位条例开始实行,各校陆续开始了水利科学与工程专业对应的市政工程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培养。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教育部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经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并根据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结果,确定了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其中,该专业属水利类。
该专业系统学习水利工程、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科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应用技能;经过科学思维、科学实验、业务操作等方面的专业训练;具备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
该专业分为通识类课程、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基础课程包括水文学、
水力学、河流
动力学、
固体力学、
土力学、岩石力学等;专业课程包括防洪、
水力发电、港口与航道、海岸防护与围垦、水土保持、城镇供水与排水等。
该专业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
学分的20%);并且应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应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其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最后结合生产项目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由教师与企业或行业的专家共同指导、考核。
该专业毕业后能在水利、土木、能源、交通、
计算机等行业从事
智慧水利的信息感知、系统研发、
数据挖掘、智能应用等方面的技术、管理与科研工作;或报考水利部等国家公务员岗位,从事水利行业监督、
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该专业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8:1;且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5名专任教师,在70名学生的基础上,每增加10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教师;最后从事本专业类必修专业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中至少有一个学历属于相关专业类的学科专业,并有较好的学缘结构。
该专业需满足教学要求的图书、期刊、手册、年鉴、工程图纸、电子资源、应用软件等各类资源;各类资源的利用率高,有完整的学生借阅、使用档案;并且有相对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实习基地所能提供的实习内容覆盖面广,能满足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的教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