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社会
社会组织结构种类之一
母系社会,又称母系氏族社会,是指世系或财产的继承按母系计算,氏族公社的政治权力也全由妇女所控制的社会结构
母系社会的概念最早由约翰·巴霍芬在《母权论》中提出,后来由美国学者路易斯·摩尔根发展建构出的一套以母系继嗣为社会组织结构规则的原始社会史体系。随着生产力发展,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成的母系氏族社会取代游散不定的原始群,使人类社会进入氏族时代。母系社会中子女从母世系,从母居,从母姓,女性具有优越地位。在母系氏族社会中,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人与人之间平等,酋长和其它氏族成员共同劳动。氏族成员死后,财产由集体继承,遗体按照一定次序安葬在公共墓地。母系社会中,通常会出现对女性的生殖崇拜,祭祀女性先祖和女性创世神。母系社会实行外婚制,氏族内部成员禁止婚配,而婚配常由走婚或男子入赘完成,女子不会出嫁。
母系社会在人类社会早期广泛存在,中国黄河流域的半坡遗址氏族聚落遗址、长江流域的草鞋山遗址绰墩遗址均显示出母系社会特征。如今在中国云南的摩梭人印度尼西亚的米南加保族、越南的占族、非洲的中央班图人社会组织中,仍然存在母系社会残留。
定义
母系社会,又称母系氏族社会,是指世系或财产的继承按母系计算,氏族公社的政治权力也全由妇女所控制的社会结构。母系社会的概念最早由约翰·巴霍芬在《母权论》中提出,他认为人类古代文化经历了群婚、母权制和父权制三个阶段。女性在某个阶段内处于家庭的主导地位,负责管理家庭和国家事务,这一时期即为母权制阶段。后来在19世纪中后期,由以美国学者路易斯·摩尔根为代表的古典进化学派人类学家发现和研究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制后,建构出的一套以母系继嗣为社会组织结构规则的原始社会史体系。他认为在古时代,世系一般均以女性为本位,凡是在这种地方,氏族是由一个假定的女性祖先和她的子女及其女性后代的子女组成的,并一直由女性流传下去,这种社会状态就是母系社会。而后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引用了约翰·巴霍芬的观点,并进一步论述了这一社会结构
历史发展
一般认为,母系社会是世界各民族普遍经历过的一个历史阶段,它上起于实行男女“杂交”的原始群,下终于父系氏族社会的确立。从蒙昧时代中期一直延续到野蛮时代中期,相当于考古学文化上的旧石器中晚期至新石器时代早中期。
旧石器时代早期到中期,远古人类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度低下,人们主要以采集和狩猎维生,不得不过着集体的生活,而发展出早期社会形态“原始群”。在原始群中,人类生产资料没有保障,常根据生产条件和季节发生转移,群的人数少且不固定,原始群之间也没有联系,处于孤立或半孤立状态。原始群的男女间实行血族通婚,同一个原始群里的男女无规则地杂交,兄弟姊妹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均可通婚。
随着原始社会生产力大发展,在旧石器时代后期,游散不定的原始群被较固定的血缘关系团体取代,氏族制产生。在氏族中,全体成员有一个共同的祖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氏族内部成员可以发生更复杂的联系,氏族与氏族之间也不再处于孤立状态,而是会发生经济上和其它方面的联系。在非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下,谁是孩子的父亲是不能确定的,但谁是孩子的母亲是可以确定的,此时血统只能由母亲方面来确定,所以只能承认母系,氏族社会的最初阶段便为母系氏族社会。
在一个母系氏族中,全体成员有一个共同的始祖母,由于出自同一始祖母,每个女性后代都是姊妹,而他们的丈夫不能是他们的兄弟,加之族内群婚阻碍了同辈之间的生产职能,破坏了经济集团的正常活动,外婚制便由此诞生。外婚制下女性的丈夫不属于这个氏族,但女性的后代子女依然属于本氏族。另一方面,在原始的生产分工中,男子从事渔猎活动,妇女从事采集活动,采集活动比渔猎活动的收获稳定,并且在采集可食用野生植物的过程中,女性通过观察野生植物生长与成熟的条件,逐渐发明出农业。在此时的农业生产活动中,女性占主要地位,所以以女性为主导的母系氏族社会渐渐巩固。新石器时代末期至金属器时代,由于生产力更进一步发展,男性开始掌握生产资料私有制随之发展,与母系社会的公有制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原始社会开始解体,而向阶级社会过渡,母系氏族制逐渐转变为父系氏族制。
在当今社会,世界各地某些地区或民族依然保留有母系社会特征。居住在中国云南泸沽湖附近的摩梭人大多是以女性为中心的母系大家庭,奉行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制。在中国阿美族社会中,重大决定均由母亲做出,家中土地和财产均由女性去继承。结婚时采取招赘方式,男子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夫以妻贵。而在印尼米南加保族、印度梅加拉亚邦、孟加拉国加罗,社会越南占族等地,也有类似现象存在。
社会特点
从母世系
母系氏族社会计算母世系,从母居,子女从母姓。氏族是血缘组织,同一氏族都是同姓,而母系氏族的人们只计算母系,所以子女从母姓。在母系氏族社会中,一个男子少时是属于母亲的氏族,从母姓,但长大后会到其它氏族中实行婚配,他有时在母亲的氏族中生产生活,有时在妻子的氏族中生产生活,所以男子会时而属于母姓,有时属于妻姓。
尊崇母权
女性在母系社会中具有优越地位。一个母系氏族会推选一位年纪最长的妇女作为首领,领导氏族成员进行成产活动和社会活动。在分配伙食时,由妇女首领掌握分配给大家。氏族成员的婚姻,氏族内外的纠纷,均由妇女首领处理。对于氏族之外的纠纷,女首领也有负责调解出决定的责任。
公有制
在母系氏族社会中,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人与人之间平等,被选举出的酋长和其它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在氏族成员居住的大房子中,设有炉灶,供给全氏族的伙食。母系氏族中设有议事会,对内外重大事件有决定权,氏族内男女在议事会中享有同等地位。
氏族成员死后,随葬品差异不大,财产由集体继承。女性成员死后,其财产仍然为氏族财产,实际由子女共同继承,男女都有继承权。男性成员死后,其子女没有继承权,财产由外甥继承,仍然归为氏族共同财产。
氏族有公共墓地,成员死亡后,会按照一定次序安葬在公共墓地。
外婚制
母系氏族社会形成后,氏族内部的性关系被彻底禁止,女系血统亲属不能通婚,只能在外氏族男女间选择配偶的婚姻制度。因同一氏族为同一姓,后来发展为同姓之间不能婚配。
文化现象
生殖崇拜
原始社会人类凭借其自然本性进行两性交合而实现人类的生殖生育,但无法对这个过程做出符合于自然的理解,一说是女性特有的功劳,一说是女人与非人神物的感应与交合,或归之于氏族的图腾。在诸多解释中,原始先民所见的最为直观的证据就是生命是从女性生殖器中诞生的,所以原始社会存在对女性的生殖崇拜。在世界各地的的母系社会中,对女性生殖器的崇拜普遍出现。原始先民除了通过运用直观方式描绘阴部的形状来表达对女阴的崇拜之外,还采用象征物以示崇拜,如石块裂开、石洞、水井等等。
祖先崇拜
在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性不仅是血缘关系的纽带,也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主导和中心,妇女享有比男子更高的地位。女氏族长和生育了众多子孙的女性祖先,生前受到爱戴和尊敬,死后的灵魂则成为整个氏族祈求福佑的对象。她们逐渐被神化,取得了氏族保护神的意义,形成了女性祖先崇拜。女始祖则是原始图腾观念与女性祖先观念的混合物。生殖崇拜出于对生命降生和女性繁殖能力本身的尊崇,而女性祖先崇拜标志着先民意识更进一步。
母系氏族社会中,常有女性创世神。在原始先民意识到生育并不是由女性单独完成的的时候,常认为自己的部族起源于某个女性吞食图腾之物或与某种神物相互感触,这是原始人对女性在生育和繁衍种族中重要作用的确认,也是女性在氏族社会居于中心地位的反映。
男嫁女娶
在母系社会中,婚姻生活采取丈夫走访妻子的形式,妻夫分居在各自的母系氏族中,子女从母居,属母方氏族,世系和财产继承从母系计,此时实际是无父无夫的社会。在母系氏族繁荣期,出现男子入赘情况,丈夫迁到妻方氏族从妻居,妻死随儿女居住。
历史遗址
位于中国黄河流域的半坡遗址氏族聚落遗址,为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遗址,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遗址。遗址占地面积约十万多平方米,聚落呈不规则圆形。居住区位于聚落的中心,有房屋、地窖、牲畜围栏等。居住区分为两部分,中间以沟道为界,考古学家石兴邦认为这意味着这里分布着两个母系氏族,或是由两个女儿氏族组成的胞族住地。居住区周围有一圈防卫作用的沟道,沟道的北部为公共墓地。公共墓地中排列有整齐而规律的墓坑,墓坑中出现有男女分别埋葬或者男女分别合葬的现象。这是由于在母系社会中,同一氏族的人,例如母子、兄弟、姊妹,死后要埋在一起,而父与子、夫与妻,不能埋在一起,因为他们属于不同氏族。半坡母系氏族社会处于渔猎为生时期,出土有鱼纹和人面鱼纹图陶器。因为鱼具有旺盛的繁殖能力,所以半坡先民以鱼纹象征女性,并由此产生“鱼祭”仪式。
除此之外,在中国长江中下游平原马家浜文化至泽文化时期已发掘的遗址中,草鞋山遗址绰墩遗址河姆渡遗址祁头山遗址神墩遗址、三星村遗址、南河浜遗址等,均显示出男女总体平等,女性地位略高于男性的特质,被认为呈现出母系氏族社会特征。
相关争议
路易斯·摩尔根与恩格斯明确提出母系社会的概念后,也有学者对这一看点持反对意见。中国学者张伯简在他的《社会进化简史》中否认人类社会存在母系社会,但认为在人类社会中女子曾具有统治地位。随着时代发展,男子逐渐替代女子成为统治者。美国人类学家乔治·默多克通过对已知的 1179 种类型的社会进行的统计分析后,认为在已知的一千多种类型的社会中,实行从父居或从夫居的父系社会占总数的四分之三,而从母居或从舅居的母系社会仅占总数的十分之一。并且许多处于相同的地理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也相似的原始民族,其所实行的社会组织形式却往往大相径庭,有些实行母系,而更为常见的却是父系或双系。因此,他认为,母系社会并非是人类历史上具有普遍意义的一个历史阶段,母系制与父系制不存在先后继承的时代关系,两者很可能是并存的。中国学者汪宁生则通过对路易斯·摩尔根作为典型例子的易洛魁人的再考察后表明,易洛魁妇女在内部事务方面握有支配权,而在政治军事及对外事务方面实际权力仍操于男子之手,所谓“妇女统治男子”的现象,亦不存在,从而对摩尔根的理论提出质疑。
其他人类或社会学家也对以母系继嗣为社会组织结构规则的母系社会是否具有普遍意义,母系氏族与父系氏族有没有前后继承关系,如果两者之间具有承继关系,是母系制在先父系制在后还是父系制在先母系制在后,古代社会究竟有没有一个妇女在上统治男子的母权制时代,等等问题进行过质疑。
发展现状
中国摩梭人
中国摩梭人至今保留着母系社会的一些特征和原始公有制的原则,摩梭人属于纳西族的一个分支,居住在中国云南泸沽湖附近,许多摩梭人家庭是以女性为中心的母系大家庭。母系家庭中的成员,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均由一个或几个外祖母的后裔组成。在摩梭人的母系家庭中,男不娶,女不嫁。深夜时,女子在家中接待来自另一个家庭的男子,而男子则外出与另一家庭的女子偶居。生下的子女属于女方,由女方兄弟姐妹共同抚养,血缘按照母系计算,财产按照母系继承,一般称这种婚配方式为“走婚制”。
具有性爱关系的男女双方不娶不嫁,不组织双方家庭,较少承担夫妻的义务和责任,不共同生活,无经济关系,仅仅保持情爱上的走婚形式。平时双方各居母家,在需要时男子夜晚到女子家秘密拜访,清晨时离开。双方不属于对方的家庭成员,也互不约束。只允许不同母系家庭间走婚,不允许同一母系或父系血缘间走婚。
中国阿美族
中国阿美族为高山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族群,居住在中国台湾立雾溪以南的东台纵谷和东海岸平原一带,至今依然保留母系社会特征。阿美族妇女是家庭中最重要的人物,在亲族社会中占绝对优势地位。家中重大决定均由母亲做出,家中土地和财产均由女性去继承。结婚时采取招赘方式,男子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夫以妻贵。
在生育方面,阿美族妇女如果头一胎生下女孩,家人会杀猪、杀牛来庆祝,母亲在家中的地位也大为提升。如果头一胎是男孩,母亲会选择再生育一个孩子。
印尼米南加保族
印尼米南加保族主要居住在苏门答腊岛中部巴东武吉丁宜等地至西部海岸一带,大约有五百万人。
米南加保母系氏族社会的最小单位是“村社家屋”,里面住着一位女家长、她的姐妹们和姐妹的女儿及其子女们。几个家屋组成一个氏族。儿子们是自己母亲家屋中的成员,他们在其妻子们的家屋中仅仅作为走访者。计算世系和继承遗产都按母系进行。几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是政府在当地最大的基层单位。
米南加保人的土地和祖传物属于家屋公有,其他财物允许私人占有。实行“舅父外甥制” ,即以年龄最大的舅父来管理一家的财产和家族事务。米南加保族子女的婚姻大事由母亲选定,父亲不得干涉,氏族内部禁止通婚。米南加保族实行女婿入赘制,男子在家庭中被认为是外来者,是无权的。
印度梅加拉亚邦
印度梅加拉亚邦是世界上最大的母系社会文化保存地之一,奉行女尊男卑,尊母崇雌的观念。女子掌管家庭事务,男子负责服从执行命令。女儿有权继承家中的一切财产,会受到额外的器重与培养,儿子没有继承权,在成年之后会被安排入赘到其他家庭。在印度政府开展的调查中显示,梅加拉亚邦生男孩的意愿比全国平均值低73%。
孟加拉国加罗人
孟加拉国加罗社会的核心是家庭,实行母系承袭制。在加罗人的社会中,家庭通常由已婚夫妇和未婚子女,再加上已婚的女儿、女婿及其未婚子女组成。孩子出生时,就是母亲氏族的成员,男子结婚后,要离开自己的家庭而加入到新娘的家庭中,但他仍然要效忠母亲氏族,并终身履行某些义务。氏族内部禁止通婚。加罗人渴望拥有女儿,因为家庭财产要由女性继承,没有女孩的家庭,需要过继一个。
加罗人的家庭成员的收入要归家庭共有,但个人无论男女有权通过其他方式挣得自己的收入。在加罗人的村寨中,没有尊卑区别,但宗教活动通常由男性掌握,女性不允许参加宗教仪式。
越南占族
越南占族古代曾长期为母系社会,在周围国家和民族影响下,逐渐向父系靠拢。当今占族习俗为母系氏族社会残余,即女娶男嫁。但因受到父系制影响,男子嫁到女方家后,家中一切事务由男方做主,孩子也随父姓,这种情形被称为“母系男权”。
非洲班图人
非洲的中央班图人和刚果班图人以母系氏族为主,其主要分布在扎伊尔南部、赞比亚中北部、安哥拉北部、坦桑尼亚南部、马拉维和莫桑比克北部。在这些群体中,只按照母系继承财产和溯源。孩子出生后,会在父亲家中生活几年后迁居舅舅家,与母亲的氏族一起生活。
美洲易洛魁人
易洛魁人居住在北美北部加拿大美国接壤的地区,十七世纪时约二万人。易洛魁人以母系大家庭作为基本单位生活,每个大家庭从部落中领取土地耕种,收获归大家庭集体所有,大家庭实际作为一种生产和消费单位,按照公有制共同经营。每个大家庭由同一母系血统的三四代人组成,人数约在50-150左右,其中包括若干个家庭(夫妻及其子女),一般为20个左右。
易洛魁人的妇女们有自己的议事会,她们从那些年长的妇女中间,选出一个女家长。但她所有的全部权限和威望,要得到本家族内妇女们的同意和赞成才能实现。在组织家族集体活动或几个家族联合活动时,还选出两名或四名女干事,负责筹备工作。在易洛魁人的大家庭内部,妇女是真正的主人。妇女不仅属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
参考资料
..2023-10-04
目录
概述
定义
历史发展
社会特点
从母世系
尊崇母权
公有制
外婚制
文化现象
生殖崇拜
祖先崇拜
男嫁女娶
历史遗址
相关争议
发展现状
中国摩梭人
中国阿美族
印尼米南加保族
印度梅加拉亚邦
孟加拉国加罗人
越南占族
非洲班图人
美洲易洛魁人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