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Family Trust)是指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财富管理需求,提供专门定制的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这种信托业务是一种法律安排,通过设计架构来实现家族财富的投资管理、财产保护和收益分配等功能,以便进行家族财富传承。
家族信托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然后在中世纪的
英国得到了发展。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家族信托进入了繁荣发展的阶段。2012年,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引领了家族信托本土化的趋势,推出了中国首个家族信托产品,名为“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资金信托,这标志着家族信托本土化的开始。
家族信托作为特殊的信托类型,在基本架构上除具有一般信托关系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信托财产和信托保护人(或信托监察人),以及为家族信托进行财产管理、事务管理服务的法律、税务、会计等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已面市的家族信托产品来看,按家族信托的功能,可以分为财产管理类、财产传承类、公益信托类、财产保护类;根据信托财产可以分为资金类家族信托、股权类家族信托、不动产家族信托、动产家族信托和保险金家族信托;根据设立的地域可分为在岸家族信托和离岸家族信托;根据设立方式可分为契约家族信托和遗嘱信托。
家族信托具有实现财富传承、保值增值、财富保护;受益人范围广泛;期限长、稳定性好;信托财产多样的优势。同时家族信托对财产的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委托人需采用多元化的投资策略、流动性的分配方案平衡市场波动,实现财富保值增值。
历史沿革
家族信托的雏形可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公元前510-前476年),当时为了规避外来人和解放自由人不能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规定,罗马人将自己的财产移交给其信任的第三人代为管理和处分以保障其家人的利益,从而间接实现遗产继承权。家族信托源于中世纪的
英国。最初,这个概念被不动产律师提出,旨在帮助客户解除一些封建义务,同时在客户去世后灵活处理财产。
家族信托被英国移民者带到了
美国,并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得到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美国的经济越来越发达,美国信托业也得益于经济的高速增长,培育出一批十分注重财产增值、合理避税、财富传承的富裕阶层,家族信托发展的时机日渐成熟。
亚洲地区中,
日本于1905年最早引进西方的信托制度。最先得到发展的是商业信托,个人信托业务相比之下并没有得到长足的发展。中国香港地区引进信托制度晚于日本,很多富裕阶层选择成立家族信托来对家族财富实现妥善的管理和传承,著名的港商
李嘉诚和杨受成都成立了家族信托。
2012年,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引领了中国家族信托本土化的新篇章,推出了首个家族信托产品“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单一万全资金信托”。随后,2013年,
招商银行成立了国内第一家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同年,
上海市举办了首届家族信托年会。
基本信息
概念阐述
家族信托指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财富管理需求提供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它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内涵。首先,家族信托是以委托人家族内部的人作为受益人的信托,也就是说,委托人和受益人都来自同一个家族。其次,家族信托一般指管理一定规模的信托财产。
家族信托通常有较长的管理期,一般超过30年。不同于中国常见的集合信托,家族信托是专门为高净值客户定制的产品,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来配置投资产品。家族信托允许设置其他受益人,并允许在期间内变更受益人或限制受益人的权利。受益人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来分配利益,包括一次性分配、定期定量分配、临时分配以及附带条件分配等。
基本要素
家族信托作为特殊的信托类型,在基本架构上除具有一般信托关系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和信托财产等基本要素外,往往还引入信托保护人(或信托监察人),以及为家族信托进行财产管理、事务管理服务的法律、税务、会计等中介服务机构。
委托人
委托人是信托的创立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委托人提供财产,指定和监管受托人管理和运用财产。家族信托的委托人一般是自然人。一旦设立家族信托,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就会分离,委托人在此过程中失去了资产管理权,但可以自行决定收益分配方式。由于自然人主体特性,委托人在设立家族信托时不仅年龄上应符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且精神认知能力正常,否则可能导致设立的信托无效。
受托人
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承担为受益人管理、处置信托财产的责任。受托人必须对信托相关资料保密,履行尽责义务,遵照相关法律,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机构和个人都可以单独成为受托人,也可以选择几个人或者机构共同担任。一般受托人都由独立的信托公司担当。
受益人
由委托人指定,根据委托人意愿获得相关资金和收益的分配。委托人在某些条件下,也可称为受益人。在家族信托中,受益人一般是委托人的家族成员。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一般为家庭成员,可能是配偶、子女、亲戚甚至可能是情人、非婚生子女等。
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在帮助委托人管理家族信托财产或帮其规划传承时,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财产。信托财产的范围非常广泛,可以包括各种有形财产,例如货币、动产和不动产,还可以涵盖无形资产和财产权益,如使用权、债券、股权、
知识产权等。此外,任何能够在未来产生现金流或具有市场认可价值且可以评估价值的合法财产权益也作为信托财产。
监察人
为了使家族信托能够更好地依照委托人意愿执行,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可以指定可靠的人作为家族信托的监察人,监察人被委托人授予各项权利,如变更或监管受益人。监察人可以是会计师、律师或第三方机构等。
专业顾问
根据信托财产的类别,家族信托可以聘请不同的投资顾问打理信托财产,使信托财产保值增值。投资顾问可以是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
分类
按家族信托的功能进行分类
财产管理类
一种以财产管理为目的的家族安排,委托人将财产交给受托人管理,并按照受托人的投资计划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富的保值和增值。
财产传承类
这类家族信托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将家族财富传承给子孙后代,使家族企业能够永久地存续下去。
公益信托类
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更好地实现回馈社会等公益性目标。
财富保护类
这类家族信托可以实现核心资产配置、税收筹划、财产隔离和财产规划等目的。
按家族信托的财产进行分类
资金类家族信托
资金家族信托,是一种以家族财产管理为目的的资产安排,委托人将财产交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投资计划管理这些财产,以实现财富保值和增值的目标。在家族信托中,资金被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以满足受益人或特定目的的需要。
股权家族信托
股权家族信托是指以企业主为委托人、以保护或传承家族企业为目的、以股权为主要信托财产、以家族成员为受益人的信托类型。
不动产家族信托
其是指委托人以其所有的不动产为标的物设立的家族信托。委托人将其不动产转移到受托人名下,由受托人进行管理,包括出租、出售等,以使受托人获利。
动产家族信托
其是指委托人其所有的动产为标的物设立的家族信托。动产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车、船、飞机、货物、文物、艺术品等。
保险金家族信托
保险金信托是是一种家族财富管理服务工具,在保护、传承和管理财富的目标下,委托人将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权利和利益(如身故赔偿金、生存金、保单分红等)以及资金作为信托财产。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达到时,保险公司会直接将对应的资金划付到相应的信托专户中。
按家族信托设立的地域进行分类
在岸家族信托
在岸家族信托是指受托人在中国境内,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信托。如无特殊说明,家族信托都是指在岸信托。
离按家族信托
离岸家族信托是指为了管理、传承和保护家族财富,委托人在离岸法域设立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委托给离岸法域的信托机构进行管理。信托机构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根据商事活动的通常规则进行管理,并将所获得的信托收益分配给家族成员,从而实现资产隔离保护、财富管理和传承以及税务筹划等目标。
按设立的方式进行分类
契约家族信托(生前信托)
其是指委托人通过与受托人签订家族信托合同而设立的家族信托,信托在委托人在世时即生效。
遗嘱信托
离岸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在离岸法域设立一项信托计划。根据遗嘱的规定,委托人将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遗嘱所规定的方式管理和分配信托财产。
不同国家家族信托的模式
美国
美国商业银行采用控股公司模式运营,其中家族信托业务是私人银行业务中的重要利润来源。该业务与银行的其他业务严格区分,独立核算,并由专业的理财团队为客户提供信托服务。
洛克菲勒家族在过去的150年中成功利用家族信托制度,成为美国的巨型家族。肯尼迪家族和洛克菲勒家族的产业多以家族信托的形式传承,以保持其长期发展。
英国
英国的家族信托制度已有一个世纪的历史,成为富人们不可或缺的财产管理工具。在英国,人们倾向于通过信托来安排自己的遗产,并通过建立家族信托基金来管理。根据统计数据,个人信托业务占英国整个信托行业的80%,其中以家族信托为主,内容涉及财产管理、遗嘱执行、遗产管理、财务咨询等业务。家族信托提供对个人财产的管理、运用、投资以及纳税方面的咨询等服务。
中国
香港地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提供家族信托服务的公司主要分为两类。其中,大约60%-70%的公司具有私人银行背景,其余公司则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至今,香港约有150家企业使用信托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这还不包括一些家族以信托方式持有的创业基金、慈善基金、投资基金等。保守估计,全香港超过一半的家族企业都使用信托来管理他们的资产。
大陆地区
中国参与家族信托的主要机构包括
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以及财富管理机构。根据
招商银行《2020年中国家族信托认知与储备调查报告》,截至2020年,中国拥有24万人意图参与家族信托的群体;这一群体的家族信托资产规模预计达到7.5万亿元,并预计在2021年底将突破10万亿元。
由于中国家族信托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等因素,中国富豪阶层更倾向于将资产移至海外进行信托管理,主要是采用离岸信托。大多数中产阶级人群更倾向于选择其他的资产管理方式。我国家族信托业目前以资产管理型和事务管理型为主要形式。资产管理型家族信托专注于追求投资增值,据了家族信托业务的主要份额。同时,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借鉴海外模式,在设立专业二级部门或搭建平台型家族办公室的形式下开展托业务,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作用与优缺点
优点
财富传承
家族信托是一种比起遗嘱和协议更为有效的家族财富传承管理方案。通过信托,委托人可以定制家族宪章,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财富管理和分配。除了管理和传承现金、不动产、艺术收藏等财产,家族信托还能为家族企业的股权提供保护和传承委托人也可以作为受益人,确保自己在晚年定期获得收益。
资产隔离
财产注入家族信托后,法律上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但受益权仍保留。家族信托可控制企业股权,防止因婚姻、继承、债务或股权分拆而失去家族企业的控制权。由于财产所有权已转移,不再归属于委托人,因此能有效隔离各种债务责任可能带来的家族财富损失。
税务优化
财产注入家族信托后,所有权由自然人转移到信托机构,因此可以避免许多税务,如
遗产税、财富增值税和股权转让税。如果家族信托在低税赋地区设立,并且财产涉及的税收发生在离岸司法管辖区,将能大大减少家族财富上的税务负担。 当今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设有高额的继承税与遗产税制度,而离岸信托很强的私密性有助于避开税制的监管,可以实现有效避税的目标。
资产保密
在中国不征收遗产税的情况下,家族信托的优势在于委托人可以约定不公开信托结构和受益安排,以避免家族成员之间因为遗产继承而发生的内部纷争。此外,选择在离岸地区设立家族信托可以将财产登记在受托人或其下属的离岸公司名下,这样可以避免继承手续中的公证环节,提高资产保密性。家族信托持股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的隐私,因为除非信托受益人在董事会或高管名单中,公司财报上不会显示信托受益人的信息。
投资中介
离岸家族信托是一种金融工具,根据信托协议规定的投资方式,可以帮助委托人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高收益投资、多元化配置资产,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缺点
稳定性要求高
家族信托要求基业长青,代际传承,往往存续时间长,这就需要财产配置在更长的周期中保持较高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从而有效应对经济波动,注重风险控制;在资产配置上,家族信托要求主动投资策略与优质的风险平衡策略相结合,主要保持资产安全,设计资产配置方案时要以长期稳定性为基础。
多元化要求高
由于家族信托设立目的复杂,涉及财富传承、资产隔离、养老医疗等多个方面的需求,同时涵盖遗嘱替代、税务筹划、公益慈善等多种诉求,因此只有进行多元化的资产配置,分散风险,才能应对经济波动,有效实现信托目的;同时由于家族信托委托财产多样,除了常见的货币资产、资管产品、保单等
证券,还包含企业股权、不动产、艺术品等多种形式的非金融资产,需要对不同类别的资产分别进行有针对性地投资,提供专业的资产配置方案。
流动性要求高
根据家族信托复合的信托目的和多样的委托人需求,信托方案往往会设计定期分配、不定期分配、条件分配等多种分配方案,因此需要进行不同的流动性安排,这就要求家族信托资产配置既要有长期产品保证资产安全,也要有短期产品补充收益,同时还要安排一定的灵活性,确保临时分配可以得到满足。
收益性要求高
合理安排信托财产的投资,保持一定的收益,需要综合考虑大类资产的整体配置策略,实现财富保值增值,通过资产配置带来的收益平衡市场波动,从而避免经济下行等相关因素对家族财富造成负面影响。
实际案例
默多克
国际知名的传媒大亨默多克通过GCM公司设立和运作家族信托,他旗下的
默多克新闻集团有两种股票,A类没有投票权,B类拥有投票权。默多克家族持有新闻集团近40%的B类股票,主要由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受益权人是默多克的六个子女。
鲁伯特·默多克与前两任妻子的四个子女拥有对新闻集团的投票权,而默多克与第三任妻子
邓文迪的两个女儿仅享有受益权,而没有投票权。
盖蒂中心
洛杉矶盖蒂中心(The Getty Center)闻名遐迩。
保罗·盖提(Paul Getty,1892—1976)是20世纪60年代的石油巨商和世界首富。他收藏了大量的名画和家具。1976年,他在临终前把全部财产33亿美元中的22亿美元捐给盖蒂博物馆。盖蒂艺术文化学会(The Getty)以盖蒂信托(GettyTrust)为核心,包括其下涵盖的盖蒂博物馆(J.Paul Getty Museum)、盖蒂保护研究所(Getty Conservation Institute)、盖蒂研究院(Getty Research Institute)以及盖蒂基金会(Getty Foundation)。盖蒂(The Getty)各机构受盖蒂信托统一管理,盖蒂信托主要负责组织整体的投融资事项及内部资源的统筹和资产运营。其收入来源主要为捐赠、经营及投资,其中捐赠的贡献最大,近十年来平均每年可收到50亿美元以上来自机构或个人的捐赠;投资次之(包括债券、资本、权益等形式),经营(包括门票、演出、教育、活动、餐饮、出版、会员费、停车费等)的贡献最小。投资收入来自信托团队的专业运作。盖蒂(The Getty)的影响力来自以视觉文化为核心多年专业运作下积累的品牌影响力,同时得益于政府对博物馆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
梅艳芳
2003年,身患癌症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著名艺人梅艳芳通过汇丰银行私人银行设立了其个人的家族信托,为了避免巨额资产被其母亲挥霍而无法颐养天年,合约规定每月给其母亲“维持有一个司机及两个用人的生活”的生活费,直至梅母去世,剩余的信托财产全部交给“妙境佛学会”。梅艳芳授权给信托的委托财产已增值,而且一直以梅艳芳的名义进行慈善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SOHO中国
2002年,SOHO中国为了实现在海外上市,采用了信托持股的方式。潘、张二人先通过私人公司控制了SOHO中国(Cayman)股权;接下来,SOHO中国(Cayman)设立了7家BVI公司,控制其境内7家地产项目公司。其中,
潘石屹透过Boyce(BVI)控制SOHO中国(开曼)47.39%股权,
张欣透过Capevale(BVI)控制SOHO中国(Cayman)47.39%股权,夫妻二人的股权共计94.78%。此时,潘石屹和张欣分别拥有
SOHO中国(Cayman)的均等股权。
2005年11月14日,潘石屹将其在Boyce(BVI)的全部股份以馈赠方式转让给张欣。张欣把Boyce及Capevale(BVI)的全部股份转让给Capevale(Cayman) (特意为成立信托而注册的公司,由张欣全资拥有);紧接其后,
张欣把Capevale(Cayman)的全部股份授予汇丰信托。这笔信托被设立为不可撤销的全权信托,张欣则是该笔信托的授予人、保护人及全权受益人。潘、张二人作为Boyce及Capevale(BVI)的董事,通过对其控制,同时实现了将资产转移国外,和对
SOHO中国的控制。
龙湖地产
家族信托在应对离婚风险方面也有独特的优势,龙湖地产董事长
吴亚军和前夫
蔡奎就利用家族信托规避了离婚风险,避免了离婚可能对企业带来的巨大冲击。
在龙湖地产上市之前,吴亚军与蔡奎已经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机构设立了二者的家族信托,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在龙湖地产上市前,吴亚军与蔡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了两家离岸投资公司作为两人持有部分公司股份的主体,并且在开曼群岛注册了龙湖地产(开曼)有限公司,作为拟在中国香港特区上市的主体。
龙湖地产(开曼)下设的海外控股公司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持有嘉逊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吴亚军持股60%,
蔡奎持股40%)100%股权,由此完成龙湖地产(开曼)对嘉逊发展100%控股。接下来,两家离岸投资公司分别收购该海外控股公司60%和40%的股权,完成对龙湖地产(开曼)的全部股权分割。由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分别设立“吴氏家族信托”和“蔡氏家族信托”两个全权信托,吴亚军和蔡奎分别将各自的股权转让给汇丰国际信托的全资子公司。至此,吴亚军和蔡奎都不再直接控制
龙湖地产有限公司的股权,二人分别把股权置入信托后实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隔离,两个信托都不再是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两大股东行动的一致性,避免因为离婚而导致的震动。
家族财富传承管理工具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