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现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
POS)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信用卡取现与套现有所不同,取现是法律允许的,一般取现的最大额度是信用卡额度的50%。但取现是需要手续费并支付利息的。信用卡用户有最高56天的“免息消费”期,持卡人一旦套现,在这段“免息期”内既能使用
银行贷款又不用支付利息。
信用卡套现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套现贷模式、平台代偿模式、多卡循环模式、POS机套现模式。套现贷模式主要是通过手机与代偿平台绑定,将资金套现出来向银行还款;平台代偿模式是通过信贷平台结清与发卡行的信用卡账单,再向平台偿还债务,并支付一定的利息;正常刷卡是利用信用卡存在免息的漏洞循环刷多张卡来维持免息借款。
信用卡套现对银行会造成巨大危害,导致信用卡账款回收困难,滋生信用卡诈骗,损害金融市场的配置资源功能,破坏金融市场的良性竞争环境。对持卡人造成诸多风险,例如信用卡额度降低,敏感信息泄露,甚至账户冻结等风险。银行应加大对信用卡交易的监测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提高所有发卡机构、持卡人、商家的法治意识,增强对信用卡管理办法的合规认识。持卡人应增强信息安全意识,以免信息泄露导致信用卡被盗刷。一旦出现信息泄露或信用卡被盗刷的情况,应马上致电银行说明情况,及时止损。对于近年来愈演愈烈的信用卡套现行为,央行上海总部2010年7月26日表示,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央行正在研究将持卡人套现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其
个人信用记录。
基本概念
定义
信用卡套现就是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
POS)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持卡人一旦套现,在这段“免息期”内既能使用
银行贷款又不用支付利息。
产生原因
信用卡取现时需要收取利息,套现不但可以享受免息期待遇,还可以免除手续费。在这种背景下,信用卡套现应运而生。
概念辨别
信用卡本身允许取现,一般取现的最大额度是你信用卡额度的50%。但取现是需要手续费并支付利息的。套现则是指绕过银行,一般是通过
POS等其他手段将信用卡的资金套取到储蓄卡,或返还现金的行为。信用卡是允许取现,但是套现违法。信用卡套现一般通过POS机刷卡、虚假交易或是提供套现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等途径实现;而信用卡取现通过银行柜台、ATM机等正规途径。信用卡取现的额度一般最高是该卡总额度的50%,除了要支付手续费还要收取利息直至还清,并且取现的钱不能分期,需要一次性还清。信用卡套现能取出全部的额度,产生的手续费还较低。
套现模式
套现贷模式
“套现贷”的运作模式是,信用卡持卡人通过手机客户端将卡片与代偿平台绑定,导入账单后,代偿平台便可以模拟持卡人在商家刷卡消费,把信用卡余额的资金套出,再将套出的资金交给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由其向银行还款。在这个过程中,代偿平台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作为回报。按照通行规则,信用卡账单日后的消费全部为下一期账单还款额,而还款日前的还款都算本期还款。“套现贷”还款的套路,实际上是通过在账单日和还款日的间隔内循环套现、还钱,将本期信用卡账单挪到下期,并一直滚动下去。
平台代偿模式
信用卡客户通过向民间信贷平台先结清与发卡行的信用卡账单,再以分期的方式向这类机构还款。并对平台支付一定利息或手续费的
金融服务活动。这种金融服务是将贷款人贷款过度到信用平台贷款,或由平台通过套现给债务人而推迟债务偿还期。
多卡循环模式
用户有多张信用卡,利用信用卡刷卡消费存在免息期的漏洞,循环刷多张卡来维持免息借款。具体来说,用户通过在平台刷取信用卡B,平台收取手续费后将刷卡金返还用户,进而用户可以将信用卡B中的资金来偿还信用卡A。
POS机套现模式
一般是使用商家的POS机进行虚假交易,刷卡交易金额与商户正常经营不符,POS商户短期内频繁发生大量刷卡交易,将信用卡上的金额划走,随后商家当场支付现金给持卡人,持卡人则支付商家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低于银行的手续费)。甚至有部分“职业养卡人”直接购买或租用POS机,或使用虚假资料申领POS机,自己进行套现。
风险危害
社会
金融秩序不稳定因素增加
信用卡套现增加了中国金融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对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如果信用卡套现资金流入房地产、股市等投资领域,对国家的经济金融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造成影响,严重的还会引发较大的金融风险。信用卡套现行为极有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为“
洗钱”等违法
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成为犯罪资金隐藏、转移的渠道。
信用卡套现将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畸变为无担保的非法融资,不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卡套现实质上变相增加了社会信贷投放,打着消费的幌子实施借贷甚至诈骗行为,损害金融市场的配置资源功能,破坏金融市场的良性竞争环境。
银行风险增加
信用卡套现对发卡银行危害巨大。这种恶意套现行为隐藏了客户真实信用状况,变相扩大
信用风险,而且提供了信用卡欺诈的洗钱途径。初期的商户信用卡套现可能是简单的违规行为,但这种违规的泛滥会形成以信用卡产品为依托的无序地下金融市场,直接导致信用卡账款回收困难,滋生信用卡诈骗,对银行的资金安全造成巨大风险。同时,信用卡套现将借贷行为隐匿为消费行为,不利于金融机构完整准确了解客户真实交易背景和收集客户信用信息,甚至使得金融机构对于客户的资信状况发生误判,妨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个人
持卡人风险增加
信用卡套现行为对持卡人造成诸多风险:造成信用卡额度降低,甚至账户冻结的风险;信用卡套现行为一旦被发现,会形成个人征信的不良记录,造成
信用风险;信用卡套现过程中会造成持卡人敏感信息泄露风险;套现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造成法律风险;持卡人如果不能按时还款会承担逾期利息风险。
相关措施
国家立法
征信体系
构建多方共治体系。应建立综合立法、司法、执法和行业自治等多方面的共治体系。加强第三方支付机构管理。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门槛低且管理松懈等问题,可联合
、
、
等机构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系统性管理,完善相关的交易机制和流程。加强
与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积极探讨更灵活的信用卡利率定价方案,研发支持客户用于生产经营等非信用卡消费领域、同时具有免息期灵活还款等特点的类信用卡金融信贷产品,满足客户多元化的
金融服务需求,从根源上杜绝套现。大对银行卡立法的力度。在美国,对
消费贷款产品、信贷额度、利率、担保、抵押、保险、还款条款、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规范、推动银行卡消费信贷业务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除此之外,还有地址验证服务(AVS)预防信用卡套现,地址验证是一种防止网上信用卡套现的安全技术。这种技术被商家用来检查客户的账单地址是否与客户在信用卡发卡银行的档案相匹配。AVS技术从提交的街道地址和邮政编码中取出前五位数字进行检查,并将其与发卡银行中的客户文件进行匹配,以此来预防信用卡套现。2011年
日本开始提供
手机病毒扫描服务,对所有的程序、文件夹、短信、压缩文件、邮件等都进行检查,如果用户发现手机丢失或被盗,可以与通信公司联系,通过远程操作,锁定包括手机钱包在内的所有功能。
利率上限
针对信用卡提现手续费高、金额低的问题,可以通过风险评估确定费率及提现金额,采取差异化的定价和放款策略,逐步降低持卡人提现和套现间的支付成本,消除信用卡套现在成本和额度方面的“优势”,使持卡人主动选择费率同样较低的合规合法的“提现”,以满足自身合理的资金需求。
合规审查
落实信用卡“三亲见”管理制度,三亲见管理制度指的是:亲见本人、亲见原件、亲见本人签字。三亲见的营销管理制度、征信审批环节中的客户资料核实制度和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制度,是控制虚假办卡风险、预防不良商户恶意透支套现的有效举措。银行机构(信用社)一方面应严格要求银行(信用社)营销人员、征信审批人员不折不扣的执行对商户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审核资料等相关制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再检查制度,设立专岗专人采取
抽样检查、随电话查访和现场再调查特约商户等方式,既促使营销、审批人员切实尽职履责,又力争及时发现虚假办卡和不良企图申请安装
POS等问题。
法律限制
2006年
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防范和打击信用卡套现等违法
犯罪行为的多项措施。
已建立起“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各
也纷纷建立起自身的风险监控系统,大大提高了对持卡人套现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发卡机构一旦发现存在套现行为的信用卡,将立即采取止付措施,同时将持卡人信息报送至中国银联,以实现不良持卡人信息共享。
2011年,为防止信用卡被盗刷的行为,日本信用卡公司都会对用户进行详细的指导,包括对密码严格保密。对于生日、电话号码、4位相同的数字等容易被推测出的密码,信用卡公司会推荐用户更改这种密码。而更改密码时,用户要先给公司打电话,公司会发送申请变更密码的申请书和回复用的信封,不会简单地在电话中就同意变更密码。
2020年5月,
发布《
(征求意见稿)》,提出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
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及偿还住房
抵押贷款,股票、
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2020年6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合理使用信用卡的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合理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理性消费、适度透支。
2022年7月7日,银保监会、
发布《通知》,要求发卡银行、收单机构、清算机构等各主体建立健全对套现、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和非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和拦截机制并依法采取措施。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监测和管控信用卡资金实际用途。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进入投资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
法律处罚
1968年,美国通过了关于信用卡的《借贷真实法》。该法律规定:如果信用卡被非授权使用,持卡人的责任最多为50美元。
1977年,
美国通过了《资金电子划拨法》。该法规定:如果消费者在
借记卡被非授权使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银行,其损失将被限定在50美元以内,两个工作日以外则是最多500美元;不过,如果发生了非授权使用情况但借记卡本身并没有丢失或被盗窃,持卡人在收到对账单60天以内通知银行,则不用负任何责任;只有消费者收到银行对账单60天内,仍不通知银行卡被非授权使用,则损失将可能无法追回。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
POS)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
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
》第19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持卡人套现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持卡人将受到套现金额的30%~50%的处罚,套现行为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并列入信用“黑名单”。如果套现者拒不还款,便触犯了《刑法》中恶意透支的条款,最高可判处
无期徒刑。
2009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实施,《解释》中对恶意透支有了明确界定和量刑标准,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在发卡银行2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欠款,便可被认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发卡机构
风险评估
发卡银行应严格进行资信审核,加大对信用卡交易的监测力度,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核,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主动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实施区别管理;主动开展信用卡可疑交易动态监测工作。
监测系统
银行要充分发挥
大数据等技术优势,研判套现衍生的欺诈案件的主要形式,针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建立全流程的风险策略管理体系。审查持卡人消费行为是否涉嫌套现,一旦认定为套现交易,可根据套现程度采取交易限额、信用降额乃至停卡等管控措施;根据各类套现手法与盗刷特征的关联性,布控相应的预警规则,对潜在欺诈交易及时拦截,将持卡人和银行的损失降到最低。银行须严把
POS业务准入关,注重现场调查,提高审核质量,杜绝POS机租用和中介机构代办现象。对单笔刷卡金额、POS机交易总额设定警戒线,对触发警戒线的商户进行重点实时监控,及时列入“黑名单”。建立风险评价系统,对历史经营情况和经营数据进行分析,防止信用卡套现。加强对POS终端的监管,严格限制消费之后的退货行为。
持卡个人
持卡人应增强信息安全意识,以免信息泄露导致信用卡被盗刷。另外,网上交易、办理业务时需在官方渠道操作,套现App属于违法交易工具,风险敞口大,信息泄露可能性高。一旦出现信息泄露或信用卡被盗刷的情况,应马上致电银行说明情况,并对风险卡片管制,及时止损。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消费者也应合理规划资金,做好个人或家庭资金安排和管理。考虑自身实际需求、收支状况理性消费,坚持“量入为出”的科学消费观念,做好个人或家庭财务统筹,防止因为过度消费而影响日常生活。
相关事件
违法事件
2011年8月9日海南省金山区陆某,向银行申领了POS机后,在自己开设的商店内疯狂“刷”钱,做起了帮人刷信用卡套现的生意,五个月帮人套现201万余元。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利用POS机违法套现疯狂“刷”钱案,并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陆某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2年5月,乐清警方发现一个以温州人徐某为首的特大POS机非法套现团伙,在温州以及全国各地进行非法活动。8月9日,警方统一行动一举打掉了该团伙,现场查获120余部POS机和堆积成山的银行消费回单。从温州、广东、青海等全国各地抓获涉案人员29名,据警方初步估算,该团伙涉案金额近100亿。
2012年1月至5月期间,黄某、周某利用
POS为客户刷卡非法套现抽回扣,共为宁某等多人非法套现总金额人民币250万元,非法获利2万元。近日,
西湖区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人构成
非法经营罪,各判处
有期徒刑2年
缓刑2年,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5万元。
2019年11月4日,一名中国籍学生因参与全国范围内数百万美元的
沃尔玛公司礼品卡诈骗案而被欺骗盗窃而逮捕。2019年11月4日,沃尔玛全球调查员联系了本顿县(Benton County)警长办公室刑事调查处,就正在进行的涉及各种电话和互联网诈骗的盗窃调查进行了联系。根据
犯罪嫌疑人的活动方式,调查人员认为,刘将在本顿县的沃尔玛商店使用了以欺诈方式获得的礼品卡号码。这些礼品卡来自于被说服,胁迫,欺骗的受害者,涉案金额5000美元。被逮捕后被送往本顿县拘留中心进行
羁押听证会。他将因参与欺诈计划而面临联邦起诉。
2021年4月,江苏省
淮安市清江浦警方接到一条群众举报线索,一款名为“创客”的手机App软件通过介入非法支付通道虚构发起信用卡网络交易,帮助用户实现信用卡套现和垫还款,从中收取高额服务费,疑似非法从事信用卡套现业务。创客App系福州科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尚某于2020年4月开发,并以2.98万元出售给运营者何某伟,双方合作经营、共享利润。自2019年8月以来,该公司共向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的代理商出售具有创客App同类功能的App共40余个,全国涉案人员40多人,涉案金额总计27亿元。在充分掌握相关证据后,清江浦警方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在福建福州成功抓捕
犯罪嫌疑人尚某、何某伟,现场查获电脑9台、手机50余部。
政策信息
2019年11月18日,
下发紧急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信用卡违规代还的特点:包括但不限于特定应用程序、移动支付APP利用信用卡账单日和还款日时间差,通过违规存储持卡人支付关键信息、系统自动化发起虚构交易,以较小的金额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循环还款。要求各收单机构立即关停信用卡违规代还业务,限期两周内清退完毕,从12月2日起,一经发现,从严处置。针对受理市场端出现的信用卡违规代还等问题,银联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等将开展信用卡违规代还专项规范工作,并要求收单机构立即指定专人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工作。
2022年12月21日,
微信支付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业务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服务商切实履行商户管理主体责任,将信用卡业务风险管控措施贯穿商户管理全生命周期,进一步强化信用卡套现等风险的异常交易监测、分析、识别与管控,加强商户信用卡交易额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