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死亡哲学有着我们不能穷尽的丰富意涵。概述地说,至少有两个基本层面,第一是人生观或价值观的层面,第二是
世界观的或
本体论的层面。从前一层意涵来说,死亡哲学是
人生哲学或
生命哲学的深化或拓展。其所以如此,按作者的观法,首先是因为只有具有死亡意识的人才有可能获得人生的整体观念和有限观念,从而克服世人难免的惰怠,消沉,萌生出生活的紧迫感,有一种
鲁迅式的万事“要赶快做”的“想头”,从而“双倍地享受”和利用自己有限人生,把自己的人生安排得“紧张热烈”(蒙太涅语);其次,“所谓死亡的意义或价值问题,说透了就是一个赋予有限人生以永恒(或无限)的意义或价值问题,因而归根到底是一个人生的意义或价值问题。”(第5页)这一层意涵当然不难理解.塞涅卡讲“一个人没有死的意志就没有生的意志”。(这也就是说“未知死,焉知生”。生只有通过死才能获得它的意义和价值,换言之:这与
孔子的“未知生,焉知死”恰恰构成对立互补的两极。)
作者强调指出,人生观或价值观的意义尚只是死亡哲学的表层意涵,与它相互区别而又相互贯通的更为深又更为基本的意义层面是
世界观的和
本体论的意涵。因为只有通过对死亡问题的哲学思考,只有倚重死亡意识或者消解死亡意识,才能达到本体的洞观,天人的契合。正视死亡,看重并借助死亡,树立正确死亡意识,是我们达到哲学意识,达到哲学本体境界的必要工具和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