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照林
高照林
高照林(1863—1911),字杏村,又名全礼,汉族,生于清同治二年(1863年),原崇宁县南一区张家庵(现郫都区唐昌镇留驾村)人。清末考中武秀才,后加入哥老会,为人仗义疏财,不畏强暴,讲究信义,在乡中享有很高威信。1911年,因参与四川保路运动起义,被捕后宁死不屈,于10月29日在成都凤凰山之陆军营地就义,被追认为烈士。
人物生平
高照林目睹清朝政治腐败,列强侵凌,常怀忧国之心,有拯民于水火之志。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五月,经川西同盟会员杨靖中介绍,加入同盟会,并积极鼓动哥老会中的坚定份子入会。辛亥保路运动兴起后,同盟会决定借保路运动以举义,高照林与杨靖中、蒋绍先等及时组织崇宁县保路同志协会,旋即在杨靖中领导下,建立同志军,准备起义。
辛亥年农历七月十五日(1911年9月7日),赵尔丰诱捕保路运动首领蒲殿俊罗纶等人,制造了“成都血案”。消息传至崇宁,他立即赶到杨靖中处说:“时机成熟,请以援救蒲、罗为名,迅速行动。”杨命他回张家庵结集同志军,并约定次日初更时分攻取崇宁县城。
他返家与亲人告别,妻子痛哭阻止。他说服妻子,率领义军百余人与彭县刘丽生会合,占领崇宁县城。他身先土卒杀进县衙,砍监破狱,放出囚徒50多人加入义军行列。随即出榜安民,公开演说,以民族思想鼓动群众,博得群众支持拥护,不多时便为义军筹集军需费用白银1000多两。
次日,清军猛烈反扑。高照林率队转移至新场,与张达三部会合后,开赴郫县城,准备进攻成都市。七月二十一日(9月13日),高率队与尹德沛(郫都区人)攻占新都区县城。两天后,清朝大队包围新都,七月二十三日,城被清军攻破,高照林被俘。
当时,高的女婿万清澄在成都总督衙门任警卫官,总督赵尔丰命他劝岳父投降。高严词拒降。他在狱中曾写诗言志:“此生不作满清狗,留得人皮见祖宗。”被关押40多天后,在成都凤凰山从容就义,时年48岁。
民国政府追认高照林为烈土,授“标统”衔,入四川忠烈祠,并抚恤家属白银800两。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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