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西庆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高西庆,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53年出生,陕西人,曾任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成员及副理事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中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
高西庆于1986年获杜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在华尔街做律师。1990年,他几乎全程参与了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199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高西庆任发行部主任兼首席律师。2002年,成为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2007年,成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月,卸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务。同年7月,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担任全职教授。2018年12月22日,入选“中国改革开放海归40年40人”榜单。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1970年至1973年参加襄渝铁路建设。
1973年至1974年西安昆仑机械厂工人。
1982年在美国加州律师事务所工作。
1986年至1988年在美国华尔街律师事务工作。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1981年至1999年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
2014年7月正式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担任全职教授。
2021年11月13日在北京,第十二届财新峰会“中国经济新动能”讨论现场主持发言。
教学成就
2014年秋季学期将为研究生开设《跨国并购中的法律问题》课程。
社会活动
1992年至1995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发行部主任;(正厅级)
1997年至1999年任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副主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
1999年至2003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副部级)
2003年至2007年9月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2007年9月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2007年10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正部级)
2011年7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不再兼任首席投资官。
社会任职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员,杜克大学校董会委员,客座教授。
个人作品
《证券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从法律角度看我国证券业的几个问题,改革,1991-04-15。
各国证券管理体制比较,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1-10-28。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证券市场导报,1993-10-28。
证券市场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根据,证券市场导报,1996-10-20。
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5个任务,中国改革,2001-02-13。
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监管必须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中国证券报,2002-07-16。
论证券监管权——中国证券监管权的依法行使及其机制性制约,中国法学,2002-10-09。
关于宪法问题的几点思考,中国改革,2003-08-13。
信用在法制结构中的位置,比较,2003-12-1第10辑。
对个人账户管理体制的思考,比较,2007-07-01第31辑。
获得荣誉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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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教学成就
社会活动
社会任职
个人作品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