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承嗣是魏州顿丘人,安史之乱期间的名将南霁云之子。因父亲南霁云在安史之乱中坚守孤城
睢阳区壮烈殉国有功,七岁时,南承嗣被授予婺州(治所在今浙江金华)
长史的官职,赐绯鱼袋。后任施州(治所在今湖北施恩)、涪州(治所在今重庆涪陵)刺史。
元和元年(806年),刘辟在西川反叛时,他在涪州刺史任上“昼不释刃,夜不释甲”,“期死待敌”,以致叛军不敢进犯他的防地。后反被刀笔吏构罪诬陷,贬到
永州市。
在永州期间,与
柳宗元交往密切,曾请柳宗元为他的父亲写了《唐故特进赠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大都督南府君睢阳庙碑》(即《南霁云睢阳庙碑》),详细地介绍了南霁云的英勇事迹。还写了《为南承嗣请从军状》《为南承嗣乞两河效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