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设置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北京市委政法委)。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
合署办公。市委政法委是领导政法工作的市委工作机构。首都综治办是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北京市政法委一般是指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北京市委政法委)。
(五)研究和制定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及实施方案,供市委、市政府决策。组织、协调和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并逐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六)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按管理权和分工,负责本系统市委管理、市委委托管理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