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图书馆成立于1950年,其历史可以追溯到“
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图书馆”和“西北人民艺术学院图书馆”以及“
陕西省艺术学院图书馆”。经过多次更名和搬迁,最终定名为“西安美术学院图书馆”,并于1995年7月迁至位于
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的新址。图书馆包括主馆、临潼校区分馆以及各系资料室,总建筑面积达到8668平方米,正在建设的面积为12278平方米。截至统计日期,图书馆拥有藏书约50.5万册,涵盖1200多种报刊,其中现刊383种,外文期刊82种,报纸30种,主要围绕
美术学、设计学等学科领域构建了丰富的藏书体系。
西安美术学院图书馆的历史始于1949年,最初设在西安
长安区兴国寺。随着时间推移,图书馆经历了多次变更,最终在1950年确立了“西安美术学院图书馆”的名称。1995年夏季,图书馆完成了从
兴国寺到新址的迁移,伴随着
西安美术学院新校区的建设和图书馆新建筑的完工,图书馆也迁入了新的地址。
西安美术学院图书馆采用了
北京邮电大学的自动化管理系统,实现了管理、采访、编目、流通、阅览、期刊登记等多个方面的自动化管理。通过与校园网的连接,读者能够在校内外任意终端的
计算机上访问图书馆资源,实现远程检索与查询。图书馆特别重视特藏建设与服务,馆藏文献中有70%属于专业图书。此外,图书馆还收藏有1278件美术原作,其中包括多位
中原地区古代和近代艺术家的作品,以及大量的古代名家复制品、唐卡、木板年画、汉代画像石砖拓片和文革宣传画等。这些珍贵的藏品被数字化并建立了特色数据库。
为了确保图书馆的良好秩序和环境卫生,西安美术学院图书馆制定了详细的读者须知。所有读者都必须持有有效的借书证进入图书馆,且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对于外部人员,只有持有
陕西省高校通用证才能借阅书籍。图书馆要求读者保持文明举止,穿着得体,不得穿背心或拖鞋入内。同时,图书馆内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和接听电话。为了保护馆内的设施和环境,图书馆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和携带食品饮料入内。读者应尊重图书馆的规定,不占用阅览座位,及时清理存包柜,并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果出现破坏图书或其他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西安美术学院图书馆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阅读体验和服务。对于新生,图书馆会组织图书馆知识培训,讲解图书馆的基本情况、图书分类方法以及如何使用
计算机检索图书。图书馆还会定期举行新书推荐活动和新书展览,以丰富学生的阅读选择。为了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需求,图书馆的文学库和阅览室每周开放时间长达98小时。此外,图书馆还设置了专门的古画临摹室,供本科和研究生预约使用。
西安美术学院图书馆制定了一系列图书借阅规则,旨在规范图书的借阅流程和保障图书的安全。图书馆的藏书主要用于本院教职工和学生使用,特殊情况下经
馆长批准方可外借。借书卡只能本人使用,禁止转借,违者将面临借书权限暂停的惩罚。图书的借阅期限根据不同身份而异,教职工和研究生最长可达60天,其他学生为30天。逾期未归还的图书将按照每天0.1元的标准收取罚金。每位读者的借阅数量有限制,教职工和研究生最多可借10册,其他学生为8册。图书作为重要的教育资源,读者应当珍惜,若有遗失、损毁等情况,需按规定赔偿。每学期末,所借图书的归还期限将自动延长,开学后必须在两周内归还,否则也将产生罚金。未开架书库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珍藏本和部分孤本书籍仅供研究用途,不可外借。
西安美术学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遵循一系列职业准则,以确保图书馆工作的高效性和服务质量。他们应热爱祖国,忠于图书馆事业,积极为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工作人员应秉持“读者第一”的理念,主动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服务,倾听读者反馈,满足他们的文献信息需求。工作中,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提升自身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面对日益发展的图书馆行业,工作人员应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更好地为读者服务。此外,工作人员应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注重文明礼仪,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各部门之间应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图书馆的发展。
西安美术学院图书馆未来的发展方向集中在提升馆员的专业能力和文化素养,加强与各系的沟通与合作,根据教学和科研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相关服务。图书馆将继续推行开放式借阅一体化的服务模式,为师生创造良好的阅读和学习环境。同时,图书馆还将增设更多的网络端口,便于读者在线获取馆藏信息,并计划成立信息服务中心,提供课题查新、论文咨询、代检代查等一系列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