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恩(1496年-1582年),字子仁,号湛川,更号笠江,南直隶
上海县(今
上海市)人。嘉靖二年
进士,授祁州
知州,调钧洲,累迁
山东省副使,坐试录旨,下狱官。数迁为浙江布政司左参政。御倭有功,旋以右副
都御史巡抚河南省,制止徽、伊两王不法行为。官至左都御史。著有《
笠江集》。
嘉靖二年(1523年)进士,历官山东副使、
江西省副使、
浙江省左参政,以御倭有功,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潘恩遇事敢为,不惧强御,疏劾
朱见沛朱载埨贪虐,
朱㰘朱曲骄横,名声大震。进左都御史,致仕。万历十年(1582)十月十六日卒,年八十七,赠太子少保,谥恭定。有《笠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