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超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
梁超,男,1958年1月18日出生,汉族,籍贯山东省莱阳市,大学文化。曾任厦门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5月,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2015年9月,开除党籍。 2016年8月26日,海沧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人物履历
1982年毕业于哈尔滨市东北林业大学,历任
福建省公路局漳州公路段段长兼段支部书记,
厦门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
厦门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5年5月,厦门市纪委对梁超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近日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5年5月11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5年8月4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2016年8月4日被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监视居住。
开除党籍
2015年9月,经查,梁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经厦门市纪委审议并报厦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梁超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审宣判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以厦海检公刑诉(2015)3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超犯受贿罪,于2015年7月31日向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月11日、2016年8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16年8月26日,海沧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裁定:一、被告人梁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25日止。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二、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44万元,予以没收。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开除党籍
一审宣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