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隆,清末民国学者。字德舆,号玉堂,又号睫巢居士。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本姓仲,为
邓姓收养。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解元,次年中
进士。历任四川新都知县,
南充市知府等。辛亥革命后任
甘肃省议员、参事,又任职官银号、戒烟总局、印花税处、造币厂、推运局及
夏河县县长等,多致力于实业、救济和宗教社团事业。1929年参与《
甘肃通志》的修,民族、宗教等稿多出其手。著作有《壶庐诗集》、《拙园文存》、《敬恭桑梓录》、《左南城考》等。
邓隆是被邓姓收养的。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他中了解元。次年,他又中了进士。他曾历任四川新都知县,南充知府等。
宣统三年(1912年)春因母丧归里,时值
辛亥革命爆发。邓隆母丧丁忧期满后,在
兰州市城南置宅,取名“拙园”,从此长住兰州。辛亥革命后,他担任
甘肃省议员、参事,又任职官银号、戒烟总局、印花税处、造币厂、推运局及
夏河县县长等,他多致力于实业、救济和宗教社团事业。1929年,他参与《
甘肃通志》的纂修,同时,也参与编撰民族、宗教等稿。光绪三十三年,他担任重庆香国寺厘金分卡委员。时
重庆市为通商口岸之一,驻有五国领事,外商常违约私运货物,偷漏厘金。一次查出
德国领事坐船夹带海带9000余斤,偷运洋靛油50桶,邓隆照章扣留罚办,并建议封闭非法私设的谦信洋行。之后,他又勒令
英国传教士陶维义照章完纳厘金,维护了国家的权利和尊严。随之署理
新都区、知县继任
南充县知县。
邓隆的主要著作有《壶庐诗集》四卷、《续集》一卷、《敬恭桑梓录》二卷、《密宗四上帅传》四十二卷、《拙园文存》四卷、《密藏问津录》六卷、《番佛名义》六卷、《藏文注解》一卷、《文字般若集》一卷,邓隆参与《甘肃民族志》《甘肃宗教志》(均为《甘肃通志》分志)编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