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前身为1952年10月成立的四川省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1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正式更名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35个,包括21个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如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审判监督、执行、
国家赔偿等。省法院机关分蜀汉路(位于
金牛区蜀汉路265号)和正府街(位于
青羊区正府街108号)的两个办公区运作。蜀汉路办公区于2008年正式投入使用,占地面积30.5亩,分为办公大楼、诉讼服务中心和审判大楼三个区域。
蜀汉路办公区共有19个庭、室办公,而正府街办公区则保留了政治部、行装处、执行局等共16个部门。蜀汉路办公区的诉讼服务中心面积为800余平方米,分为两层,具备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如立案、信访、诉讼查询和判后释疑等。审判大楼则具备案件开庭、接待律师、当事人、审判委员会讨论、
档案管理、会议、信息化枢纽和车辆调度等功能。
现有政法编制人员542名,其中员额法官204人,近年来平均办理各类案件近1.7万件。内设立案庭(3个)、刑事审判庭(3个)、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事审判庭(3个)、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2个)、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审判
业务部门和办公室、政治部、技术室、司法警察总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督察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服务中心、
四川法官学院等部门。
现有蜀汉路和正府街两个办公区。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大楼位于蜀汉路办公区。诉讼服务中心具备立案、信访、诉讼查询、档案查阅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已开通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四川微法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服务大局实质化、诉源治理实质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庭审实质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文化建设实质化“六个实质化”为抓手,树立“实体运行、实绩提升”工作标准,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32个职能部门、2个事业单位及1个社会团体。32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宣传教育处(宣传中心)、培训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局综合处、林业审判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法警总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纪检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个事业单位是:
四川法官学院、机关服务中心;1个社会团体是:法官协会。
近年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
白宗钊、高峰、“全国模范法官”向杜梅等先进典型,先后荣获“全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审判执行、司法调研、新闻宣传、信息工作、司法服务等工作多次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近年来,四川高院提出“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的战略目标,确立“公正为民、求实奋进”的四川法院精神,以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活动为载体,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服务民生方面,连续三年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司法大拜年”活动,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专项执行,对赡养、扶养、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生活困难当事群众开展回访和“送温暖”活动。在司法公开方面,加强信息化深度应用,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实现执行过程公开;加大庭审公开力度,全省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省法院实现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在队伍建设方面,扎实开展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推出全国十大法治人物“背篼法官”郭兴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能量”,提升全省法院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