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场(New Scotland Yard),又称Scotland Yard或The Yard,是
英国首都伦敦的著名地标,同时也是伦敦警察厅(Metropolitan Police Service)的代称。伦敦警察厅负责整个
大伦敦的治安及交通管理,而苏格兰场则位于伦敦的
威斯敏斯特市,距离
上议院约200码。苏格兰场成立于1829年,是在内政大臣
罗伯特·皮尔的主导下成立的。作为英国首都大伦敦地区的警察机关,苏格兰场承担着重要的国家任务,如反恐、保卫皇室成员和
女王陛下政府高官等。
名称由来
苏格兰场本身既不是位于苏格兰,也更不负责苏格兰的警备。苏格兰场这个名字源自1829年,当时首都警务处位处旧苏格兰王室宫殿(1603年,
伊丽莎白一世逝世,指定继承人正是苏格兰在位国王詹姆斯六世。
英格兰王国与
苏格兰王国从此形成共主联邦,虽然仍然是两个独立国家,但是元首和最高权力的掌控却是同一个人。)的遗迹,因而得名。1890年曾迁至维多利亚堤区(Victoria
路堤,离今天英国国防部不远),1967年迁至现址。这两个新地址也被称为“新苏格兰场”。
最老的苏格兰场后来被
英国陆军占用,成为陆军的征募所和皇家军警的总部。今天原来的建筑已经所剩无几。一座古建筑是今天的一个警察站。1890年的新苏格兰场原址的一部分也依然是警察站。
概况
伦敦大都会警察队总部,通常也用以指警察部队。伦敦警察队於1829年由国会通过法案而设立,提案人为当时内务大臣皮尔(Robert Peel)爵士,因此警察的昵称为「伯比」(bobby)或「皮勒」(peeler)。这支警察队取代了弓街警察队。弓街警察队是18世纪中叶由法官与小说家费尔丁(Henry Fielding)所组织的一个支薪的警察小组。新成立的伦敦警察队原先的总部设於白厅街4号,有个入口位於大苏格兰场,所以伦敦警察厅称为苏格兰场(苏格兰场因位於当年苏格兰贵族造访伦敦时下榻的一座中世纪宫殿而得名)。最初,新的警察队和先前的弓街警察队一样很少获得公众的合作。1842年当苏格兰场首次派便衣警察值勤时,公众大呼反对这些「间谍」。然而到1878年苏格兰场设立刑事调查处(CID)时,警察队已逐渐赢得伦敦公众的信任。这个刑事调查处是由便衣警探组成的的小组,他们收集犯罪活动的资料。随后该处建成它现今所拥有的有效率警力组织,现今雇用了一千多名警探。
到了19世纪后期,苏格兰场的伦敦警察队总部已扩张到拥挤不堪的地步,所以1890年在
泰晤士河河堤建成新的警察队总部大厦,称为新苏格兰场。后来,1967年警察队总部又迁移到维多利亚街(百老汇10号)对面另一幢新厦,亦称新苏格兰场。伦敦大都会警察队的管区(除伦敦市另有其单独的警察单位外)包括
大伦敦各区。这个大都会警察队的职责有犯罪的侦查和预防、公共秩序的维持、道路交通的监督、公共车辆证照的核发及紧急危难时组织民防等。苏格兰场的行政首长厅长是经内务大臣推荐,再由英王予以任命。厅长之下有一位副厅长和四位助理厅长,苏格兰场分为行政、交通和运输、刑事调查及警员征募和训练等四处,每一位助理厅长兼管一个处。刑事调查处处理一切刑事调查的情况,并设置了犯罪纪录中心、
指纹科和档案科、公司诈欺侦查小组、一个高度机动的警力单位飞行小组、大都会警察队检验室及警探训练学校等。
苏格兰场保存
英国一切重大的
刑事案件档案。它也有一支特殊的警力,保护造访的贵宾、皇族和政要。同时,苏格兰场负责维持英国情治单位和
国际刑警组织之间的联系。虽然苏格兰场的职责范围只限於伦敦大都会区,但是英国其他地方的警察常常可从苏格兰场得到帮助,特别是遇到疑难案件的时候更受用。该场还协助国际各国训练警察人员。
至2010年2月底,伦敦警察厅雇用了33,258名警员、2,988名志愿警察(Special Constables,志工性质)、14,332名文职警员(Police Staff,负责内勤工作及研究分析)及4,520名社区服务警察(Police Community Support Officer),使伦敦警察成为全
英国规模最庞大的警察组织。伦敦警察厅总监带领着整个组织的运作,并对首都警察监管局(Metropolitan Police Authority)负责。总监的职位最早由查尔斯·罗温爵士(Sir Charles Rowan)及理查·梅恩爵士(Sir Richard Mayne)共同担任,总监保罗·史蒂文森爵士(Sir Paul Stephenson)自2009年1月27日起上任至今。
伦敦警察厅的非正式英文缩写有许多种版本,像是“the Met”、“Met Pol”或“the MPS”等。在成文法中常以小写形式称做“metropolitan police force(首都警队)”或“metropolitan police(首都警察)”,没有加上“service(部门)”的字样。不过其中最著名的称呼依然是众所周知的“苏格兰场”。
苏格兰场职级
总监(Commissioner)皇冠位于肩章最上方,其下是一个巴斯星章,最外侧则是高级警官徽章。
副总监(Deputy Commissioner)皇冠位于肩章最上方,其下是两个水平排列的巴斯星章,最外侧则是高级警官徽章。助理总监(Assistant Commissioner,缩写AC):肩章上有一个皇冠,其下是一个高级警官徽章。
副助理总监(Deputy Assistant Commissioner,缩写DAC):肩章上有一个巴斯星章,其下是一个高级警官徽章。
指挥官(Commander,缩写Cmdr):肩章上有两根交叉的金属头手杖被桂冠包围,此即高级警官徽章。此阶级起的人员均属首席警官协会(ACPO)的成员。
总警司(Chief Superintendent,缩写Ch Supt):肩章上有一个皇冠,其下有一个巴斯星章。
警司(Superintendent,缩写Supt):肩章上有一个皇冠。
总督察(Chief Inspector,缩写Ch Insp):肩章上有三个巴斯星章。
督察(Inspector,缩写Insp):肩章上有两个巴斯星章
巡佐(
中士,缩写SGT或PS):肩章上有三条V形标志,其下有部门代号及识别编号。代理巡佐的肩章则只有二条V形标志(但这种方式严格来说是不正确的,且仅能短期使用)。
警员(Police Constable,缩写PC):肩章上有所属部门代号及识别编号。
警察厅架构
伦敦警察厅由数个主要部分构成,每个部门各司其职。主要的部门有地区巡逻部(Territorial Policing Directorate)、专门刑事部(Specialist
犯罪行为 Directorate)、特殊行动部(Specialist Operations)、中央行动部(Central Operations),及行政暨支援(administration and support)。每个部门皆由助理警察总监(Assistant Commissioner)负责监督。管理委员会则由警察厅总监(Commissioner,即厅长)、副警察厅总监(Deputy Commissioner,副厅长)及各部门领导人组成。
前线警务部,前身为地区巡逻部(缩写Territorial Policing),马克·西蒙斯助理总监(Mark Simmons)领导。该部负责
大伦敦内部每日的地方性巡逻和本地警务。2018年之前,该局被划分为32个
自治市行动指挥组(Borough Operational Command Units, BOCUs),大伦敦的每个自治市各设置一个行动组,大多数的组由一位总警司领导,而
威斯敏斯特市行动组则由于其辖区内
女王陛下政府各部会机关密集,因此由指挥官领导。2018年后,由于经费紧张问题,伦敦警察厅对地区警务进行了调整,将32个自治市行动指挥组整合为12个自治市行动指挥组。
此外,在2018~2019的组织改革中,原专门刑事和行动部(Specialist Crime \u0026 Operations)的所有刑侦部门也被划入调入前线警务部,并统一分为南、北、中区专门刑事部(Specialist Cirme),统一接受刑侦助理总监格拉汉姆麦克蒂纳尔(Graham McNulty)的领导。
此外,协警性质的“特殊警员”(Special Constables)亦在该部管辖之下,由协警首长琼·肯威(Chief Officer Jon Conway)领导。
专业职务部(Professionalism Directorate),前身为专业标准部(Directorate of Professional Standards),由海伦·鲍尔助理总监(Helen Ball)领导。该组主要负责警务执法专业化和专业标准评定、警务人员教培、执法督察和内部监督等任务。该部下属有:
职务部门调查组(Profession, Investigaions)
职务部门罪案预防、归档和干预组(Profession,
犯罪行为 Prevention, Inclusion \u0026 Engagement)
职务部门安全保障组(Profession, Safeguard)
警察厅教培组(Met Training)
拉利玛专项行动组(Operation Larimar):由刑侦助理总监马特·推斯特(Mark Twist)领导,负责执法实务的组织性改进调研工作
地区巡逻部
地区巡逻部(缩写TP)负责
大伦敦内部每日的地方性巡逻,巡逻范围组成了伦敦警察厅警区(Metropolitan Police District)。被划分为32个
自治市行动组(Borough Operational Command Units,缩写BOCUs),大伦敦的每个自治市各设置一个行动组,大多数的组由一位总警司(Chief Superintendent)领导,而
威斯敏斯特市行动组则由于其辖区内
女王陛下政府各部会机关密集,因此由高级警官(Commander,位阶高于总警司一级)领导。
每个行动组皆有负责巡逻、处理紧急状况的警员。社区守望相助队(Safer Neighbourhood Teams,缩写SNTs)由警员及警方社区支援员(Police Community Support Officer)组成,负责在某行动组辖下的特定区域内巡逻。刑事侦缉科(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即CID)的刑警亦附属于各个行动组,执行调查工作。
皇家公园行动指挥组(Royal Parks Operational Command Unit)及交通安全行动指挥组(Safer Transport Command)同样也是地区巡逻部的下辖单位
警察厅行动部前身为专门刑事和行动部,由尼克·伊夫格雷夫助理总监(Nick Ephgrave)领导。该部负责为警察厅其他部门提供专门的职务及行动支援。该部分包含以下单位组成:
MO1行动部主任官员组(Met Ops Chief Officer Team)
MO2警察厅情报组(Met Intelligence)
MO3秘密警务组(Covert Policing)
MO4法医组(Forensic Service)
MO5秘密行动管理组(Covert Governance)
MO6公众秩序规划组(Public Order Planning)
MO7特遣部队(Taskforce):下辖地区支持组(Territorial Support Group)、警犬支持组(Dog Support Unit)、水上警察分队(Marine Policing Unit)和骑警队(Mounted Branch)
MO8道路和交通警务指挥部(Roads and Transport Policing Command)
MO9警察厅监所管理组(Met Detention)
MO10警察厅检控事务组(Met Prosecutions)
MO11行动支持组(Operational Supprot
送达)
MO12警察厅接警中心/指挥中心(MetCC,Met Contact Centre/Met Command and Control)
MO19特种枪械指挥部(Specialist Firearms Command):
特种警察部门,同时兼有巡逻处突和反恐维稳两大任务。该部下属有武装处突车队(Armed Response Vehicles)和武装反恐特警队(Counter Terrorists Specialist Firearms Officers)。
专门刑事部
专门刑事部(Specialist
犯罪行为 Directorate,缩写SCD)是伦敦警察厅的调查部门,负责针对重大案件、
有组织犯罪及特殊犯罪等案件的调查工作,有时也会介入刑事侦缉科无权侦办的案件。该部门由一名助理警察总监统率、四名高级警官领导内部基层的行动指挥单位(Operational Command Units,缩写OCU)
专门刑事部被分为以下单位:
(一)凶杀及重案调查部(Homicide and Serious Crime Command,SCD 1):负责谋杀、谋杀未遂及
杀婴等杀人案件的侦办,调查工作由其下辖的谋杀调查小组(Murder Investigation Team)进行。该调查部也负责侦办当事人生命可能受到威胁的失踪及绑架案件。其下辖单位尚有凶杀案特别工作小组(Homicide Task Force)负责追踪及逮捕命案
犯罪嫌疑人、中央刑事法庭诉讼小组(Central Criminal Court Trials Unit)负责搜集证据及与英国皇家检察署(Crown Prosecution
送达)合作、特殊案件调查小组(Special Projects Investigation Unit)则负责其他重大案件的调查。
(二)强奸及性犯罪(Rape and Serious Sexual Offences,SCD 2):侦办涉及强奸罪及各种性犯罪的案件。
(三)指纹部(
指纹 Services):负责居于
英国境内人士指纹的搜集及归档作业。此外,当某些人士欲进入需要行为良好证明才准许入境的国家时,则是由该单位提供入境许可证明书。
(四)刑事鉴识部(Forensic Services Command Unit,SCD 4):负责为伦敦32区的
自治市行动组及其他警备单位提供随叫随到的司法科学鉴定。
(五)虐童调查组(Child Abuse Investigation Team,SCD 5):负责侦办针对未成年人进行肉体、精神或性等虐待的犯罪事件,在
大伦敦每个自治市设有19个小队协助地方上刑事侦缉科的探员,并与社工团体维持密切的联系。在该单位内部设有调查杀童案件的小组、性犯罪调查小组、及处理电脑调查作业的高科技小组等。儿童保护及发展组(Safeguarding Children and Development Unit)教导如何抵抗侵犯行为,并处理受害儿童的事后善后工作,机场保护组(Ports Safeguarding Team)则监控伦敦地区的机场以确保涉及虐童案件的人士无法入境
英国。
(六)经济及特殊犯罪组(Economic and Specialist
犯罪行为 Command,SCD 6):负责针对重大案件及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下辖单位有支票及信用卡犯罪组(Dedicated Cheque and Plastic Crime Unit)、
洗钱调查组(Money Laundering Investigation Unit)、金融调查发展小组(Financial Investigation Development Units)、专门犯罪行动组(the Specialist
犯罪行为 Operations Team)、被窃车辆组(the Stolen Vehicle Unit)、艺术及古董组(the Arts and Antiques Unit)、警察中央网络犯罪组(the Police Central e-crime Unit,PCeU)、野生动物犯罪组(the Wildlife Crime Unit)、引渡及国际援助组(the Extradition and International Assistance Unit)、及地区资产回复工作组(Regional Asset Recovery Team,以剥夺犯罪者所得为任务)
(七)三叉戟行动组(Trident \u0026 Trafalgar Operational Command Unit,SCD 8):负责调查伦敦黑人社区内枪支犯罪的单位,是伦敦警察较为著名的单位之一。其重点工作在于涉及枪械、且
犯罪嫌疑人或受害者任一方为黑人的命案,以及发生在黑人社区内、但无造成伤亡的枪械相关意外。该组亦调查无端发生的枪击及威胁射杀非持枪警员的恐吓。特拉法加行动组(Operation Trafalgar)亦隶属该组管辖之下,处理与黑人社区无关的枪击案。
(八)重案及组织犯罪组(Serious and Organised
犯罪行为 Group,SCD 7):负责调查重大案件、组织性犯罪危及人类生命的案件,由中央行动组(Central Task Force)、企划组(Projects Team)、机动小组(the Flying Squad,或译“飞虎队”、“飞蝠队”,负责侦办商业及金融抢案)、绑架特侦组(the Kidnap and Special Investigation Unit)、人质危机谈判组(the Hostage and Crisis Negotiations Unit)及情报支援组(the Intelligence Support Unit)
(九)秘密警务/情报组(Covert Policing/Intelligence,SCD 10):负责为其他警务部门提供人力对
犯罪嫌疑人或犯人进行暗中监控工作。负责监视的警员可以部署在伦敦警察厅辖区内的任何一个地方90分钟,亦被授权得以部署在
英国全境任何地方,并持有枪械。该组由技术支援课(Technical Support Unit,维护监控相关设备)、管理室(Authorities Office,处理部署权的取得)及监狱情资课(the Prison Intelligence Unit)所组成。
中央行动部
特种枪械作战组(CO19,即
特警队)的武装应变机动车(Armed Response Vehicle,ARV)
中央行动部(Central Operations,缩写CO)负责为警察厅其他部门提供专门的职务及行动支援,包含以下单位:
· CO1-中央行动本部(Central Operations HQ)
· CO3-紧急战备行动指挥组(
紧急状态 Preparedness Operational Command Unit)
· CO5-枪械指挥组(Firearms Command Unit)
· CO10-中央通讯组(Central Communications Command,亦称“Metcall”)
· CO11-公共秩序行动指挥课(Public Order Operational Command Unit),前身为公共秩序情报课(Public Order Intelligence Unit)
· CO12-2012年奥运筹备课(2012 Olympics preparation),前身为公共秩序训练课(Public Order Training)
· CO14-夜店暨性及毒品犯罪课(Clubs \u0026 Vice Unit)
· CO15-交通机动指挥课(Traffic Operational Command Unit)
· CO16-交通刑事课(Traffic Criminal Justice Unit,处理交通违规事项)
· CO19-特种武装作战组(Specialist Firearms Command,或称“SO19”,相当于各国的
特警队)
· CO20-地区支援课(Territorial Support Group)
行动支援:
· 空中支援小组(Air Support Unit)
· 警犬支援小组(Dog Support Unit)
·
海岸警卫队分队(Marine Policing Unit)
· 骑警队(Mounted Branch)
此外尚有近期成立的志愿警察特别工作组/行动支援组(theSpecial ConstablesTasking Unit/Operational Support Unit)大部分由志愿警察(Special Constables,志工性质)组成。
特殊行动部
特殊行动部(Specialist Operations,缩写SO)是伦敦警察厅负责执行特殊勤务的部门。在前警察厅厅长肯尼斯·纽曼爵士(Sir Kenneth Newman)对伦敦警察厅进行改组之后,特殊行动部原先的20个单位大部分均被并入中央行动部的统辖之下。目前该部门被分为以下三个单位:
(一)警备指挥组(Protection Command)
该组被分为以下的专门行动单位:
·
要员保护组(Specialist Protection,SO1):替
女王陛下政府各部门的大臣或官员在会见
政府首脑或其他
公众人物期间担任随扈勤务。
· 皇室成员保护组(Royalty Protection,SO14):负责保护
英国君主及皇室成员的基层行动指挥单位(OCU),又被分为皇族居所保护小组(Residential Protection)、个人贴身保护小组(Personal and Close Protection)及特殊护卫队(Special Escort Group,SEG,运送对象除皇室成员、政府官员外尚包含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及重罪犯)
· 外交人员保护组(Diplomatic Protection Group,SO6):负责保护伦敦的外国使节团、各国
大使馆及代表处人员、及外国元首或政府部门首长。
(二)反恐指挥组(Counter
恐怖主义 Command,SO15)
由政治部及反恐科(Anti-Terrorist Branch)于2005年合并而成的单位,首要任务是维护公众安全,及防止伦敦成为适合恐怖主义发展的环境。勤务内容包含:将恐怖活动及非法行动的参与者绳之以法、预防或瓦解恐怖活动、搜集并运用伦敦地区恐怖主义或极端主义的相关情报。
(三)保安指挥组(Protective
证券 Command,SO2)
· 国会大厦保安组(Palace of Westminster Division,SO17)
· 航空保安组(Aviation Security Operational Command Unit,SO18,负责希斯洛机场、
伦敦城市机场警务)
该指挥组对特殊行动部内其他单位,包括助理警监的个人办公室,提供财务、资源及人力等多方面的支援,同时也为伦敦提供更多的安全防卫及反恐事务的配合。
警察分局
除了新苏格兰场的总局之外,伦敦地区的警察分局约有140个。这些分局当中包含了全年无休的大型自治市警局,及只有上班时间,甚至一星期内特定几天才会开放的小型派出所。当中历史最悠久的分局于1881年在包街(Bow Street)启用,在1992年关闭。其隔壁的包街裁判司署亦于2006年7月14日终止运作。而位于威平(Wapping)的分局则是目前仍在运作中的警局当中最老的一个,于1908年开始运作。它是伦敦警察厅水上分队(Marine Support Unit)的总部所在地,该单位负责
泰晤士河的安全事宜,并拥有一个停尸间及河道警察博物馆。位在帕丁顿葛林(Paddington Green)的分局则由于其在地底下羁押了一群涉及恐怖活动的
犯罪嫌疑人而声名大噪。
伦敦大部分的警局均可借由其入口外部一个或多个的蓝色街灯辨识出来,这种蓝灯在1861年开始使用。
伦敦的警察局大多拥有以下人员及设施:
★ 负责处理紧急电话号码的制服警员。
★ 组成特定区域巡逻队的制服警员。
★ 负责派驻在社区协助警务的社区服务警察。
★ 负责执行停车法规的交通警察。
★ 负责给予建议、家庭访问、分发随身警报器的非警方反犯罪人员。
★ 负责发放枪支使用证照及处理相关事务的非警方枪械调查员(Firearms Enquiries Officer,FAO)
★ 负责与民众互动的非警方接待人员和社区服务警察,以及总管理处。
★ 负责按压指纹、管理身份身份及档案的非警方职员。
★ 警方见习营成员 志愿警察。犯
★ 罪调查部门中的探员,亦可能有由
总督察领导的侦查警员(Detective Constables)、侦查巡佐(Detective Sergeants)及侦查警督(Detective Inspectors)。
★ 大部分的警察局都设有隔间以安置
犯罪嫌疑人或罪犯。
在2004年,
英国著名智库公共政策研究所(Institute for Public Policy Research)呼吁当局推出更为创新的警察局计划,以改善警方及社区之间的关系。
其他
苏格兰场的犯罪数据库被称为Home Office Large Major Enquiry System,其缩写是HOLMES,来纪念小说中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
苏格兰场过去的电话号码是1212,今天,伦敦大多数警察局和苏格兰场本身的电话号码依然以1212作为最后四个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