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斯塔是罗马神话中的炉灶、家庭女神,罗马
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对应希腊神话中的
赫斯提亚。在她的神庙中燃烧着永远不能熄灭的神圣之火,并且有六位处女祭司,轮流守卫,以保护火焰不熄,传说只要维斯塔的火焰不熄灭,罗马就能够保持风调雨顺。
简介
职责
守护圣火的处女除了生病外,一般不能离开她们所居住的罗马公会所东南的女灶神庙。每天每名处女至少值班8小时,主要负责保持神殿内圣火不熄灭。她们还有诸如到圣泉去取水为公众祈福以及烹制祭礼仪式上用的祭品等其他职责;在司法方面维斯塔贞女还具有:
遗嘱能力
“但是
努马赐予她们很大的特权,诸如父亲在世期间就可以立遗嘱的权利,”在后世的法学家口中,这种规定已经扩大为脱离家父权,从理论上来说,维斯塔贞女获得较立遗嘱更多的权利。
盖尤斯及乌尔比安在其各自的论著中都提到了这种规定。与维斯塔贞女相对的,普通妇女因处在
父权制之下,家父在世期间没有立遗嘱的能力。
免受监护
“努马赐予他们很大的特权……以及象有三个孩子的母亲一样毋须保护人就能处理和经营其他事务的权利。”这段表述的英译本为: that they had a free administration of their own affairs without guardian or tutor, which was the privilege of women who were the mothers of three children. “保护人”的在该英文本中的对应词为 guardian or tutor ,一般译为监护人,这段话的意思应当是维斯塔贞女免受监护。《
十二铜表法》第五表第一条规定:“妇女即使达到适婚年龄,亦受监护,维斯塔贞女除外。”
盖尤斯在 G, I, 145 中说:“因此,如果某人通过遗嘱为儿子和女儿制定了监护人,当儿子不再有监护人,而女儿仍然受到监护。但是,妇女只能根据《尤利法》和《巴比和波培法》,因生育子女而获得的权利摆脱监护。我们所说的这些不适用于维斯太女神的祭司,古人也希望这些担任祭司职务的女性是自由的;《十二表法》也这样规定。”盖尤斯在 G. III, 42 至 52 转述了《巴比和波培法》( Lex Papia Poppaea nuptialis ,
周枏 先生译为帕披亚·波拜亚法)的内容,说明了女子生来自有人须生育三人,解放自有人须生育四人才能拜托监护,与
普鲁塔克记录相符。乌尔比安在《规则集》中也有相同阐述。这些记载说明了维斯塔贞女与普通妇女的在监护上的不同:维斯塔贞女当然的不受监护,而普通妇女则必须完成一定的生殖义务才能换取这种自由。综合家父权和监护的规定,维斯塔贞女不仅比普通妇女自由,甚至比身为家子的男性更为自由,因为他们既不受监护,也在家父权之下。
一般认为,女子因生育子女而摆脱监护是奥古斯都为了鼓励生育在其制定的法律(即《巴比和波培法》)中采取的一种鼓励生育的措施,然而
普鲁塔克的记录则将这种做法推到王政初期。我曾担心中文翻译问题导致我的这种误解,但是从我查找的英文译本来看,作者以
过去式描述这种规定,并且规定内容与中译本并无出入,该翻译应该没有太大问题。那么,至少从普鲁塔克的文献中,我们可以推测,至少存在这种可能性:这种鼓励生育的措施最晚在
努马当政时期已经以王法确定下来,至
盖乌斯·屋大维时期的《巴比和波培法》则以制定法的形式重申这种规定。
拥有法定继承人
马库斯·西塞罗在《
论共和国》中转引曼尼利乌斯的话,指出沃科尼乌斯法规定:维斯塔贞女可以有法定继承人而其他妇女则否。
作证资格
此外,维斯塔贞女还有作证的资格,只不过这种资格并非从来就有,在共和早期,维斯塔贞女作证仅是由民众的崇敬产生的特例,其后,在历史漫长演变中,维斯塔贞女作证因其贞洁的威严而慢慢形成定制的。
普鲁塔克《普布利科拉传》第 4 节写到:“塔尔奎尼是维斯太神庙的一名圣洁处女,因为奉献土地受到了人们极大的尊敬,其中有一点是:在所有的妇女当中,唯有她的证词才为人们接受。”这段话说明了塔尔奎尼贞女作证只是极为罕见的特例。到了
塔西佗,他在记录
盖乌斯·恺撒生活的年代,路奇乌斯·披索控告乌尔古拉尼娅而乌尔古拉尼娅拒绝出席作证时,写下了这么一句话:“可是按照正式的规定,甚至维司塔贞女在审问中作证时都应当亲自到罗马广场和法庭来。”(塔西佗《编年史》第二卷,第 34 节。)可见此时维斯塔贞女作证已经成为法律的常规。
在监护中,监护人可为之事,即妇女不可为之事,考察妇女的法律地位实际上考察监护人即可。在
周枏 先生根据
乌尔比安的《规则集》归纳了非经监护人同意妇女不可为之事,共计五条:为法律诉讼当事人;有损于本人利益的行为;出让要式转移物;缔结“有夫权婚姻”,“无夫权婚姻”婚姻也不能因时效的完成而变为“有夫权婚姻”;订立遗嘱。通过核对了乌尔比安《规则集》的英文本,他的归纳出自第十一题,第 27 节,言之有据。妇女既不可未诉讼当事人,则不可能具有作证资格。
约束
守护圣火的处女也有严格的纪律约束,一旦犯错则要受可怕的处罚。如果她们玩忽职守,会受到祭司长的严惩,以鞭笞来惩罚任由圣火熄灭的守护圣火的处女,对不贞的则处以活埋。后一项表明了罗马人认为守护圣火的处女一定要纯洁,那是罗马本身福祉的保证和象征。
惩戒
公元前471年,守护威斯塔女灶神神殿圣火的一位处女厄比妮亚被审判,一个奴隶指控她违背了保持贞洁的誓约,指出她在执行圣礼时就已非完璧之身,因此她被要求答辩。据
希腊作家曾鲁塔克的记载,与她同时被指控的2名男子,一个被殴打后处决,更大的厄运等着厄比妮亚
她被认为有罪,在受过杖责之后,从寂静无人、气氛阴森恐怖的罗马街道被推过,推到柯林城门边的一片旷野中,关押在一座坟墓的坑穴里面,只留给她30天的食物,任由其坐以待毙。
神殿介绍
罗马灶神庙
维斯塔现存的唯一的一座神庙是位于
意大利的罗马灶神庙,它位于
古罗马广场,介于卡斯托尔和波吕克斯神庙、凯撒神庙、雷吉亚和贞女之家之间。神庙有一些重要的建筑特色。它模仿罗马最早的房屋,用泥土和稻草制成的圆形茅屋。自从
灶神崇拜开始在私人房屋内举行,这座建筑反映了古代的历史。尚存的神庙采用
古希腊建筑的
科林斯柱式、
大理石,和中央内殿,内殿环绕着20根科林斯柱,建在直径15米的台子上。屋顶有一个通风口,使得照顾灶神的圣火成为一项必须的任务。外部另有一道圆形外墙,有更多的圆柱。
历史
所有的罗马灶神庙都是圆形的,入口面向东方,象征着灶神的火和作为生命来源的
太阳之间的联系。灶神庙代表了远至公元前7世纪古代
异教活动的场地。一般相信此庙是
努马命人连同雷吉亚与贞女之家一起兴建的。
古罗马广场的
灶神庙修建于公元前3世纪,这不是一个真正的寺庙,因为它从来没有举行开幕典礼,也没有灶神
雕像,只有她的圣火和
雅典娜雕像,雕像据信由
埃涅阿斯从特洛伊带来。根据狄奥尼修斯的哈利卡那苏斯,罗马人相信
赫斯提亚圣火与城市的命运密切相关,并将其作为灾难的预兆。
重建
尽管庙中供有火焰,但由于火焰乃置于壁炉中,加上神庙里又有贞女严密看守,所以并无火灾的的危险。灶神庙在历史上烧毁过两次。公元64年,
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在位期间,一场大火烧毁了大半个罗马,包括灶神庙在内。大火之后,191年,
塞普蒂米乌斯·塞维鲁的妻子朱莉娅·多姆娜(Julia Domna)重建了神庙。394年,
狄奥多西一世在赢得Frigidus战役,击败尤吉尼厄斯和
阿尔波加斯特之后,熄灭了圣火。自那时以后,这座神庙遭到洗劫,在16世纪其
大理石被剥夺。现存的部分重建于1930年代墨索里尼专政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