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
中国澳门青年学生组织
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英文名:General Association of Chinese Students of Macau,简称:澳门学联),是中国澳门青年学生组织,由冼为铿等人于1950年5月4日成立的非牟利组织。澳门学联总部位于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亚利鸦架街9号容永大厦1楼AB,现任主席是阮舒淇。
1999年,澳门学联学界常设活动委员会成立。2009年,澳门学联开设了荟青中心。2013年,澳门学联与澳门基金会合作设立“澳门基金会-学联”升学辅导服务中心。次年,澳门学联成立青莘交流站。2019年9月,澳门学联历史文化委员会设立。
澳门学联以“热爱中国、建设澳门、团结学界、参与社会”为宗旨,曾获领航9+2粤港澳大湾区杰出贡献团体/机构,其设有会员大会、理事会及监事会,会员来自中国澳门各大、中、小学学生。截至2024年12月20日,澳门学联有团体会员68个,个人会员17000多人。
历史沿革
1950年5月4日,冼为铿等人成立澳门学联,会员来自澳门各大、中、小学学生。1999年,澳门学联学界常设活动委员会成立。2009年,澳门学联开设了荟青中心,旨在为青少年提供一个低消费的无烟健康休闲场所。2013年,澳门学联与澳门基金会合作设立“澳门基金会-学联”升学辅导服务中心,以回应澳门本地升学辅导服务发展的需求,为各办学机构及澳门本地学生提供详尽且有系统的升学资讯及个别咨询服务,并持续举行一系列升学相关活动、讲座。次年,澳门学联成立青莘交流站,专责处理有关会员事务,以及处理交流团事宜,主要服务对象为学联之友成员、学联之友、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2019年9月,澳门学联历史文化委员会设立。2024年11月,澳门学联获领航9+2粤港澳大湾区杰出贡献团体/机构奖。
机构治理
组织架构
会员大会
数据截至2024年12月20日,参考资料:
理事会
数据截至2024年12月20日,参考资料:
监事会
数据截至2024年12月20日,参考资料:
秘书处
数据截至2024年12月20日,参考资料:
委员会
除理事会主导及执行活动外,为就不同领域上全力提供学习及交流平台予学生,学联另设有六个活动委员会负责开展特定范畴项目,分别是编辑委员会、少年警讯活动委员会、学界常设活动委员会、学联之友活动委员会、时事关注委员会、历史文化委员会以及影摄创作委员会。
澳门少年警讯活动委员会
“澳门少年警讯活动委员会”于1997年创办,透过举办各类型的活动,发掘青少年见义勇为的潜能,提升学员的独立能力,致力于加强警民合作,以及培养有志服务社会的青少年领袖。
编辑委员会
“编辑委员会”主要负责编辑及出版工作,编委会肩承着文学使命,定期出版《澳门学生》与《求学澳门》,此外还推出各种文史计划,为推广澳门文化、历史付出努力,为本土教育作贡献。
学界常设活动委员会
“学界常设活动委员会”于1999年成立,由澳门多间中学、大学学生会组成。 委员会每年透过举办 “纪念五四”、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和澳门回归等大型活动,凝聚广大学生领袖的力量,培养其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精神。 同时为澳门大、中学学生会的交流平台作用,加强沟通和合作,有效培养学生领袖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精神。
学联之友活动委员会
“学联之友活动委员会”在2010年成立,致力于加强各交流团成员的联系,建立一个属于青年学生联络、沟通及交流的平台,并发掘团友能力,为本会寻找新力军。
时事关注委员会
“时事关注委员会”于2014年成立,旨在培育澳门年青一代对社会的责任感,推动他们关心社会,锻炼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写作能力及演辩能力等,让同学们更具社会竞争力及理智思考能力。 委员会组织各校对社会时事感兴趣的同学,定期举行座谈会,邀请嘉宾与成员一同讨论社会时事,互相交换意见,从中培养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
影摄创作委员会
“影摄创作委员会”于2014年成立,旨在鼓励学生发展多方面的才能。 委员会招募对短片创作有热情的学生加入,提供制作技巧的培训,并分为《非常大学生》《青莘360》及《硬颈》三个制作团队,就不同层次及范围的要求上满足各阶层观众的需要,鼓励学生发展多方面的才能。
历史文化委员会
”历史文化委员会”于2019年9月设立。 运作模式主要以小组形式对澳门历史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关专题进行研习,或赴神州大地进行实地考察,由此促进同学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形成对本国家、本民族的文化自信。 在经过专题的研习、考察后,将成员的研习成果以各种形式向公众发表,为弘扬中华优秀历史文化贡献力量。
机构宗旨
澳门学联宗旨为以发扬爱中国、爱澳门、友爱互助之精神,团结学界,参与社会,服务社会,举办有益青少年学生身心之活动。
运营情况
截至 2024年12月,澳门学联有团体会员68个,个人会员1万7000多人。
获得荣誉
价值意义
澳门学联汇聚了澳门青年学生的骨干力量,是爱中国爱澳门的重要群体,也是澳门未来建设的重要依靠。在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参与澳门回归及建设澳门过程中,澳门学联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关事件
2024年,澳门学联主席阮舒淇表示,适逢新中国成立75周年、澳门特区成立25周年的“双庆”之年,澳门学联陆续举办学界联合文艺汇演、发表澳门回归以来百件大事纪念文章、举办澳门师生庆祝回归25周年征文比赛等活动,带动更多澳门学生参与其中,共同感受这一时刻。
机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及会址
第二条
宗旨及存续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会员资格
第四条
会员权利
本会会员享有法定之各项权利,包括:
1)出席会员大会并就有关事项进行表决;
2)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3)参加本会所举办之各项活动;
4)向本会提出批评和建议;
5)退会权。
第五条
会员义务
本会会员得遵守下列之各项义务,包括:
1)遵守本会章程及各项内部规章及规则,服从会员大会及常务委员会之决议;
2)维护本会声誉及权益;
3)积极参与、支持会务工作及活动;
4)按时缴交由常务委员会所订定之会费。 (永久会员及荣誉会员除外)
第六条
会员资格之中止及丧失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七条
本会组织
a)会员大会;
b)理事会;
c)监事会。
第八条
会员大会
第九条
会员大会职责
会员大会除拥有法律所赋予之职权外,尚负责:
1)制定和修改、解释本会章程;
2)任免本会各机关成员之职务;
3)审议及通过理事会和监事会所提交之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及意见书;
4)通过本会的政策,活动方针及对其它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5)在会员纪律处分及开除会籍之问题上具最高决策权;
6)设立秘书处并聘请秘书处人员,包括秘书长一人和副秘书长若干人; 并可建议秘书处的职权范围,秘书处在秘书长指导下处理日常会务;
7)制定、审议及通过内部规章;
8)处理会员或其利害关系人就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提起之上诉;
9)法律、章程和内部规章所赋予之其他权限。
第十条
会员大会主席团的权限
会员大会主席团在会员大会休会期间处理其日常事宜,负责统筹常务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并在必要时参与理事会工作。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会议
第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
1)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召集及主持,需全体委员半数或以上出席方可召开,如出席人数超过半小时仍不足,主席须宣布会议延期举行,并通知所有委员。
2)会议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决定,并须于召开前通知副主席及所有委员。
3)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取决于出席成员的过半数同意。 倘票数相同时,主席有决定性表决权。
4)委员倘未能出席会议,应委任其所属机关的一名成员代其出席会议。
6.权限
1) 除第九条第1)项、第2)项、第3)项及第8)项之权限为会员大会专属外,第九条其余所指的权限,在会员大会休会期间亦属常务委员会权限。
2)常务委员会亦具有以下的权限:
第十三条
理事会
第十四条
理事会之职责
理事会除拥有法律所赋予之职权外,尚负责:
1)制定理事会的政策及活动方针,并提交常务委员会审议;
2)执行会员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之决议及开展本会的会务工作及各项活动;
3)每年向会员大会提交会务报告、账目,并提交予会员大会审议;
4)草拟各项内部规章及规则,并提交常务委员会审议;
5)接受入会申请并报常务委员会审议;
6)要求召开会员大会;
7)履行法律、章程及内部规章赋予之其他权限。
第十五条
理事会之会议
第十六条
本会责任之承担
第十七条
监事会
1)履行会员大会及常务委员会之决议;
2)负责监察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之运作,对本会财产及账目进行稽核及对理事会之报告提供意见,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3)就其监察活动编制年度报告;
4)处理对本会作出的建议及投诉;
5)制定本会的内部规章草案,并提交常务委员会审议;
6)履行法律、章程及内部规章赋予之其他权限。
第十八条
财政来源
 
第十九条
支出
天津市重庆商会之一切支出,包括日常及举办活动之开支,必须经由理事会通过确认,并由本会之收入所负担。
第二十条
章程之解释权
参考资料
章程.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2024-12-20
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简介.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2024-12-20
第六十二届会员大会、理监事会架构.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2024-12-20
委员会简介.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2024-12-20
澳门学联-历史文化委员会.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2024-12-20
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组织架构.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2024-12-20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机构治理
组织架构
会员大会
理事会
监事会
秘书处
委员会
澳门少年警讯活动委员会
编辑委员会
学界常设活动委员会
学联之友活动委员会
时事关注委员会
影摄创作委员会
历史文化委员会
机构宗旨
运营情况
获得荣誉
价值意义
相关事件
机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及会址
第二条
宗旨及存续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会员资格
第四条
会员权利
第五条
会员义务
第六条
会员资格之中止及丧失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七条
本会组织
第八条
会员大会
第九条
会员大会职责
第十条
会员大会主席团的权限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会议
第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条
理事会
第十四条
理事会之职责
第十五条
理事会之会议
第十六条
本会责任之承担
第十七条
监事会
第十八条
财政来源
第十九条
支出
第二十条
章程之解释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