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文化是西方文化之一,它在艺术上成就颇高,与丹麦社会和日常生活密不可分。谦逊、守时和社会平等是丹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丹麦,试图将某人与众人彼此区分就可能引起敌意,这违反了詹代法则。丹麦政府为文化和艺术创作提供了大量的基金,其中很多是由地方政府来管理的,因此丹麦公民也直接参与到了其中。
在丹麦,试图将某人与众人彼此区分就可能引起敌意,这违反了已经几乎是
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非官方代码的铁则詹代法则。
丹麦政府为文化和艺术创作提供了大量的基金,其中很多是由地方政府来管理的,因此丹麦平民也直接参与到了其中。
丹麦民俗包括民间传说、神话、音乐、大众信仰等方面,丹麦民俗在国内的城镇间广为流传,多数是口口相传。随着19世纪民族意识的提高,研究者们开始在全国各地收集各种形式的民俗传统。今天已成为丹麦的文化财产,在国家和地方的传统、歌曲、
民族舞蹈和文学创作上都有所体现。
丹麦的民族舞蹈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期,此时民族意识得以复兴。1901年,丹麦民族舞蹈促进协会(Foreningen til Folkedansens Fremme)在
哥本哈根成立,领导全国各地的相关协会。现在丹麦约有12,00名舞蹈表演者,属于219家当地俱乐部,它们提供音乐、舞蹈和服饰制作的培训课程。丹麦的民族服饰大约起源自1750年到1900年的某一段时期内。在乡村地区,为家人和仆人制作衣服是重要的日常生活之一。
丹麦画家弗雷德里克·克利斯蒂安·隆德在第一次石勒苏益格战争期间曾作为一个士兵周游全国,描绘了各式的当时乡村妇女。1864年他以设色
石版画的形式在《Danske Nationaldragter》(丹麦国家服饰)上出版了他的31幅作品。丹麦民间传说中有许多取自
北欧神话的形象,例如
洞穴巨人、精灵和
哥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