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信”即“台北十信”,全名
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1911年9月成立,初名为“台北信用组合”;战后由台湾人接收、改组,改名为“台北第十信用合作社”。自1957年起,台北十信理事主席均由国泰集团的蔡万春家族担任。1960年,
蔡万春因大量投资土地,引起台北十信资金流动困难,于是发起一元开户运动,台北十信存款在短短数月内突破一亿元,使台北十信成为台湾七十五家信用合作社中,规模最大与营业量最多的单位。
1982年蔡万春之子
蔡辰洲当选“立法委员”,结合增额立委,与
刘松藩、
王金平、洪玉钦、
谢生富、
李宗仁、李友吉、林联辉、
蔡胜邦、吴梓及
萧瑞征等“立法委员”组成“十三兄弟”派系,经常邀请财经官员,而且向官方游说“合作社理、监事可无限制连选连任”,以及“信托公司可承办银行业务”等。蔡辰洲也将大量资金投入房地产事业。1983年,“财政部”进行一般金融事务检查时,发现台北十信有不正常贷款现象,因此派员进驻辅导,并给予警告。1983年初,台北十信又发生不良放款出现跳升现象,经过“财政部”派员进驻辅导一年之后,台北十信的不正常放款现象确有改善,因此财部未采取更严厉措施。1984年10月,“财政部”驻台北十信人员表示,台北十信库存现金有偏低之趋势;“财政部”督促台北十信限期改善,然而情况并无好转。
1985年2月9日,由于台北十信放款总额占存款总额之比率高达102%,显示台北十信已无放款能力;“财政部”为保障存户合法权益,稳定金融秩序,明令台北十信停止营业三天,并由合作金库暂为接管,严加清查整顿。台北十信在主管机关的督导下,举行临时社员大会,在1985年2月18日起委托合作金库代管,
蔡辰洲也因利用人头贷款、串通其部属或假冒他人名义贷款等违反《票据法》之刑责被捕。1987年
萧瑞征因钱财纠纷被人暗杀。
十信案的爆发严重伤害台湾投资人的信心,台北十信各分社都受到严重的挤兑,数千存款户一生的积蓄也血本无归。交通银行常务董事
余井塘在常务董事会上痛斥十信案,激动地讲到:“一百亿元!你们从前听过一百亿元的弊案吗?”言毕,
脑出血,当场亡故。十信案也导致国泰集团承受污名,蔡辰洲最后在判刑前夕,于1987年5月14日病故于国泰医院。“经济部长”陆润康、“财政部长”
徐立德、
中国国民党秘书长蒋彦士也因此辞职。然而十信风暴在当时并非特例,同期的华侨信托、国泰信托、亚洲信托与第一信托等金融机构也是岌岌可危,随时处于崩坏边缘,并不一定要拿
蔡辰洲出气,因此蔡家至今对此依旧耿耿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