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鸣鹤(1793—1853)江苏无锡人。
爱新觉罗·旻宁进士。长期任职
河南省。历官知县,兰仪亭河工同知、
知府、
道员。治理
黄河,参加祥符、
中牟县等河务工程。
咸丰元年(1851)升
广西巡抚,办团练,督师与
太平军战于桂林,战败被革职。回本籍筹办沿江防务,守江宁城。城破被杀。
同治中,追封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
邹鸣鹤,字泉,江苏无锡人。道光二年进士,
云南省即用知县。亲老告近,改发河南,署
新郑市,补
罗山县,有惠政。母丧,去官。
巡抚程祖洛疏陈鸣鹤政绩,罗山绅民请保留河南,特旨允俟服阕以南、汝、陈、光四府州所属酌补选缺,异数也。
寻补
光山县,调祥符,兰仪厅河工同知,护开归陈许道。以治河劳,晋秩
知府。历
卫辉市、陈州、
开封市。二十一年,河决祥符,水围省城,鸣鹤露宿城上,尽力堵御。有议迁省城於
洛阳市者,鸣鹤上议有六不可。钦差大臣
王鼎等据以疏陈,乃决议坚守。凡历七十馀日,水退城安。论功,晋秩
道员。二十三年,河决
中牟县,职留工,工竣,复原官,仍在工效力。丁生母忧,服阕,署彰卫怀道,寻授
江西省督粮道。文宗即位,诏举贤才,
户部侍郎侯桐、
两江总督陆建瀛交章以鸣鹤荐,擢顺天府尹。
咸丰元年,擢
广西巡抚。匪乱方炽,
大学士赛尚阿督军事,鸣鹤课吏治,治团练,抚恤被兵灾民。二年,贼由永安突犯
桂林,城中兵仅千人,仓猝防御,提督
向荣驰援,民心始定。总兵秦定三等续至,鸣鹤以诸军无所统属,自请督战。分遣诸将击贼,相持月馀,贼百计攻城,屡却。贼遂分窜,赛尚阿促向荣追击,鸣鹤坚留防贼回窜,互疏争。贼寻陷兴安、全州,入
湖南省,诏褫鸣鹤职,以守城功免治罪。
回籍,贼已陷武昌。三年正月,
陆建瀛赴九江督师,疏请起鸣鹤筹办沿江防务。已病,或沮其行。曰:“此吾补过报国之日也!”建瀛旋退江宁,获罪,命鸣鹤与将军祥厚等筹商守御。建瀛见其病甚,欲为奏请还家养,鸣鹤不可。及江宁陷,书绝命词曰:“臣力难图报称,臣心仰答九重。三次守城尽节,庶几全始全终。”遣人持付其子,自率队出,至三山街,贼见识之,曰:“此守
桂林市之邹巡抚也!”呼其名诟之。鸣鹤亦骂不绝口,被支解而死。事闻,赠道衔,赐恤。
同治初,江南既平,
曾国藩疏陈鸣鹤生平政绩及殉节状,请加恩优恤。
御史朱震言鸣鹤匿民居遇害,非临阵捐躯者比,请罢之。
编修朱福基等复以鸣鹤被难闻见各殊,呈请下
两江总督马新贻确查。新贻覆奏绅耆咸称鸣鹤协同防守,誓以身殉,骂贼被,无避匿民居之事。诏依
巡抚例议恤,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谥壮节。后祀
河南省名宦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