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灿贞
曾任沈阳军区副参谋长
尹灿贞,1922年生,山东省泰安市新泰羊流镇王庄人。
曾任沈阳军区副参谋长。
因在任内破坏党纪国法,对中央政治局、省委领导同志进行秘密侦察、整黑材料。1978年4月14日,中共中央转发公安部党组的相关通报,撤销尹灿贞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逮捕法办。
人物经历
1938年10月参加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四支队。
1940年5月进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学习参谋业务,毕业后被分配到司令部任作战参谋,后调沈阳军区工作。
1970年任沈阳军区副参谋长,同时兼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革委会副主任,主管政法工作。
战斗经历
解放战争初期,三下江南、三下江南四保临江战役是我国民革命军东北边防军为粉碎中国国民党先南后北的作战计划而进行的重要战役。尹灿贞时任廖荣标第四支队司令部作战参谋,参加了四保临江等重要战役。
1946年10月,国民党东北保安司令长官杜聿明,为继续实现其南攻北守的战略计划,调集新编第六军、第一军及5个军各一部,向临江市地区进攻,同时,以国民革命军第六军为主力扼守长春市以北、松花江以南各要点,阻止我军过江南。这时我军为确保南根据地仅有的临江、蒙江、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抚公等四县,决定采取南北密切配合、集中兵力各个歼灭的作战方针和南打北拉、北打南拉的战法,确定肖劲光司令员、陈云副政治委员等到临江统一指挥。尹灿贞这时参与了三下江南四保临江战役的战役。12月17日,中国国民党集中6个师沿辉南县柳河县、通化、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向临江地区进攻。我第三纵队四十军于1947年1月4日开始向通化、集安市一线反击,先后歼敌五十军第三师和一九五师各一部。5日,民主联军在北满的第一、二、六纵队和独立师、二、三师,为配合南满部队作战,冒着零下40度的严寒,先后在其塔木、焦家岭、城子街等地,歼敌新一军5个营和2个警备队,迫使国民党军队从南满调新编第三十师、九十一师,由西满调八十八师北援。19日我军主力部队粉碎了敌军对临江地区的第一次进攻.3月27日,敌军调集20个团,分三路向临江地区发动第四次进攻。我军南满部队以部分兵力牵制其两翼,集中主力歼其较弱的中路。4月1日,第四纵队(四十一军)第十师以小部兵力,将国民党军中路第八十九师和第五十四师、第一六二团诱至主力和第四纵队第十师之间,于3日拂晓对敌人发起突然攻击,以10小时激战将其全歼,俘敌副师长以下7500余人。左右两路国民党军闻讯撤回。至此,敌军四次进攻临江均被粉碎。此战役共歼敌4万余人,收复城镇11座,粉碎了敌军先南后北的战略计划,迫使敌军在东北地区战场由攻势转为守势。
1951年6月10日,尹灿贞作为一一八师参谋长,以一名中国人民志愿军指战员的身份入朝作战。当时的紧迫任务是:协同朝鲜人民军打退敌人的进攻,迅速稳妥地稳定战场,扭转战局。为此在入朝以前,我军预定在平壤元山铁路以北、宁远公路线以南协同朝鲜人民军打退敌人的进攻,在这一地区南构筑防御地带,在阵地前面分割歼灭小股敌人,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待我军装备训练准备完毕后,再转入攻击。因此,我军第一阶段的战役方针为:以运动战为主,与部分阵地战、敌后游击战相配合。
中国人民志愿军刚出国,在朝鲜北部根据敌人冒进的特点,在上述地区构筑工事已不可能。遂改变我军的作战计划,不是先部署防御,然后再转入攻击,而是确定了先在朝鲜未丧失的地方站稳脚跟,再寻机打运动战与阵地战、敌后游击战相配合的战役战斗原则。以联合国军为主要对象,集中优势兵力全部歼灭敌人,采取夜战、近战、速决战的方针,力求在运动战中歼灭敌人。根据战局发展,适时进行战略转变,争取和掌握战争主动权。毛主席说:“战争主动权,不是任何天才家所固有的,只有聪明的领导者从虚心研究和正确地估计客观情况,正确地处置军事……”根据毛主席的这种军事思想,我人民志愿军与朝鲜人民军相互配合,并肩作战,将敌人从鸭绿江边赶回三八线以南,扭转了朝鲜战局,迫使美帝和谈,最后停战。朝鲜战役,不仅丰富了毛泽东的军事思想,对我军加强现代化建设、指导未来反侵略战争更具有重要意义。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是中、朝人民的胜利,打破了美帝称霸世界的美梦和发动新的世界大战的企图,使其孤立,元气大伤。中国军队打出了军威,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大大提高,增强了中国人民保卫国家独立、自由、和平的信心,鼓舞了世界人民抵抗帝国主义侵略的决心。尹灿贞回忆说:我有幸参加上述战役,是泰山儿女的骄傲。(文/张一波)
党纪处理
1978年四月十四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转发了公安部党组《关于严肃处理尹灿贞、黄吉忠等人破坏党纪国法对中央政治局、省委领导同志进行秘密侦察严重罪行的通报》。中央指出:毛主席、党中央历来严格禁止在党内搞侦察。专政机关的侦察手段,只准用以对付敌人,不准用于人民内部,更不准用于党内。尹灿贞、黄吉忠等人为“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服务,利用窃据的职权,将侦察手段用于党内,对中央政治局、省委领导同志实行侦察,整黑材料。这是党纪国法绝对不容许的。辽宁省委和沈阳军区党委对这一事件已作了严肃认真的处理。中央希望各级党委要用尹、黄等反面教员,教育全党特别是公安保卫干部,严格遵守社会主义法制,遵守宪法和公安工作纪律。《通知》最后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于公安工作的领导,要把公安工作完全置于党委的直接领导和严格监督之下,保护人民,打击敌人,做好工作。
公安部党组的《通报》是四月四日发出的。这一文件通报了尹灿贞(曾任辽宁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沈阳军区副参谋长、主管政法工作)、黄吉忠(曾任辽宁省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洪德新(曾任沈阳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黄吉增(曾任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长山要塞獐子守备区政委)、赵坚(曾任辽宁省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辽宁省军区副司令员)、丁兆甲(曾任公安部一局副局长)等人,在“四人帮”死党毛远新密谋策划下,破坏党纪国法,动用专政机关的侦察手段,对叶副主席、许世友同志和省委领导同志进行秘密侦察、整黑材料,直接为“四人帮”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服务的严重罪行及处理情况。
《通报》在列举了尹灿贞等人的严重罪行后指出,尹灿贞等人颠倒敌我关系,倒转专政矛头,破坏党纪国法,对中央政治局、省委领导同志进行秘密侦察、整黑材料,罪行极为严重,是党纪国法所绝对不能容许的。为维护党纪国法,现经党中央批准:撤销尹灿贞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逮捕法办。撤销黄吉忠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另案处理。黄吉增在大连市还犯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罪行,辽宁省委、沈阳军区党委已决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逮捕法办。撤销赵坚、洪德新党内外一切职务,继续审查,待其全部罪行查清后,一并结案处理(注:辽宁省委已宣布,开除洪党籍)。撤销丁兆甲党内外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注:公安部党组已决定给丁行政降两级处分)。
公安部党组的《通报》最后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接到这一通报后应向全体公安干警传达,认真组织讨论。要在揭批“四人帮”第三个战役中,深入揭发批判“四人帮”及其党羽颠倒敌我关系,把专政矛头指向党内的反革命罪行,肃清其流毒和影响。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华主席关于“要加强公安工作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指示,并利用这一典型事例,在全体公安干警中深入开展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宪法,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和公安工作纪律的教育。号召全体公安干警自觉地与一切破坏党纪国法,违犯宪法,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和违犯公安工作纪律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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